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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合WINNER成員宋旻浩承認了其在作為社會服務要員服役期間與服役管理負責人有私交,但否認了共謀脫離崗位的嫌疑。
據Newsis 14日報道,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0單獨(法官成俊圭)當天下午對因涉嫌違反《兵役法》等被起訴的宋旻浩及服役管理負責人李某舉行了公審日。在前一次審判中已結束辯論的宋旻浩,當天作為李某申請的證人出庭。
李某涉嫌與從2023年5月30日至次年12月2日擔任社會服務要員的宋旻浩共謀,使其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脫離崗位,并偽造出勤記錄或以病假、年假處理,因此被移交審判。
當被辯護人問及是否曾與李某事先討論過脫離崗位的方法時,宋旻浩回答說:“沒有共謀過。”他接著說:“脫離崗位是根據我自己的判斷”,“沒有出勤完全是我的責任。”
他還表示,李某從未事先說過可以不上班,或慫恿他缺勤。宋旻浩作證說:“(李某)平時很擔心、很關心我的健康狀況”,“曾有過在我狀態不好的時候,讓我去家里或車里休息的話。”
宋旻浩承認,確實存在在李某的允許下未出勤,或事后補寫出勤記錄的情況。他說:“有時因為沒能出勤,或出勤了但沒能簽名,所以有過后來集中補寫的情況。”接著他說:“平時狀態不好的時候,李某曾讓我休息。”
檢方追問,李某允許宋旻浩缺勤并讓其事后補寫出勤記錄,實際上是否就是在幫助其脫離崗位。
當檢方問到是否連未使用年假的日子也處理為年假時,宋旻浩回答說:“具體的批準過程我不清楚”,但補充道:“這似乎是出于對我的照顧。”
接著,當檢方再次指出“如果正常進行考勤管理,就很難長期無端缺勤”時,宋旻浩說:“無論我的情況是好是壞,(李某)似乎都給予了照顧。”
對于國民權益委員會提出有關服役實態的信訪后,是否與李某統一口徑的問題,宋旻浩否認說:“與其說是統一口徑,不如說是(李某)在我身體不適時幫我管理了情況。”
宋旻浩還主張,自己因雙相情感障礙和恐慌障礙等疾病,在服役期間遇到了困難。他說:“主治醫生從一開始就勸我不要服役,在服役期間也做出了(服役)困難的診斷”,“(但)是我自己想要堅持完成服役,現在這也是我后悔的事情之一。”
為了對李某進行被告人訊問,法庭計劃于8月20日下午5點繼續開庭審理。
此前,宋旻浩在4月舉行的第一次公審中承認了所有公訴事實。當時,檢方曾請求法院判處宋旻浩有期徒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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