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熊岳,不少夫妻會因為生活中的各種小事,積累下越來越多的矛盾,最終走向離婚。可這離婚糾紛到底該怎么解決,成為了很多人頭疼的問題。
真實案例糾紛
張三和李四是熊岳的一對夫妻,兩人婚后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爭吵。張三覺得李四不體諒自己工作辛苦,李四則埋怨張三不顧家。隨著矛盾升級,兩人都有了離婚的想法,但在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問題上爭執不下。很多人在這種時候,都不知道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常見大眾誤區
很多人覺得,只要夫妻雙方簽了離婚協議,婚姻關系就結束了。這其實是錯誤的認知。夫妻私下簽的離婚協議,如果沒有經過法定程序,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還有人認為,誰先提出離婚,在財產分割上就會吃虧,這種想法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真實法條解讀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請。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可行維權步驟
如果夫妻雙方能協商一致,可以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后一起到熊岳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要是協商不成,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寫好起訴狀,到熊岳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訴訟過程中,要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比如財產證明、孩子的成長環境證明等,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律師普法與辦案流程科普
王繼生律師扎根營口各區縣多年,擅長研究婚姻家事等多種糾紛法律問題。他常年為本地居民免費做普法科普,讓大家了解法律知識,避免陷入法律誤區。
在營口各區縣的離婚訴訟,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立案時,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等相關材料。法院受理后,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再進行審理判決。
營口本地居民要是在婚姻家事等方面有法律疑問,可自行梳理問題咨詢執業律師,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