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中國人民大學發布情況通報,認定青年作家蔣方舟構成學術不端行為,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通報稱,蔣方舟碩士學位論文有9處與境外某篇期刊論文存在文字重合,且相關內容未標注引用、未列明參考文獻。依據《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的相關規定,學校作出上述決定。
這距離人大首次就此事件作出“未發現學術不端”的通報,僅僅過去八天。
![]()
事件的起點可追溯至2025年8月11日。清華大學哲學系教授肖鷹在其實名認證微信公眾號“肖鷹美學”發表文章,公開舉報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2019屆碩士畢業生蔣方舟的碩士論文存在“嚴重抄襲和普遍造假”。此后十個多月,肖鷹陸續發表多篇補充舉報材料,并于2026年7月向中國人民大學校長馬懷德發出公開信,要求徹查。
2026年7月3日,肖鷹在微博再次發文,列出詳細表格,指控蔣方舟碩士論文23項“造假”,包括20個注釋全假、5處《弗蘭肯斯坦》中譯本頁碼標注根本不存在、摘要與《安徽文學》2008年文章高度雷同等。肖鷹甚至質疑該論文是網絡購買的AI制作論文。
![]()
肖鷹教授所制作的證據表
7月4日,蔣方舟在個人社交平臺發文《請清華教授停止對我的網暴、造黃謠以及污蔑式舉報》,稱肖鷹的指控“大量嚴重失實”,并指責對方“極端選擇性打假”——“先選定一個人,再去他身上找問題”。她表示已于7月4日報警,并將相關材料遞交給清華大學相關部門。
7月5日,蔣方舟再次發文《關于肖鷹教授指控我論文“全面造假”的逐項說明》,逐條回應肖鷹的23項指控。她承認論文中存在引注不規范的問題,包括“二階引用未作充分說明”“只標注英文原著,未標注所參考中譯本的轉引”等,但強調“論文不存在抄襲、編造、AI寫作、機器洗稿、代筆、買文中的任何一項學術不端行為”。
人大首次通報:未發現學術不端
7月5日晚,中國人民大學發布首次情況通報。經調查,學校認定蔣方舟“對碩士學位論文注釋的重要性認知嚴重不足,其碩士學位論文部分注釋及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范”,但“未發現存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所列舉的學術不端行為”。
根據調查結果,學校約談涉事學生導師,暫停其研究生招生資格一年;約談文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令其限期整改;責令學位評定委員會文學藝術學分委員會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
人大啟動二次調查:認定學術不端,撤銷碩士學位
首次通報發布后,網上出現了關于蔣方舟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的“新線索”。人大隨即組建由多位校內外知名專家參與的調查組,通過文獻溯源比對、依規問詢、聽取當事人申辯等方式,深入開展核查工作。
7月6日前后,有網友和博主進一步揭露蔣方舟碩士論文的抄襲問題。據媒體報道,蔣方舟碩士論文被指累積抄襲約4000字。新線索的出現促使人大改變調查結論。
![]()
7月13日晚,中國人民大學發布二次通報。經核查,蔣方舟碩士學位論文有9處與境外某篇期刊論文存在文字重合,且相關內容未標注引用、未列明參考文獻。依據相關規定,學校學風建設委員會認定蔣方舟構成學術不端行為;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撤銷其碩士學位。
人大在通報中表示,學校將以此為鑒,持續深化學風建設,優化論文質量管理,夯實學術道德教育,堅決維護學術規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
蔣方舟回應:接受處理
通報發布后,蔣方舟當晚在微博發文回應:“本人接受人大校方對此事的處理。因此事被驚擾并失望的讀者,我致以歉意。對我的老師為此事蒙受的處分,深致歉意。”
![]()
從7月4日的堅決否認、報警維權,到7月5日“逐項說明”中的承認“引注不規范”,再到7月13日的“接受處理、深致歉意”——蔣方舟的回應在短短九天內經歷了三次明顯的轉向。
(來源:新華社、極目新聞、“抒情的森林”小紅書賬號版權屬原作者 謹致謝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