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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律師法的修改草案公布,引發了許多人的關注。
這次的修改看起來不大,但其實潛在影響很大,甚至可能是未來律師業發展的一個轉折性標志。
最大的變化就是“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成為律師執業準入的明確條件,修改加強了黨對律師隊伍的領導,優化律師的公共作用。
01 為什么這么說?先從律師執業資格說起
修改草案中,擁護中國共產黨成為律師準入的明確條件。
我國律師執業準入的條件,經歷了如下變化:
1、早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擔任律師應“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2、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第一款,律師執業條件則改為要求“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這個表述看起來縮限了,更注重于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其實是擴大了范圍,因為愛國和擁護社會主義制度也是憲法的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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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于網絡
3、最新修改草案(第八條第一款),在“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基礎上增加了“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我國社會主義法治”。與歷史上的律師資格相關規定對比,增加了對中國共產黨的擁護。
之所以把這個條件加進去,是憲法對律師法的具體化要求。我國的現行憲法正文開篇第一條就已經明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其中第二款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
可以說 ,擁護憲法的潛在含義,自然就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草稿的新增規定就是把憲法的要求在律師法中具體化,本質上并不是一個新增的要求。
這個律師執業的明確新增條件,應該不至于令以后法考多一個思想政治科目,不過很大可能會在律師拿到執業證宣誓環節,把相關的內容增加在宣誓詞中。
但如果大家把上面的新增條件理解成形式上的一點新要求,沒有大變化的話,那估計就有點“一葉障目,不見泰山”了。
從律師法的整體修改,結合律師行業的發展來看,上面的修改就不那么簡單了,而是有更深遠的影響,甚至是一個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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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修改加強了黨對律師隊伍的領導
這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律師的信仰建設上,另一個是組織和人員管理上。
首先,律師應該是和司法人員一起作為“信仰共同體”,應該有更多的社會公共屬性。這句話我覺得是這次律師法修改的最集中體現,相比“刑事辯護全覆蓋”寫進律師法、加強涉外、大灣區律師建設等等內容,這方面影響更大。
“司法人員和律師不應僅是一種法律職業共同體,更是一種共同信奉憲法法律的‘信仰共同體’”。(摘自 《 人民日報 》( 2015年08月27日 05 版)《律師當是“扶正守道”的實踐者》)
不可否認,司法腐敗有很多是公檢法工作人員被一些害群之馬的律師“圍獵”導致的,如果只是加強公檢法人員的反腐敗、思想信仰建設,放任對律師隊伍的思想管控,本質上是很難取得有效治理的。
“信仰共同體”的說法與對律師像司法機關公務員一樣要求“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我國社會主義法治”,道理上就是一脈相承的。以后在律師年度考核培訓中,增加一些黨領導、社會主義等等思想政治內容的培訓就是無可爭辯的。
其次,律師法修訂稿的新增內容還體現在組織建設和具體人員管理上的變。
(1)律師事務所中的組織建設
修改草案第三條:“ 律師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建設。
在律師事務所中,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加強黨的建設,發揮黨組織的政治引領作用和黨員律師先鋒模范作用。律師事務所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2)具體人員管理
修改草案第四十四條新增第二款:“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部門等單位工作人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后,從事律師職業或者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應當遵守公務員管理的有關規定。”
可以說,以后會有“參公管理”的律師!
總結,國家把防止司法腐敗的力量,更加深入到律師隊伍中,這對于廣大守法執業的律師來說,絕對是一件好事。更深一個層面講,是為了防止律師因為某些外部原因被利用,加強組織和人員的管理,可以“防微杜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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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律師又沒有強制要求入黨,那黨如何領導?
可能有人會問上面的問題,我的答案是除了前述的黨組織建設、參公管理外,國家通過提高律師的社會公共(公益)活動參與度,來引導、維持、管理律師隊伍的發展。
司法機關公務員和律師本質差別是什么?前者是公屬性,屬于“人民公仆”,后者基本上屬于私的屬性,是有償法律服務者。今后兩者差距會變小,律師“公”或者“公共/公益”的屬性會不斷加強。
草案第四條新增了律師應“認真履行社會責任”,草案第四十六條新增規定“鼓勵和支持律師事務所、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加強統籌和組織引導。”這是律師法第一次把律師的公共社會責任寫進法律。
其實,“刑事辯護全覆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律師進行公共法律服務的體現,由司法行政部門承擔補貼費用,支持律師實現刑辯全覆蓋。
現在不妨想象,未來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圍會更加的廣,基層的、偏遠的、大眾高頻民生相關的法律領域,出現拿國家補貼辦案的律師將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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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律師的定位增加更多的“公共作用”
律師不再是社會精英人設,而是服務人民的“半公”或“參公”專業人員,這是未來的大特色。
律師行業已經從2015年的27萬,暴增到了2025年的83萬,未來兩三年估計很快就會到100萬。老百姓的官司量、法律需求有這樣的暴增嗎?
明顯沒有,與之匹配增長的應該是律師法律服務的覆蓋率,國家通過補貼的方式,把律師的服務更多地深入到基層老百姓,更多的民生領域。這一方面是服務人民、保障民生,另一方面也是使百萬律師隊伍有用武之地,托舉律師隊伍實現轉型。
未來的中國律師主體不會是西方那種高收費的,老百姓消費不起的,服務于精英階層的專業人員(或者本身就是精英階層,西方國家很多就是“律師治國”),就像中國的醫療收費更加貼近老百姓一樣,中國律師的未來就是更加的平民化、公共化,社區律師、“赤腳律師”一定會大量出現。
當然上面說的只是從整體而言,與小部分律師服務于高端市場和人群,實現高收入并不矛盾。
以上純屬個人分析看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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