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左琳)廣西雙胞胎姐妹一死一傷案將于7月17日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害人家屬收到的傳票顯示,案由為被告人林某康犯故意殺人罪一案。
新京報此前報道,2024年10月14日7時30分許,林某康持刀闖入21歲的被害人家中,將姐姐砍傷,并帶走妹妹。最終妹妹墜亡,姐姐重傷,經(jīng)司法中心鑒定為七級傷殘。
林某康曾是妹妹何敏(化名)的男友,兩人在網(wǎng)上相識,于2024年7月上旬確定了戀愛關(guān)系。交往期間,林某康多次對何敏施暴。同年9月,何敏提出分手后,林某康持刀非法入室,恐嚇何敏的姐姐,并強行帶走何敏,姐姐報警后,林某康被警方抓獲,并因非法侵入住宅和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及500元罰款。
2024年10月9日林某康被釋放后,還給何敏發(fā)消息,威脅她家人的安全。10月13日晚,何敏被林某康毆打后到派出所報警,并去醫(yī)院驗傷。
兩人在派出所簽訂《治安調(diào)解協(xié)議書》后各自離開,兩小時后,林某康持刀闖進何敏家中,將與何敏同住的姐姐砍傷,并將何敏強行帶走。之后,何敏被發(fā)現(xiàn)在另一小區(qū)墜亡。
2025年8月,南寧市檢察院對被告人林某康提起公訴,同年9月及2026年5月,該案開庭但未宣判。被害人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林某康最初承認他在樓頂將何敏踢下樓,但庭上林某康翻供,稱何敏是自己跳樓身亡。
女兒遇害后,被害人家屬認為,警方在關(guān)鍵節(jié)點存在失職行為。因此,家屬于2025年3月26日、8月12日,相繼對南寧市公安局西鄉(xiāng)塘公安分局和江南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訴訟。
目前,兩家公安分局均被法院確認存在違法行為,但違法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不具有因果關(guān)系。其中,針對西鄉(xiāng)塘分局的訴訟,已于2025年9月28日一審宣判,2026年1月23日二審宣判;針對江南分局的訴訟,于2025年12月10日一審宣判,法院判決確認江南分局未全面調(diào)查處理、不受理死者報警的行為違法。今年6月17日下午,針對江南分局的行政訴訟二審,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編輯 劉倩 校對 楊利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