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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求索》2004年07期
作者:李端祥
摘要:上世紀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在城市所進行的那一場轟轟烈烈的人民公社化運動經歷了準備、試辦、公社化與衰亡四個階段。這場運動以失敗而告終。它留給我們深刻的歷史教訓 ;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遵循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與保持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
上個世紀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 在城市進行了一場人民公社化運動, 它的范圍之廣、聲勢之大, 涉及的城市之多, 一點也不亞于當時的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是家喻戶曉, 人人皆知。而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卻鮮為人知。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是人民公社運動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是我國城市建設道路一次失敗的探索與嘗試。不論是從公社歷史還是公社體制這個意義上說, 我們都有必要認識它, 研究它, 認真地進行反思, 這對于我們今天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發揚我們黨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是非常有益的。
一
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的興亡
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從興起到衰亡經歷了四個階段。
(一) 1958年4月到1958年8月是城市人民公社運動的準備階段
1958年初的農村各地開展了大規模的興修水利與農田基本建設, 舉辦農業機械化事業和水利發電事業, 相當廣泛地出現了打破社界、鄉界乃至縣界, 集中調撥勞力, 實現連片協作、小社并大社的現象。農村人民公社已是含苞待放, 呼之欲出。而在城市也為公社的建立進行了一系列的準備工作。
一是對城市中的私有制殘余進行了徹底的社會主義改造。如小私營工業、個體手工業、小商小販等。通過各種途徑, 把它們改造成為集體經濟或地方國營經濟。
二是大規模調整職工宿舍, 向“共產主義邁進一步”。①1958年上半年, 對殘存的資本主義進行徹底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同時,一些工廠、礦山、企業對職工宿舍進行了大規模的調整。調整職工宿舍就是為了把職工及其家屬的社會生活全面地組織起來, 培養他們的共產主義覺悟與道德風尚, “為建立城市的人民公社創造了前提條件, 為將來向共產主義過渡打下了基礎。”②
三是把全體街道居民組織起來, 大辦工業, 興辦各種生活服務組織, 組織生產服務合作社, 作為“城市中組織人民公社會的基礎”。③1958年5月黨的八大二次會議后, 為了適應“大躍進”與全民大辦工業的要求, 各城市的街道居民、廠礦企業、機關學校職工與干部的家屬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 興辦了各種各樣的生活服務組織。如托兒所、幼兒園、公共食堂、洗衣房、修理店等。有的街道在原街道居民委員會的基礎上, 建立了居民生產服務合作社。把居民的生產、生活和其它工作全面地領導起來。天津市建立了這樣的生產、生活服務合作組織449個。④實際上, 這些組織就是城市人民公社的雛形。
(二) 1958年8月到1960年2月, 城市人民公社的試辦階段
1958年8月上旬毛澤東到冀、豫、魯農村視察, 對“人民公社”倍加稱贊與推崇。當8月13日的《人民日報》公布上述消息后, 立即在農村掀起了小社并大社與直接辦人民公社的熱潮。這股熱潮迅速波及到城市, 城里人由此受到很大的沖動和啟發, 既然農村可以辦人民公社, 城市也能辦人民公社。河南省鄭州市紡織機械廠在廠礦企業中最先舉起了人民公社的紅旗。隨后, 北京、天津、武漢、哈爾濱等許多城市相繼成立了一些人民公社。河南的省轄市一馬當先, 到1958年9月底, 省轄的9個城市成立了509個 (后來為適應大的要求, 合并了不少, 筆者注。) 人民公社, 入社人數占9市總人數的82.3%。⑤基本上實現了全省各中小城市的人民公社化。
面對城市人民的這種熱情, 中共中央的高層領導給予了關注。1958年9月6日,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譚震林向毛澤東報送了一份關于各地辦人民公社情況的全國電話匯報材料, 材料中提出了城市與國營企業是否辦人民公社的問題。毛澤東對此沒有作出明確的表示, 只是在這份材料上作了“可以印發給在京各中央委員”⑥的批示。
