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之治,千頭萬緒
關乎萬家憂樂
如何讓人民群眾享有越來越多的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東莞市沙田鎮“幸福港灣”多元解紛中心用三年半的實踐,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累計參與、指導調處小區糾紛超6000件,其中物業糾紛占比超過九成。上述糾紛進入訴訟程序的僅187件,90%以上在訴前得到妥善化解。
這個由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與沙田鎮黨委共建的全國首個小區綜合治理中心,設于該院沙田人民法庭。自成立以來,工作成效多次獲各大媒體報道,已成為全國知名的基層社會治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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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勢而生的“幸福港灣”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與公眾法律意識增強,物業糾紛呈現出多元化、群體化、尖銳化的趨勢。實踐中,物業公司、業委會及社會組織等法律專業水平、權威性有限,加之糾紛常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單靠一方難以有效化解。但訴諸法院則往往程序繁瑣、成本較高,且容易激化對立情緒。
沙田鎮連續多年名列“全國百強鎮”,經濟活躍,全鎮有各類住宅小區(含安置小區)30多個,常住人口超5萬人,外來人口占比過半。頻發的小區物業糾紛,成為困擾該地基層治理的一道難題。
如何破題?2022年12月15日,東莞第二法院與沙田鎮黨委共同成立“幸福港灣”,由鎮黨委副書記任組長,沙田法庭及司法、平安法治辦、公安、房管、住建等10個部門黨支部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村(居)委會、物業公司、居民和社會調解組織廣泛參與,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口業務部門予以指導,形成“黨委領導+法庭主導+部門協同”工作格局,打造 “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的解紛機制,實現從“多龍治水”到“一核多元”的轉變。
“幸福港灣”在3個大型小區設立流動工作站,在29個小區設聯絡員,與18個社區(村)的43家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對接機制,貫通預防、疏導、調解、審判、回訪等解紛環節。沙田法庭指定法官分片區指導調處糾紛,按復雜程度分流,安排專職人民調解員、律師調解員、特邀調解員進行分類調解,必要時聯合其他部門化解,協同社區網格員,形成治理合力,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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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紛的“組合拳”
依托“幸福港灣”,沙田法庭堅持問題導向,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組合拳”。
示范訴訟引導類案化解
針對批量糾紛,選取典型案件先行審理、作出示范判決,明確裁判標準,引導當事人形成合理預期,推動同類糾紛參照解決。在50余件物業費系列案中,法庭以數案先判帶動其余案件達成和解,并向物業公司發出司法建議,實現“審理一案、治理一片”。
全市率先引入行業調解
2024年10月,與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簽訂合作協議,由協會向“幸福港灣”派駐調解員,設立調解工作站。截至今年6月,該站參與調解物業糾紛894件、非物業類糾紛18件,成功調解超233件,履行完畢金額超250萬元,其中物業類糾紛履行完畢175萬元。
培育小區自治力量
聯合鎮司法分局指導小區成立調解委員會,創建“無訟示范社區”。組織物業人員跟班實訓,提升自我解紛能力。針對物業管理不規范、存在安全隱患、寵物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向市物業協會、物業公司等發出司法建議或風險提示函,引導規范管理、提升服務,從源頭預防風險。
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
以鎮綜治中心的法庭駐點及鎮綜治中心駐法庭的服務站為前沿陣地,整合職能部門、村(居)委會、行業協會等調解力量,提供“一站式”服務。調解方案經及時指導和司法確認無縫銜接,實現糾紛快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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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開展普法宣傳
聯合社區通過微信公眾號推送典型案例,點擊量超1.1萬人次;舉辦法律大講堂,推行巡回審判和“一案一說法”,將法治教育送到群眾家門口;編印調解手冊和案例選編,為調解員和群眾提供實用解紛指南。
主動開門納諫接受監督
今年4月,召開物業糾紛專題研討會,各成員單位、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多家物業公司代表參加,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列席建言。代表委員對沙田法庭的工作成效給予高度肯定,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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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甸甸的“幸福答卷”
在沙田鎮小區人口持續增長、糾紛復雜程度不斷上升的背景下,始終高效運轉的“幸福港灣”成為有效維護社區和諧穩定的“減壓閥”,近年來沙田法庭受理的物業糾紛案件數和“幸福港灣”參與調處的物業糾紛數呈同步下降態勢。
2023年11月,東莞第二法院在轄區其他5個法庭推廣“幸福港灣”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楓橋經驗”品牌。2025年5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委社工部、省司法廳、省住建廳聯合召開全省物業服務多元解紛工作聯席會議,對“幸福港灣”項目工作經驗作了介紹。今年6月,東莞兩級法院物業糾紛專題研討會上,沙田法庭的經驗介紹獲得東莞市住建局、東莞理工學院等與會者一致認可。
榮譽紛至沓來:2023年,“幸福港灣”獲評東莞市年終考評“單打冠軍”,助力沙田鎮榮獲2023年度平安廣東建設最高獎“平安鼎”。2024年,榮獲東莞市“旗峰杯”黨建工作創新大賽黨建賦能類一等獎第一名、第十二屆廣東省“先鋒杯”工作創新大賽三等獎。2025年,廣東高院將其選為廣東法院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多元化解示范案例。
從醞釀掛牌到實際運行,從鎮級試點到全市推廣、全國知名,“幸福港灣”用三年半時間,走出了一條人民法庭參與小區治理的新路徑。這個珠江之畔的基層治理創新樣本,正成為新時代“楓橋經驗”在住宅小區治理領域的生動實踐,在“智創優品、和美宜居”現代化新東莞的建設中,持續貢獻著法治力量。
來源:東莞政法 東莞第二法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何雪娜
采寫:黃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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