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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至1948年間,美國空軍與海軍情報局聯(lián)合開展研究,發(fā)現(xiàn)美國人曾目擊到整支“不明飛行物編隊”,其中包括“圓盤”“雪茄形飛行器”“火球”和“火錐”。軍方共收到210起報告。目擊最集中的地區(qū),東部包括費城、辛辛那提和路易斯維爾附近,西部則包括洛杉磯、波特蘭和博伊西附近。
“飛碟”是最常被報告的不明飛行物,而“火錐”則經(jīng)常在俄亥俄州和肯塔基州出現(xiàn)。雪茄形不明飛行物在全國各地都有報告,一些目擊者甚至看得足夠清楚,能夠畫出剛剛從頭頂飛過的物體。一名飛行員在自己繪制的草圖旁寫道,他看到一枚類似雪茄的火箭從上方飛過,長度約100英尺,“沒有機翼,也沒有尾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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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軍方無法確認這些是否是真正的外星飛船,但軍方認為,納入這張地圖的報告足夠可信,值得調(diào)查。軍方還擔(dān)心,這些不明飛行物可能是蘇聯(lián)在戰(zhàn)爭期間獲得的技術(shù)。這些目擊事件中,有不少發(fā)生在1947年7月新墨西哥州羅斯威爾事件引發(fā)全國性“不明飛行物狂熱”之前。其中包括1947年4月,兩名受過訓(xùn)練的美國氣象局觀察員在弗吉尼亞州里士滿追蹤氣象氣球時,三次看到一個金屬圓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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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寫道:“這個圓盤呈金屬質(zhì)感,形狀有些像橢圓,底部平坦,頂部圓拱。”1947年5月,俄克拉何馬州俄克拉何馬城的現(xiàn)場工程師拜倫·薩維奇報告稱,他看到另一個飛碟在約10000至12000英尺高空快速向北飛行,發(fā)動機沒有留下任何尾跡。
一個月后,即1947年6月28日,一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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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尺高度飛行的美國空軍飛行員在內(nèi)華達州米德湖附近看到5個或6個白色圓形物體以緊密編隊飛行,速度約為每小時285英里。僅僅幾天后,軍方官員正式通報稱,一架“飛碟”在羅斯威爾附近一處牧場墜毀并被回收,但第二天便撤回這一說法,改稱那只是一個氣象氣球。
這類事件在1947年和1948年持續(xù)出現(xiàn)。民航飛行員、軍方飛行員和執(zhí)法人員都表示,他們看到成群飛碟和其他形狀奇特的物體在美國上空約10000英尺高度飛行。軍方在報告中總結(jié)說:“如果能夠明確表明這些物體無法用國內(nèi)因素解釋,那么它們就構(gòu)成威脅,值得投入更積極的識別和攔截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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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官員認為,報告數(shù)量之多、這些不明飛行物描述之間的相似性,以及許多目擊者本身具備較高可信度,都使得“所有目擊都是惡作劇或炒作”的可能性不大。空軍和海軍將這些不明飛行物分為三類:圓盤形、雪茄形或鉛筆形,以及火球。
即便過去了80年,聲稱見過不明飛行物的目擊者仍常提到這些相同形狀,同時也會補充三角形和長方形等其他形狀。軍方認為,這些目擊事件呈現(xiàn)出清晰的地理分布規(guī)律,最密集的區(qū)域位于大西洋和太平洋沿岸,俄亥俄州和肯塔基州也有額外的集中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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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無法判斷這些飛行器來自何處,情報官員最終提出兩種可能。第一種是,這些不明飛行物屬于美國制造的某類氣球、試驗火箭或?qū)嶒烇w機,尤其可能是“飛翼”設(shè)計。軍方官員認為,另一種更令他們擔(dān)憂的可能性是,這些不明飛行物屬于外國技術(shù),很可能使用了二戰(zhàn)期間落入蘇聯(lián)手中的德國實驗技術(shù)。
如果這些物體確屬外國飛行器,軍方認為,它們出現(xiàn)在美國領(lǐng)土上,目的可能是削弱美國對新近研制出的原子彈的信心。報告稱,原子彈是“戰(zhàn)爭中最先進、最具決定性的武器”。此外,情報官員還擔(dān)心,這些不明飛行物正在對美國實施偵察,測試美國防空體系,并熟悉通往主要城市的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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