1958年11月12日, 毛澤東在《<鄭州會議關于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的修改和信件》中對城市人民公社的問題作了“采取積極的態度, 在城市中試行人民公社”⑦的批示。12月中共八屆六中全會召開前夕, 毛澤東在修改會議的決議稿時, 關于城市人民公社的問題作了這樣的修改:
“目前城市中的資本家和知識分子中許多人的資產階級思想還相當濃厚, 他們對于成立公社還有顧慮, 對于這一部分人, 我們也應當有所等待。因此, 在城市中應當繼續試點, 一般不忙大量興辦, 在大城市中更要從緩, 只作醞釀工作。要等到經驗多了, 原來思想不通的人也通了, 再大量興辦起來。”⑧
毛澤東對城市辦公社的態度是比較明確的, 就是繼續試辦, 積累經驗, 等待時機。毛澤東的這些思想成為城市人民公社運動發展的指導思想。
在毛澤東、黨中央這種思想的指導下, 1959年, 城市人民公社在試驗和摸索中發展, 沒有大的變化。到1960年3月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前, 在全國內地 (除新疆和云南外) 168個大中城市里, 先后建立了公社598個, 參社人數1889.9萬。⑨
(三) 1960年3月到7月, 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階段
1958年7、8月的廬山會議, 中斷了糾“左”的進程, 使會前已被糾正的“左”的錯誤又重新抬頭, 并加以肯定。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就是這種“左”的錯誤發展的極端表現。
1960年2月20日, 中華全國總工會黨組寫了一份《關于哈爾濱市香坊人民公社的發展情況的報告》經驗總結材料呈送黨中央和毛澤東。1960年3月8日, 毛澤東在報告上作了“城市人民公社的出現是不可避免的, 也是很好的”⑩等重要批示。第二天, 中共中央對上述報告在毛澤東批示的基礎上作了更加詳細的批示。批示認為:“對于城市人民公社的組織試驗和推廣, 應當采取積極的態度。”(11)3月24日, 中共中央在天津召開會議, 毛澤東在會上作了重要的講話。他說:
“城市人民公社普遍化。不管是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一律搞人民公社。這個問題, 我在鄭州會議是右傾機會主義。”(12)
中共中央發出關于城市人民公社問題的批示, 特別是毛澤東在天津講話后, 城市人民公社運動的發展便達到了高潮。各城市的街道辦事處、生產合作社紛紛合并而成為城市人民公社, 變成“政社合一”的政權組織, 里弄委員會、街道居委會變成了人民公社的分社。不到5個月的時間, 我國的城市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
據全國總工會的調查統計, 截止到1960年7月底止, 在全國內地190個大中城市里, 建立了1064個人民公社。參加公社的人數有5500多萬, 占上述城市人口總數的77%。(13)
(四) 1960年8月至1964年下半年, 是城市人民公社的整頓、縮減與消亡階段。
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是在國民經濟極其困難的特殊環境下展開的。城市公社化加劇了國民經濟的進一步嚴峻與惡化。公社化后不久, 公社的運轉就遇到了許多困難, 舉步維艱。為此, 1960年9月3日, 中華全國總工會黨組和中共中央報送了《關于整頓和鞏固城市人民公社問題的報告》。這個報告認為:“為了切實解決大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 城市人民公社一般應暫時停止發展。集中力量在今后四、五個月內認真進行整頓和鞏固工作, 大體經過3年時間, 把城市人民公社普遍地建立和健全起來。”(14)9月18日, 中共中央批轉了全總黨組的這份報告, 并希望各城市公社“參照辦理”。(15)
在城市公社整頓和鞏固的過程中, “大躍進”與人民公社化運動在國民經濟中所造成的嚴重后果從各個方面、各個領域突出地表現出來, 經濟形勢十分嚴峻。面對這種形勢, 中共中央于1961年1月中旬在北京召開了八屆九中全會, 會議決定對國民經濟采取“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這表明黨的工作重心將轉移到以調整為中心的國民經濟建設上。“八字”方針的提出, 對城市人民公社的整頓工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 以此為轉折點, 城市人民公社是在日益萎縮、直到消亡。
1961年9月15日, 中共中央在《關于當前工業問題指示》中指出:“全民所有制的國營工業和集體所有制的城市人民公社, 不能合在一起。已經合在一起的, 必須分開。”(16)按照中央的指示, 國營企業都退出了城市人民公社, 這時候的城市人民公社就只有以機關學校為中心和以街道居民為主體的公社形式了。
