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豪邁、最光榮的事業乃是生活得寫意。”
- ——蒙田《隨筆集》
上周日下午,我窩在沙發上看老電影,冰西瓜挖成球裝在玻璃碗里,空調溫度剛好,風從陽臺吹過來帶著點綠蘿的味道。本來看得正入神,腦子里突然竄出來一個念頭:這周的讀書筆記還沒寫,衣柜里換季的衣服還沒整理。瞬間就有點坐不住,手里的西瓜也沒那么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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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毛病不是一天兩天了。吃頓稍微貴點的飯,第一反應不是嘗味道,是在心里算價錢,覺得這錢花得有點奢侈;周末睡個懶覺,醒了摸手機看到九點多,第一反應是糟了,一上午又荒廢了;就連蹲廁所多刷了會兒手機,都要在心里數落自己兩句浪費時間。快樂總是很短暫,后面緊跟著的,是揮之不去的負罪感。
前陣子朋友項目拿了獎金,說要好好犒勞自己。我們約著去吃了頓日料,吃飯的時候她筷子沒停,嘴也沒停,全程都在算,這一頓夠她加三天班賺回來,說早知道在家煮碗面更劃算。整頓飯吃得心事重重,出來走在晚風里,她還在念叨,這筆錢存起來多好。我說你本來就是出來開心的,怎么搞得像犯了錯。她愣了一下說,習慣了,總覺得花錢享樂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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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我們從小就被灌輸這樣的觀念:勤奮是對的,偷懶是錯的;上進是對的,安逸是錯的;做有用的事是好的,圖一時開心就是浪費時間。久而久之,我們自己也成了監督自己的人,稍微放松一點,就立刻跳出來審判自己。我們總覺得,得先把該做的事都做完,才能安心快樂。可該做的事永遠做不完,于是快樂永遠排在后面,等得都涼透了。
更有意思的是,我們不僅對自己這樣,看別人的時候也帶著這套標準。看到別人年紀輕輕到處旅游,會暗自嘀咕真不務正業;看到別人下班就追劇打游戲,會覺得人家一點上進心都沒有。我們把“吃苦”當成了理所當然,好像只有熬著、累著、忙著,才算好好過日子,開心反倒成了不應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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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說人不用努力,不用擔責任。該做的工作要做,該扛的事要扛。只是不用把快樂當成需要贖罪的事,不用把休息當成偷來的時間。生活不是考試,不是每一分鐘都要算出分數,不是每件事都要有實用價值。吃一頓好吃的,獲得的滿足感是真的;睡一個飽覺,醒來的輕松是真的;浪費一下午看沒用的閑書,心里的舒展也是真的。這些看似“沒用”的時刻,才是撐著我們往前走的底氣。
昨天我特意試了試,吃完午飯把工作手機調成靜音,塞進抽屜最里面。下午就坐在陽臺的小椅子上,翻一本沒營養的漫畫書,陽光曬在背上暖乎乎的。中間好幾次手癢想摸手機看看有沒有消息,都忍住了。那一下午沒做任何“有用”的事,可心里特別踏實,比熬一下午趕出來半份報告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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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很多時候,我們不是沒時間快樂,是不敢快樂。總覺得要等一個合適的時機,等所有事都做完,等自己足夠好,才有資格開心。可日子就是由一個個當下組成的。你現在不肯接住的快樂,等以后再回頭找,早就不是那個味道了。
好好吃飯,好好睡覺,心安理得地快樂,這從來都不是浪費人生。這本身,就是人生很重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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