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LV起訴我們國家的知識產權局這個消息,說實話,我在震驚之余,還是不由得感到氣憤的,覺得這個老外企業真是登鼻子上臉,不知天高地厚了。
但是,繼續深入了解才發現,原來LV已經起訴過國家知識產權局5次了,而且贏了3次,只敗了2次,這個“戰績”,讓人咋舌呀,也讓人感到悲觀。
當然,平心而論,LV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這也是中國法律賦予的權利,從這一點看,再結合其竟然還贏了3次,導致相關行政決定被撤銷,國家知識產權局被要求重新作出決定,這充分說明,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
可是,這樣下去,恐怕更加不利于中國企業了,要知道,LV之所以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其實就是為后續起訴其他商家鋪路的,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贏了,就會有商家的商標侵權了,起訴就穩操勝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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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聞報道,LV發起對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第6次,是在7月16日開庭,今天已經過了7月16日,不知道勝負如何。
而據了解,這次一同參加訴訟的,還有商家黃民耀。
這是怎么回事兒呢?
原來,廣東汕頭服裝企業老板黃民耀,申請注冊了一個四葉花卉圖案的商標,注冊在服裝相關類別,并獲得通過。
我沒找到黃民耀注冊的商標圖案,但是據豆包介紹,黃民耀的商標是對稱四瓣花卉圖形,為寶相花樣式,中心為實心圓點,花瓣圓潤舒展,整體是中式傳統寶相花簡化紋樣,無字母、無交叉網格,純色獨立花朵圖形。
LV以自身經典四葉老花為已注冊馳名商標為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商標無效宣告,理由是,對方圖形和LV老花高度摹仿、視覺近似,極易造成消費者混淆、攀附LV品牌商譽,請求直接注銷該商標。
但是,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了LV的請求,維持黃民耀的商標有效。國家知識產權局給出的理由,正是目前網上所一致認定的,即四葉寶相花是中國傳統公有裝飾紋樣,不能由LV獨家壟斷,而且二者細節結構、花瓣形態存在明顯區分,不構成商標近似,因此裁定商標繼續有效。
LV當然不服,于是就依據《行政訴訟法》,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并把黃民耀也列為被告,要求法院判決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行政決定無效,注銷黃民耀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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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首先對黃民耀關系重大,因為一旦這次LV勝訴,那么這就意味著,他之前使用的四葉花卉圖案商標,屬于侵權,LV就可以據此對他發起民事訴訟,向其提出賠償要求,盡管其名下兩家制衣企業已經吊銷,也就是倒閉了,他也得賠錢。
然后,就是會有更多的中國商家等著被LV起訴,而且基本上是敗局已定,只不過是賠錢多少的問題了。
再然后呢,那就是四葉花卉圖案商標,所有中國企業都不能用了,不管是哪個類別的,四葉花卉圖案將會被LV永遠霸占,直到海枯石爛世界末日。
奧對了,還有茉莉奶白的上訴,肯定也會受到影響。黃民耀的商標如果被宣布無效,那么茉莉奶白使用四葉花卉圖案,是一定屬于侵權的,二審就無法推翻一審。
平心而論,這的確讓中國人的感情難以接受。一枚來自于中國傳統文化的圖案,中國人居然不能用,用了就得賠錢,這真的可謂是倒反天罡。
然而,怎么辦呢?如果法律上不能阻止LV,誰也沒辦法,只能干氣干瞪眼干著急,頂多再罵幾句,而這也不過是一時的,終究會淡忘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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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案件,是由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的。
我想,既然北京市知識產權能夠以“四葉寶相花是中國傳統公有裝飾紋樣,LV不能壟斷”為由,駁回LV,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能不能也以此駁回LV呢?
對此,我樂觀不起來。
說實話,我非常希望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能夠在法律中找到依據駁回LV,守護住中國傳統文化圖案,讓中國人也能用。
我甚至希望,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宣布四葉花卉不可以注冊商標。
我認為這是唯一的釜底抽薪之策。至于有很多網友說LV贏了官司輸了人心,說LV背后空無一人,說要抵制LV,這其實是沒有用的,要知道,那些富豪奢侈品消費者,是不會在乎輿論的,該買還會買,而絕大多數抵制者,都不是LV的消費主體。
LV正是看到這一點,才有恃無恐。事實上,在奢侈品消費者那里,有可能是希望看到LV獲勝的,因為這樣一來,LV品牌價值更高,這些人買了LV就更有派頭。這種心理,是客觀存在的。
不知道這次LV是勝訴還是敗訴。真希望這次LV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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