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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質量報道7月9日消息,近日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抽檢通告,公示不合格食品名單,其中慶陽賽鮮果蔬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兩款杏脯檢出國標明令禁止使用的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判定為不合格食品,通告原文鏈接:http://scjg.gansu.gov.cn/scjg/c110156/202607/1743579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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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生產企業慶陽賽鮮果蔬有限責任公司地址為甘肅省寧縣新寧鎮沙灘路 15 號,本次不合格產品均為 158g / 袋規格,由西峰區甘入味農產品銷售中心(個體工商戶)銷售,門店位于慶陽市西峰區長慶南路 2 號(汽車西站南門對面石油公司樓下)。其中甘草杏脯生產日期 2026 年 2 月 10 日,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出值 0.123g/kg;曹杏脯生產日期 2026 年 2 月 2 日,該添加劑檢出值 0.154g/kg,兩項樣品標準要求均為不得檢出。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蜜餞果脯品類禁止添加乙二胺四乙酸二鈉。該物質違規添加多用于延長果脯保鮮時長、維持外觀色澤,長期食用會影響人體鈣、鐵等礦物質吸收,存在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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