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浪花媽媽!
話說呀,這最近奢侈品圈最近出了件大事兒。
LV剛把茉莉奶白告贏了,一審拿了一千多萬的賠償,全國上下還在討論“LV是不是管太寬”呢。
結果人家不閑著,轉頭又干了一件大事,直接把國家知識產權局給告了。
人民法院公告網顯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7月16號,也就是后天上午九點半,就要開庭審這個案子。
一起來跟浪媽看看吧。
01
先說這個被告到底是誰。
案卷上寫的第三人叫黃民耀,廣東汕頭人,一個做服裝的小老板,名下兩家制衣企業早就注銷了。
就是這樣一個小角色,前些年申請注冊了幾個商標,里頭有些圖案是四角星花的形狀,有些則看起來跟四葉草有幾分神似。
LV的法務團隊在商標庫里掃到這些圖案,立刻坐不住了,他們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了異議,要求宣告這些商標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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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的道理很直白:你這些圖案跟我老花的核心視覺元素近似,放在皮革皮具和服裝鞋帽這些品類,消費者很容易搞混。
國知局審查之后沒支持LV的主張,意思是黃民耀申請的商標雖然跟LV的圖形有些近似,但整體上有區分,不至于讓公眾混淆。
LV不干了,一紙訴狀,把國家知識產權局告上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說實話,一個大牌告國家行政部門乍一聽挺唬人的,但浪媽翻了一下資料發現,這居然已經是LV第六回這么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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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數數LV此前五次起訴國知局,戰績還是三勝兩敗。
最典型的一樁是“米高威登”那個案子,申請人姚某芳,從2011年起就陸續注冊“米高”“米高崴登”“米高派”這些名字,前面幾個全被斃了。
到了2022年她又申請了個“米高威登”,LV一聽就炸了:你這“米高威登”跟我“路易威登”差幾個字?
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也沒支持LV,按法院的說法雖然商品屬于同類,但商標細節上有差異,LV那套“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主張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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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案子是“三氏百潔”商標,圖案由三個V字交叉組成,法院說整體外觀、構成要素、讀音、含義都有明顯區別,駁回了LV的請求。
當然浪媽上面也說了,LV也有打贏的時候,三起勝訴的案子里,法院撤銷了國知局的裁定,要求重新作出決定。
說回這第六次浪媽跟大家坦白講,LV這股勁兒不是突然上來的,你看看近兩個月的動作就明白了。
6月29號,蘇州中院判茉莉奶白賠LV 1030萬,理由是茉莉奶白用的四葉花logo跟LV七個圖形商標“高度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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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茉莉奶白2024年申請這個商標就被駁回了,明知有風險,還是在兩千多家門店大規模使用。
南京一家已經倒閉的餐吧,因為吧臺裝飾和蛋糕包裝上出現了類似LV老花的圖案,被判賠11萬。
沈陽有家貿易公司賣葡萄酒,瓶身上印了“Louisvton”“路易威頓”,法院判賠20萬合理開支。
惠州一家叫“LV酒吧”的店,店招和器具上都打了LV字樣,判賠5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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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人哭笑不得的是香港一家理發店,就因為座椅上的花紋視覺上跟LV近似,也上了維權名單。
浪媽給你們說個數,過去五年LV在中國打了1691場商標官司,平均每天一起。
那于是很多人在問同一個問題,LV一個賣包的,憑什么管到人家賣奶茶、賣葡萄酒、開酒吧的頭上?
答案藏在商標法的四個字里:馳名商標。
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如果一個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保護范圍就不只限于自己注冊的商品類別。
可以“跨類”延伸到其他行業,只要用的近似圖案可能讓公眾產生聯想、損害馳名商標權益,不管你是做奶茶還是開酒吧的,LV都能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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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法律上LV這么做確確實實站得住腳。
所以茉莉奶白一審判賠1030萬,從法條邏輯上說,挑不出什么大毛病。
可問題出在哪兒呢?出在人心。
這場官司打下來,全網的情緒幾乎一邊倒地站到了被告那邊,“LV你身后空無一人”沖上熱搜,茉莉奶白反而逆勢漲粉,多地門店出現排隊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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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調侃說“好怕LV告我家房子”,因為磚墻上也有四葉花的形狀,還有人開玩笑:“以后香菇都不敢切十字花刀了。”
為什么會這樣?浪媽仔細看了看網友的爭論,問題核心在于文化符號的歸屬。
有人翻出唐代寶相花紋的圖案,有人找出日本正倉院里那把紫檀琵琶上的紋樣。
甚至有網友梳理出一條傳承鏈,唐代寶相花傳入日本演化成家紋,19世紀法國設計師借鑒家紋,才做出了LV的經典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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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這條傳承鏈有沒有百分之百的考古證據,大眾心里已經形成了一個判斷。
你拿著從別人老祖宗那里借來的圖案,反過來起訴別人的品牌侵權,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這就是法律邏輯和公眾情感之間的那條裂縫。
法律只認注冊在先,不追溯文化源頭,可公眾的邏輯是另一套,你流傳了上千年的文化符號,怎么就變成了你一家公司的專屬圖案?
