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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山西兩地接連通報國企高管違紀違法案件,原湘投控股董事長鄧軍民、原晉煤集團副總經理都新建雙雙被開除黨籍、追責問責。兩起案件細節清晰、問題典型,再次暴露出國企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也釋放出國企反腐常態化、無死角的明確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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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兩人的違紀違法細節,諸多亂象高度重合,極具代表性。二人都身為國企核心管理層,手握企業經營、項目審批、人事任免、資源調配的關鍵權力。任職期間,他們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甚至轉嫁個人開銷、參與旅游謀利,小節失守逐步演變為底線崩塌。
在履職層面,兩人均違背組織原則,隱瞞個人事項,插手干預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把公共人事權力變成人情交易、利益輸送的籌碼。更關鍵的是,二人深陷“靠企吃企”泥潭,鄧軍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商鋪路,違規插手工程項目發包,履職失責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都新建更是直接竊取、侵吞巨額公款,肆意侵占國有資產利益。
值得警惕的是,兩起案件均明確提及,當事人在黨的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斂、不收手。在全面從嚴治黨、國企專項整治持續推進的背景下,依舊頂風違紀,足以說明部分國企高管僥幸心理根深蒂固,權力監督制約仍存在薄弱環節。
國企是國民經濟的核心支柱,承載著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責任,高管的履職操守直接關乎企業發展與公共利益。不同于普通企業,國企權力自帶公共屬性,一旦缺乏有效約束,項目承攬、工程建設、人事管理等關鍵環節,極易成為利益輸送的“溫床”。個別高管把國企當成“私人領地”,將公權化作謀私工具,不僅破壞企業經營秩序、敗壞行業風氣,更直接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損害公共利益。
接連落地的查處結果,彰顯了整治國企腐敗的堅定決心。反腐從不分崗位高低、不論任職年限,即便退休、離職,違紀違法的舊賬也終將被清算。
對國企行業而言,兩起案例是深刻的警示。從嚴治企不能停留在表面,既要持續高壓反腐、嚴肅追責問責,更要補齊制度短板,細化關鍵崗位、重點環節的監督機制,扎緊權力籠子,從根源上杜絕“靠企吃企”、權力濫?亂象,守住國有資產安全底線。
內容來源:網絡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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