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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想不通,明明是通過正規平臺找到的租車公司,怎么會租到沒有運營資質的車輛?劉先生要求西銳租車承擔自己重新租車多花的275元。為此,他在社交平臺上發了“避雷帖”,并通過政務平臺等方式在多個職能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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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漫畫(來源:信號新聞)
信網·信號新聞7月14日訊 本打算是去西藏自駕,卻因為一起糾紛跟租車公司“吵”了好幾個月——遼寧沈陽游客劉先生投訴西銳租車的車輛未進行租賃備案,并且在短信上辱罵自己;西銳租車則表示劉先生亂投訴,并以誹謗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目前,哈啰租車平臺已經將西銳租車下架,但雙方的糾紛并未結束,劉先生將西銳租車的運營公司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目前還在等待法院的判決結果。
租車不成租客發帖要“避雷” 引發租車公司不滿
今年3月,劉先生計劃到西藏自駕,在哈啰租車的西銳租車預約了一輛坦克300,3月19日至22日的租金一共235元,取車地點在拉薩貢嘎機場。“落地之后我給西銳租車打電話,工作人員在電話里說這輛車沒有營運資質,如果在路上被查到,罰款得我自己交。”聽到這個答復,劉先生自然不敢租車,就取消了訂單,另外在其他的租車公司租了車。因為是臨時租車,價格比提前預訂貴了些,為此劉先生多花了275元。
劉先生想不通,明明是通過正規平臺找到的租車公司,怎么會租到沒有運營資質的車輛?劉先生要求西銳租車承擔自己重新租車多花的275元。為此,他在社交平臺上發了“避雷帖”,并通過政務平臺等方式在多個職能部門投訴。而這場糾紛也迎來了西銳租車的“反擊”——從劉先生提供的短信截圖上看,西銳租車的工作人員發了好幾條語言粗魯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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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遭到辱罵(來源:受訪者)
據悉,西銳租車的運營公司為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劉先生已經將這家公司起訴至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要求西銳租車賠償重新租車時多花的275元。目前,這一民事案件正在進行審理,尚未判決。“我要的不是錢,而是一個態度和公道。”劉先生說。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因“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或者變更備案”,被拉薩市交通運輸局處以罰款。2025年7月因道路運政違法,被成都東部新區管理委員會公園城市建設局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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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回執(來源:受訪者) 西銳租車稱客戶所述不實 以誹謗為由報警并立案
關于這一糾紛,西銳租車的負責人耿先生給出了不一樣的說法。
耿先生向信號新聞表示,在西藏自駕旅行并不是想去哪兒就去哪兒,例如納木錯景區、羊湖景區等都是禁行區域,公司的工作人員在提醒客戶有些地方不能開車去之后,客戶就不租車了,“我們沒有說罰款的情況。”耿先生說,在西藏經營租車公司并不需要給每輛車備案,只需要公司具備合規資質即可——這一說法也得到了西藏交通運輸部門的證實。
對于在短信上的“爆粗口”,耿先生沒有否認,稱這是“無奈之舉”:“他到處投訴我們,甚至還假冒我們的員工,去投訴我們不交公積金。”對于劉先生的行為,耿先生表示已經報警:“我認為他的行為是在浪費公共資源,等派出所結案后,公司也會起訴他,要求賠償我們的損失。”目前,該案已由公安機關立案。
西銳租車被平臺下架 哈啰租車僅提供信息聚合服務
信號新聞就該糾紛聯系了哈啰租車,平臺客服稱會核實情況,到發稿前并未作出答復。6月19日,信號新聞從劉先生處得知,平臺查實了西銳租車辱罵他一事,已經將這一店鋪下架。
信號新聞注意到,在哈啰租車的《租車信息服務用戶協議》里,平臺表示“本公司并不經營汽車租賃業務”,僅提供“信息聚合服務”,“租車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相關事件及糾紛……由客戶(承租人)和租車公司(出租人)按照其雙方簽署的書面租車協議協商解決,本公司不承擔租賃車輛因任何事故造成的任何后果。”
信號新聞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評析:“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對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進行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信息的核驗和登記。平臺對商家車輛營運資質的審核義務,法律層面已有明確規定。至于雙方的糾紛,可以等待法院給出的判決。”(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李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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