更讓人不舒服的是維權的尺度和方式,大品牌打擊山寨仿冒誰都能理解,可連一家倒閉小餐吧墻上的裝飾畫都不放過,連一把理發店座椅上的花紋都要追究,這已經過了。
從“維權”變成“掃蕩”,用最硬的拳頭去打最軟的對手,贏了法律,輸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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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掏心窩子的話,品牌保護核心資產沒毛病,可手伸得太長最后傷的不是侵權者,是自己的路人緣。
說回黃民耀這個案子,LV這次能贏嗎?翻翻歷史戰績,此前五次起訴國知局三次贏了。
這說明法院在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時候,確實可能發現國知局的認定標準存在偏差。
但浪媽更在意的不是輸贏,這場官司把一個問題端到了桌面上,我們老祖宗留下來的文化遺產,在商標法體系里到底怎么保護?
寶相花紋、柿蒂紋、芝葉海棠紋,傳承了上千年的中國傳統紋樣,現在是公共領域的文化資源。
誰都可以用,誰也都可以注冊,如果有人搶先注冊了一個近似的圖案,反過來禁止其他人使用,你說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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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法律專家建議,能不能在商標制度里給“公共文化符號”留一個明確的保護空間,不讓老祖宗傳下來的東西,莫名其妙變成別人的專屬資產。
對中國品牌來說,這次的教訓也很清楚。
茉莉奶白明知道商標申請被駁回了,還是硬著頭皮全國兩千多家門店一起用,最后為這個決定付出了1030萬的代價。
這不叫“被大牌欺負”,這是自己往槍口上撞,做品牌的打一開始就得把知識產權合規做在前面。
說到底,既要守好自己文化的根脈,也要尊重別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在這兩者之間找到平衡,才是一個成熟的市場該有的樣子。
法律是我們的武器,文化是我們的底氣,兩樣都得拿穩了。
網友評價:
謀i:其一、“茉莉奶白”還是沒搞對路子。妳去正面證明沒有相似,那肯定敗訴。你得去申訴宣告LV的商標無效,一個廣泛使用的通用花紋,怎么能去申請注冊商標呢?按照這個邏輯,LV光去打官司賺錢,都比賣包賺得多了,隨處可告其二、中國《商標法》明確規定:通用傳統古典紋樣,本身缺乏商標顯著性。涉案商標核心四葉花卉為我國傳統古典通用紋樣,大量文物、古籍可佐證。依據《商標法》第九條、第十一條,該商標基礎元素取自公共文化素材,缺乏固有顯著特征;同時依據《著作權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傳統對稱四瓣花紋已進入公有領域屬于全體國民共享文化資源,被申請人獨占該公共圖形注冊商標,阻礙國內經營者合理傳承使用傳統紋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請求宣告涉案商標無效/禁止單獨注冊為私有商標。LV怎么能注冊的并被保護的,應取消注冊資格。很多國家被LV起訴敗訴了,為何在中國勝訴了?
漂亮鴨:國家應該對我們自己的這些遺產還有文物有一個法律或者是法規,專門的保護一下。不然就讓外國鉆了空子。這些千年的遺產。老祖宗留下的東西怎么平白無故又成外國的了?這樣下去成何體統?中國快1萬年的。中華文明里面有那么多文物有那么多壁畫還有很多很多的作品,再不保護起來再不立法,那全叫外國抄襲了去。將來那可有嘴說不清了,韓國都整天說,中秋節也是人家的,說泡菜也是人家的。
有福之人:責誠商務部按照《反壟斷法》檢察LV是否有壟斷市場之行為?司法部應調查其是否涉惡意訴訟纏訟行為。商標局是重點審查LV商標用中國傳統吉祥物的合法性,可以依法宣告其在中國注冊四葉草商標無效。此外,海關及國稅總局應對LV國內交易之稅收環節進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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