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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于2026年7月10日收到河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6〕3號)。
巨力索具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回復投資者提問時存在誤導性陳述行為。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4日期間,公司多次通過互動易平臺進行自愿信息披露,但未準確披露在商業航天領域產品應用情況、未反映"捕獲臂"所處階段及知識產權歸屬情況,且未完整披露訂單金額及對公司經營業績影響。
由此可見,對巨力索具的違法事實已經確認。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間買入,并在2026年2月12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通過“證券市場周刊”官網-證券維權欄目提交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 ,參與索賠征集活動。本次索賠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當然,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巨力索具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會秘書張云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總經理楊超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公司董事會表示將吸取教訓,完善內部風控制度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據公開資料顯示,巨力索具的主營業務為索具及相關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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