1962年5月27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于進一步精減職工和減少城鎮人口的決定》中指出:“城市公社工業有154萬人, 同樣有農村公社工業企業的那些弊病, 基本應當停辦。少數確實比較好的, 就是消耗原料、材料、燃料少, 成本低, 品種合乎需要, 產品質量好, 勞動生產率高的, 可以轉為手工業合作社或者地方工業, 逐步改歸當地手工業和工業管理部門直接領導, 其余的轉為個體經營或者家庭副業。”(17)
根據中共中央這個指示, 城市公社對社辦工業采取了相應的措施, 進行了處理, 大多數城市公社的工業已歸入手工業合作社管理。但有少數城市公社沒有把公社工業轉交給手工業合作社, 而是仍把它留在公社內。如北京的城市公社工業就屬這種情況。北京城市公社工業到1964年5月還屬公社領導, 沒有轉交給手工業合作社。與北京城市人民公社的命運相始終。
1962年10月6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關于當前城市工作的指示》, 這個《指示》指出:有些城市人民公社或者街道舉辦的一些基礎較好, 確實適合需要的工業企業, 修理服務單位以及托兒所、幼兒園、小學等, 可以繼續辦下去, 其中有條件的還可以吸收一部分閑散勞動力, 參加生產和工作。《指示》下達后, 對于那些湊數、追求“大”和“公”拉起來的修理服務生活組織、托兒所、幼兒園等進行了整頓和裁減。
城市人民公社的社辦工業有的轉為手工業局, 有的仍留在公社內;托兒所、幼兒園等生活服務組織, 只有極少數留下來了。公社食堂也寥寥無幾。據北京市委城市人民公社工作小組1964年9月8日的資料統計, 截止1964年6月, 北京市還有公共食堂104個, 其中街道食堂46個, 工廠食堂58個。(18)這個統計資料是北京市委城市人民公社工作小組最后統計的一份資料。天津也有類似的情況。到1964年下半年, 城市人民公社就這樣自然地消亡了。
二
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
失敗的歷史教訓
城市人民公社運動歷時七年, 以失敗告終。城市人民公社運動雖然失敗了, 給我們的教訓卻是深刻的。反思這段歷史, 重要的教訓就是:要端正思想路線, 永遠記住“實事求是”四個大字。堅持解放思想與實事求是的高度統一, 既要解放思想, 又要實事求是。解放思想離開實事求是是胡思亂想, 是不切實際的空想, 離開實事求是的解放思想, 思想越解放, 離實事求是的距離就越遠, 造成的損失就越大。
在對待城市人民公社發展的問題上, 一開始, 毛澤東和黨中央還是比較冷靜和謹慎的。但是, 隨著1960年初國民經濟建設更大“躍進”的掀起, 毛澤東強調, 城市人民公社“要普遍, 要大辦”。這是完全的感情用事, 頭腦發熱, 是缺乏科學根據的, 完全離開了馬克思主義看待社會主義最首要、最基本的科學方法:實事求是;完全違背了毛澤東本人一貫倡導并身體力行的作風:實事求是。實事求是, 一切從實際出發, 是我們的革命和建設取得勝利的根本保證。
正如鄧小平所說:“實事求是, 是無產階級世界觀的基礎, 是馬克思主義的思想基礎。過去搞民主革命所取得的勝利, 是靠實事求是;現在我們要實現四個現代化, 同樣要靠實事求是。”(19)根據實事求是這一科學的方法, 應該從三個方面吸取其教訓。
第一, 根據生產力發展的實際水平變革生產關系。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 這是歷史唯物主義的一般規律。城市人民公社從產生的第一天起, 就注定了它“短命”的結局。因為它違背了歷史唯物主義與社會發展這最基本的原理, 馬克思曾斷言:“無論哪一個社會形態, 在它所能容納的全部生產力發揮出來以前, 是決不會滅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產關系, 在它存在的物質條件在舊社會的胎胞里成熟以前, 是決不會出現的。所以人類始終只提出自己能夠解決的任務, 因為只要仔細考察可以發現, 任務本身, 只有解決它的物質條件已經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過程中的時候, 才會產生。”(20)
城市人民公社的失敗, 恰好驗證了馬克思這一偉大的論斷。馬克思、恩格斯在闡述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一般原理, 描述未來社會燦爛情景時是以歐洲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狀況作為背景, 以生產力的高度發展和物質的極大豐富作為依據的。而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是跨越了“資本主義制度的卡夫丁峽谷”, 建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之上, 它是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作為經濟基礎的。當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還十分脆弱, 立足未穩的時候, 馬上又建立比社會主義更先進的帶有共產主義性質的城市公社, 其“物質條件”根本就是“水中月, 鏡中花”。因而, 城市人民公社的失敗和“短命”就是不可避免的。
