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以內近親,絕對不能結婚。
因為現代醫學明確證實,近親結婚后代得遺傳病、出現畸形的概率會飆升。
為了優生優育,新中國出臺的相應法律法規,明文禁止近親結婚。
但很多人就提出疑問呀?既然近親結婚后果這么嚴重,為啥在幾千年中國古代歷史中,上到皇室王公,下到平頭百姓,就喜歡“親上加親”這種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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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歷史書,表哥娶表妹、舅舅娶外甥女的例子那是俯拾皆是。可我們幾乎看不到近親結婚生下畸形兒的記載。
難道古人基因和咱們不一樣?
當然不是。
接下來就這個話題說說我本人的觀點。
我認為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古代人口中的“表兄妹”,跟咱們今天理解的可能壓根不是一回事。
要知道古代實行的是 “一夫一妻多妾制” ,有錢人是可以有好多女人的,但是只有一個正妻。
男子所生的孩子都是管正妻叫母親,即便妾生的孩子也管正妻叫母親。那正妻娘家的兄弟姐妹,妾生的孩子也得跟著叫舅舅、叫姨媽。
妾和正妻沒有任何血緣關系,妾生的孩子自然跟正妻的娘家沒有血緣關系,就是和普通“陌生人”沒有任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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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是表哥娶了表妹,實際上是兩個根本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人成親生孩子。
再說了古人講究:同姓為堂,異姓為表。“表”字本意就是外在、疏遠。
在古人認知里“表”這個稱呼特別泛化,稍微有點關系的外人都可以表相稱,甚至世交家的女兒也能叫表妹。
很多省份的人叫江西人叫江西老表,不就是祖上江西人大遷徙過去繁衍生息,祖上有點關系。
你表面上是表哥娶表妹,表姐嫁表弟,其實倆人根本沒啥血緣關系。這都不算近親結婚了,那能有什么遺傳病?
看到這里很多人會問,有錢人娶妻納妾,但是底層百姓沒錢納妾,都是實打實的血親表親通婚,怎么也少見畸形兒?
這也是最主要的原因,畸形兒不是沒有,只是他們因為各種原因全都“消失”了,給我們感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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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沒有產檢,染色體有嚴重問題的胎兒,多半在肚子里就流產了。
就算僥幸生下來,就古代那醫療條件,正常孩子都容易夭折,何況是先天體弱多病的,根本沒有機會來到世間。
這類孩子大多被籠統地記為 “早殤”。誰也不會把原因歸到近親結婚上,壓根沒這個概念。
古人迷信,生出畸形兒會認為是不祥之兆、天譴。為了家族名聲,有問題的孩子直接就溺死或者悄悄扔了,要么寄養到偏遠庵觀。
古代人可不像現在人這么在意孩子的命。那是真的說扔就扔,說弄死就弄死的,也沒有現代信息那么發達,不說你也不知道,自然不會留下太多記載,
例如《左傳》就記載了宋國一個叫芮司徒的人,老婆生了個渾身通紅、長滿毛發的女嬰,直接就被丟到河堤下了。結果被宋國太后伯姬撿到,看她可憐,便帶進宮里養起來,并取名為棄。
還有一點古人評判畸形的標準也極低,古代基本沒讀書,靠干活的,只要四肢不殘疾,不畸形,即便是有基因問題,他們都認為“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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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古代,就是沒有優生優育的上個世紀,哪個村子里沒有幾個傻子、癡呆? 這種人在古代只會視作天生愚鈍,大家見怪不怪,根本不會往近親結婚上想。
甚至一些和常人略有不同的身體特征,他們不僅不會歸為遺傳病,還會視為 天生異象、貴人之相。
晉文公重耳史書記載他一只眼睛兩個瞳孔,肋骨長成一塊板。隋文帝楊堅《隋書》說他額頭上有五根肉柱延伸到頭頂。項羽、李煜也被記載有“重瞳”……
這些放在今天,這些都是基因變異、遺傳病,但在古人筆下卻被美化成貴人之相。
當然能活下來并被記載只是屬于萬里挑一,大部分近親婚配帶來的基因缺陷孩子根本活不到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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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開頭的問題,古代不是沒有畸形兒,只是歷史刻意抹去了所有痕跡,導致的幸存者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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