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價值1030萬的知識產權課?
2026年6月29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紙判決,將新茶飲品牌茉莉奶白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因侵害路易威登(LV)7件四葉花卉圖形注冊商標專用權,茉莉奶白被判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30萬元,合計1030萬元。判決書尚未生效,茉莉奶白已表示將依法上訴。![]()
然而,比千萬賠償更耐人尋味的是另一則消息:判決公布僅數日后,有媒體報道,茉莉奶白正在以最高56萬元的年薪急招知識產權方向的法務經理。崗位職責包括商標全球布局、商標行政案件處理、全品類版權登記、侵權維權處置,要求應聘者具備商標、不正當競爭案件獨立操盤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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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密集申請商標被駁回,到千萬賠償落地,再到高薪招聘法務——茉莉奶白的經歷,堪稱一堂生動的企業知識產權法治課。
一個認知誤區:著作權登記≠商標權
本案中,一個細節值得所有企業警醒:茉莉奶白曾登記“MOLLY TEA”四葉星美術作品著作權,并據此主張權利。多名律師明確指出,著作權登記≠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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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法律邏輯截然不同。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自動產生,保護的是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的獨創性表達;而商標權需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注冊,保護的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商業標識。擁有著作權,并不意味著有權將相關圖形作為商標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尤其是在該圖形與他人注冊商標構成近似的情況下。
更值得注意的是,商標申請被駁回本身就意味著法律不承認該圖形可作為商業標識獨占使用。而茉莉奶白在2023年至2024年間密集申請了多枚四葉花卉圖形商標,全部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或宣告無效。在此情況下依然堅持大規模使用,成為法院認定其存在主觀過錯的核心事由。
商標侵權的法律邊界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二)項,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構成商標侵權。法院認定,茉莉奶白在門店門頭、飲品包裝、線上宣傳中使用的四葉花卉圖形,與LV注冊的7件四葉花卉圖形商標構成近似。
在賠償計算上,《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還可適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1030萬元的判賠金額,無疑給所有忽視商標風險的企業敲響了沉重的警鐘。
56萬年薪招法務背后的戰略覺醒
與LV千萬賠償訴訟之際,茉莉奶白以最高56萬年薪招聘知識產權法務經理,與其說是危機公關,不如說是一次遲來的戰略覺醒。
崗位要求中,“熟練運用馬德里體系及美國、歐盟、東南亞等各主要司法管轄區直接注冊路徑,搭建品牌全球商標保護壁壘”被赫然列在首位。這意味著,茉莉奶白終于意識到:商標布局不能等業務做大了再補,而必須在品牌誕生之初就系統規劃。同時,崗位要求“主導商標復審、異議、無效等各類行政程序”,恰恰是對此前商標申請屢屢被駁回的針對性補救。
這一轉變也折射出中國企業的普遍短板:重業務擴張、輕知識產權布局。許多企業在品牌命名、Logo設計階段缺乏專業法律審查,等到規模做大、商標價值凸顯時,才發現自己早已踩在了他人的權利邊界上。
如果茉莉奶白真的賠償LV合計1030萬元,則相當于買了一張昂貴的入場券——進入知識產權合規經營的門票。56萬年薪的法務崗位,是對這張門票的追加投資。對于所有正在成長中的中國企業而言,這堂課的價值在于:品牌可以一夜爆紅,但商標保護必須從第一天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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