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夏曼波】
7月11日,長沙“占車位”事件終于有了官方通報,長沙市紀檢監察、公安、體育、屬地街道等聯合調查組通報了這起糾紛的調查處理情況。彭某某被停職處理,紀檢監察機關已對其相關問題開展核實處理。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結束,相反,許多人質疑通報“拉偏架”,措辭“袒護”占車位的彭某某。
澎湃新聞報道稱,7月13日下午,記者來到長沙市體育局了解情況。該局黨組書記譚果表示,有關情況還需要進一步核實,“還要核實,我們還在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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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占車位的事,從糾紛到通報再到通報爭議,已經轉了三個圈,還是停不下來。
此事竟需四部門介入六次調解才解決,本身就很荒誕
四個部門查一個停車位糾紛,這說明什么?說明在問題最小的時候,解決問題的環節運轉失靈,不然根本不至于走到這一步。
產權人自己做了能做的一切,但沒用。
物業沒有執法權,打電話發短信不被搭理。
警察調解不成只能建議走法律途徑。
檢察日報在關于此事的評論中指出:“合法維權渠道走不通,自力維權又容易踩法律紅線,守法公民對這種‘小惡’,難道就只能忍氣吞聲、自認倒霉?如果連一句‘對不起’都要拖到輿論曝光才能說出口,如果原本有理的人被逼到要用可能違法的手段來維權,這本身就是一個問題。”
當正常渠道全部失靈,輿論成了最后的救濟手段,而官方通報成了對輿論的回應。
這件事走到聯合調查組通報,本身就很荒誕了。可這種等級的日常小糾紛,每天沒有一千件也有八百件,每一件都能引發輿論的波瀾和調查組的回應嗎?肯定不能。
當通報也被公眾審視
以前,每當輿情激烈之時,大家都有一個“等通報”的想法,即等到官方的通報出現,事情基本就塵埃落定了。
現在,通報本身也成了“被審視”的一員,如果一些關鍵細節解釋得不夠充分,或者某些表述容易產生不同理解,那么爭議往往不會因為通報發布而結束,反而可能進入新的階段。
澎湃新聞指出,“這個網絡時代,容錯空間正在變得越來越小,官方通報里的每個詞每句話,都會被拿到‘放大鏡’下審視。哪怕調查組或通報的寫作者再小心、再注意,也難保萬無一失。”
不過這種變化其實存在一定的積極性,過去大家關心的是事情處理了沒有,現在的關心已經升級到了“處理得公平不公平,是否經得起推敲?”
說明公眾對公共治理提出了期待,希望官方不僅能夠處理問題,還能夠把處理過程講清楚說明白。
這種期待,是現代社會治理的一部分,本質上也對公共治理有了更高的要求。
真正需要修復的是機制
通報被質疑,有“這是好事兒”的成分:大家還愿意較真,還相信“說理是有用的”。
也有清晰暴露出來的問題:有些地方基層治理在最開始就斷了。
公眾的期待在升級,大家的眼睛越來越亮,標準越來越高,但如果基層的治理能力還是老樣子,那么落差會越來越大,信任也會越來越少。
所以,這件事真正該修復的地方,不在通報,而在事情的發生的第一天。
如果守規矩的人不用靠輿論才能解決問題,如果正常渠道在最初就生效,誰還需要去爭論一份通報的措辭?
物業能不能有更有效的處置手段,而不是只能打電話發短信?
警察到場調解不成的時候,有沒有更順暢的銜接機制,而不是一句“建議走法律途徑”?
當小事能在小事的階段被解決,就沒有人去審視通報里的每個字眼。
如果公眾的較真換來的只是“更挑不出問題的通報”,而非基層治理扎扎實實的改善,那這份期待遲早會被消磨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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