城市人民公社的失敗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深刻的教訓:變革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規律, 既不能超前, 也不能滯后, 尤其是不能片面地夸大生產關系對生產力的反作用, 不能過高估計人的主觀能動性在改變生產關系過程中的作用, 否則, 只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 開歷史的倒車。
第二, 在認識論上, 要用與時俱進的辯證發展觀對待馬克思、恩格斯的早期共產主義思想。馬克思主義是開放的、發展的科學體系。應當看到, 馬克思、恩格斯的早期共產主義思想還不十分完善, 是需要發展的。應當承認, 城市人民公社理論的重要來源之一, 是恩格斯1845年《在愛北斐特的演說》。這篇《演說》最引人注目與讓人興奮之處是共產主義的優越性與實現共產主義的三條措施。我認為這篇演說所闡述的共產主義思想是不十分成熟的, 表現有三:
一是沒有全面闡述共產主義的現論;
二是沒有指出實現共產主義必須具備的經濟與政治前提;
三是把過渡的條件描述得過于浪漫, 過于樂觀。
而正是這么一個有待完善和發展的理論恰好迎合了共和國領袖們急于求成的心理, 于是, 就導演了城市人民公社運動這曲悲劇。
其實, 馬克思、恩格斯后來對自己的早期共產主義思想作了修正, 認為共產主義的實現需要一個漫長而艱難復雜的過程, 1847年, 恩格斯在《共產主義信條》中, 第一次提出了“過渡時期”的概念。特別是到了恩格斯的晚年, 更加明確指出“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 而應當和其它社會制度一樣, 把它看成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21)用靜止的、而不是用發展的, 與時俱進的思維方式去對待馬克思主義, 是不可能獲得對科學社會主義的正確認識的, 定會陷入唯心主義的泥坑。如果用這種思維方式概括的理論貫徹到實踐中, 其結果必然是失敗, 城市人民公社就是如此。
因此, 對待科學社會主義, 應該用發展的、與時俱進的思維方式去認識它, 把握它, 根據社會主義所處的歷史條件、時代環境、國情狀況的發展變化和實際, 去探索城市建設的道路和形式, 探索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與形式。
第三, 在實踐中, 如果有了錯誤就要承認并迅速改正, 改正得越快、越徹底越好。當農村已經實現人民公社化的情況下, 毛澤東、黨中央還堅持在城市要試辦人民公社, 這說明毛澤東、黨中央對在城市搞公社化運動是比較謹慎的, 應當肯定。
但廬山會議后, “左”的指導思想得到進一步發展, “持續躍進”的決心更大, 干勁更足。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就是這種“持續躍進”的產物。城市的公社化加劇了國民經濟在各方面的嚴峻局勢。本不應該在農村人民公社困難重重, 國民經濟危機四伏的逆境中再搞城市的公社化, 這一點, 毛澤東等領導者們應該是已經意識到了的問題。不然, 1961年1月13日在黨的中央工作會議上, 毛澤東是不會發出“不摸清一個城市公社”“就不行”(22)的感嘆的。
有了錯誤, 只停留在認識的水平上是遠遠不夠的, 重要的是要改正, 改正得越快、越徹底越好。這樣, 才叫做真正的“實事求是”, 才有利于黨的事業的蓬勃發展。據各方面已公開的資料顯示, 城市人民公社最后的幾年里, 黨和政府沒有對它專門發文, 也沒有開過一次會議討論它的存在和發展問題, 就連什么時候解體也沒有統一的部署。最后幾年里, 對城市人民公社運動的宣傳報道也完全停止了。各城市的人民公社工作基本上是各自為戰。
這就說明毛澤東、黨中央在處理城市人民公社化運動的問題上, 采取了回避、置之不理的態度。知道錯了, 又不愿意改正, 讓城市人民公社自生自滅。因為毛澤東、黨中央放棄了城市人民公社的統一領導, 城市公社成了無首之龍, 給當時的城市工作造成了許多的混亂。比如街道居委會和人民公社的關系怎樣處理, 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如何, 城市公社何去何從, 不得而知。因而造就了城市人民公社運動這一曲歷史的悲劇。
這種情況, 在中國共產黨歷史上是沒有先例的。這種做法, 是不符合中國共產黨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的。我們應該從中吸取深刻的教訓:有了錯誤, 要承認, 分析產生錯誤的原因, 并徹底改正, 這才是一個成熟的政黨的標志。正如列寧所說:“一個政黨對自己的錯誤所抱的態度, 是衡量這個黨是否鄭重, 是否真正履行它對本階級和勞動群眾負義務的一個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公開承認錯誤, 揭露犯錯誤的原因, 分析產生錯誤的環境, 仔細討論改正錯誤的方法——這才是一個鄭重的黨的標志”。(23)
注釋: (略)
#事件 #人民公社 #城市人民公社興亡歷史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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