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城中村改造的行政訴訟立案了
這幾年,為了廣州的城中村改造,多次到鐵路法院去開庭。
廣州市的城中村改造歷時多年,引起了很多矛盾,有的矛盾甚至激化。而作為代理人,總是期待法院能給當事人一點公平,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從而化解矛盾。
這些年從我經歷的案件來看,有的項目在法律人的努力下矛盾得到了化解,但也有部分項目陷入困境,連村民的過渡費都付不起,其中的原因是復雜的,其主要原因是行政權力缺少制約。
眼下許多地方行政權力強勢,司法的作用受到影響,各個地方法院“立案難〞,“公正審判難〞,“執行難”的問題大有卷土重來之勢。但當事人的最后一線希望總是會放在法院。除了法院,他們還能指望哪里呢?這也是法律人應當堅守的最后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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