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 不二表姐 關注我,為女性發聲的炫酷拽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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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你們又美又颯的不二表姐。
今天要聊的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透著一股荒誕感。
說是青海西寧,一位62歲的中學校長,和比自己小21歲的女教師保持了長達十幾年的關系!
兩個人想要孩子,但一個快六十了,一個快四十了自然懷不上,那咋辦呢?
他們想到了試管嬰兒,可我國的試管嬰兒技術有明確規定,只對合法夫妻開放。
于是這兩位教育工作者干了一件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事,找街邊小廣告,買了一張假結婚證。
然后拿著這張假證,跑到外省的醫院里,成功做了試管,先后生下了兩個孩子。
直到后來衛生健康部門在"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專項整治"的倒查行動中,發現了這對鴛鴦,倆人雙雙獲刑。
我反反復復看了幾遍判決書,這件事里藏著太多值得聊的東西,一起來跟表姐看看吧!
01
先來認識一下兩位主角,張某,男性,1962年出生,案發時已經在西寧某中學當了多年的法定代表人兼校長。
他有合法的婚姻,有家庭,有妻子,這個身份是他后面一切荒唐行為的背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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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主角是李某,女性,1983年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2009年,26歲的她通過考核進入張某所在的中學任教,成為張某的下屬。
二十六歲、碩士畢業、青春正好的年輕女教師,放在任何一所學校里都是重點培養的苗子。
可就是這樣一個聰明的姑娘,在入職一年之后和自己的校長開始了關系。
這時候張某47歲,已婚已育;李某27歲,未婚,兩個人差了整整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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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細節?從2010年到被查處的2024年,這段關系持續了14年!
14年,不是14個月,不是14天!一個女人從27歲到41歲,居然把自己整個最好的年華,放在了一段連合法身份都沒有的關系里。
我都沒法想象他倆有多愛,時間來到2021年,這時候張某59歲,李某38歲,兩個人的關系已經維持了11年,但他們遇到了一個問題,他們想要孩子。
可是自然受孕已經不現實了,張某年紀太大,李某也踏入了高齡生育的門檻,于是他們把目光投向了試管嬰兒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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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開頭我說了,根據我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的規定,體外受精、試管嬰兒等輔助生殖技術,只向合法登記結婚的夫妻開放。
醫療機構在開展手術前,必須核驗就診雙方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嚴禁對非夫妻關系的人實施相關技術。
這個規定不是擺設是有道理的,它涉及到子代的法律身份、親權關系、遺傳倫理等一系列復雜問題。
可張某和李某不是夫妻,他不可能去民政局再領一張真的結婚證,這兩個人就按街邊張貼的"辦證"小廣告上的電話,聯系了造假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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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把各自的身份證信息、合成的"結婚證照片"發給對方,花錢定制了一本偽造的結婚證。
就這樣,兩名教育工作者商量出來的解決方案,不是"依法解除原有婚姻再結婚",不是"想別的合法的辦法",而是買假證。
拿著這本假結婚證,兩個人跑到了外省的一家醫院,他們把那本假證一亮,醫院核驗了證件,居然成功過關。
體外受精、胚胎培養、胚胎移植,全套流程走下來,2022年到2023年間李某先后通過試管嬰兒技術分娩了兩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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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兩人把假結婚證原件銷毀丟棄,以為這樣就可以把所有痕跡都抹掉。
但天網恢恢,2024年衛生健康部門和公安機關聯合開展了"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專項整治及線索倒查"行動。
所以這對靠假證走完試管流程的"夫妻"被撈了出來,張某接到民警的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
一個月后李某也被抓獲歸案,兩個人到案后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公開最終判決:張某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李某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
區別在于張某雖有自首情節可從輕,但情節較重;李某需要撫養兩個年幼的孩子,從保護未成年人角度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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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六個月,罰金三千,就是一個62歲的中學校長用14年時間、一張假結婚證、兩個試管嬰兒孩子,換來的全部代價。
表姐看完心里簡直太多槽點,每一個都經不起推敲,但每一個都真實發生了。
他倆身為教育工作者,卻把"買假證"當成了解決問題的方式。
校長在全校大會上講"以德立身",教師在課堂上講"勿以惡小而為之",可是當他們自己遇到法律障礙的時候,第一反應不是敬畏法律、尋找合法路徑,而是"找個小廣告打電話買個假證"。
如果學校里有一個孩子,為了蒙混過關弄了一份假的成績單,這兩位會怎么處理?
這就是我最不能接受的地方,雙標!你站在講臺上拿紀律管別人,觀眾席上的人以為你是標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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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大家發現,標桿自己歪得比誰都厲害,這種崩塌,不是砸在兩個人身上,是砸在"校長"和"教師"這兩個稱謂的社會信用上。
而這倆人處了14年關系,為什么沒人管?
要知道一所學校里,校長和女教師保持關系長達十余年,生了兩孩子,不可能沒人知道。
這暴露的是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在一些封閉的權力結構里,越界行為之所以能持續,不是因為它隱蔽,而是因為整個系統選擇了"看破不說破"。
當事人是校長,是掌握教職工前途的人,你舉報還是不舉報?舉報了,結果不明,自己可能先被穿小鞋;不舉報,至少太平。
很多人想的不是"這不對",而是"這事跟我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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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集體沉默本身就是一種縱容,而恰恰是這種縱容,讓張某覺得自己可以一直越界下去,甚至延伸到買假證、騙醫院、做試管,因為他已經習慣了"沒人管我"。
而表姐覺得最離譜的一點是,外省那家醫院為什么沒有核驗出假證?
一份街邊小廣告看到的花了點錢買來的假結婚證,居然能成功騙過一家正規醫院的生殖中心?
這說明在當時的核驗流程中,工作人員可能只是肉眼看了看證件的外觀,沒有聯網核驗。
這暴露的是輔助生殖監管鏈條上的一道裂縫,兩個人被抓了、判了,這本假證騙過的流程不一定就意味著制度補上了。
下次如果有人用同樣方式、在另一家醫院嘗試,還會不會成功?光抓人不補漏洞,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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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不知道小伙伴們有沒有注意到,這樁案子里所有的討論都圍繞著校長和女教師,但有兩個最無辜的人幾乎沒有人提,那兩個通過試管嬰兒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孩子。
我算了一下時間,2022年到2023年先后出生,到2024年案發的時候也就一歲多,到判決下來也就兩三歲的年紀。
他們的父親62歲了,被判了拘役六個月,出來以后按法律規定大概率會被開除公職、撤銷教師資格。
他們的母親41歲,被判了緩刑,留下了刑事案底,這兩個孩子從一懂事開始,就要面對爸爸是罪犯,媽媽也是罪犯的現實。
而這一切是他們的父母在把他們帶到這個世界上之前,就已經用那張假結婚證寫好了的結局。
我沒有指責這兩個孩子的意思,每一個來到世界上的孩子都是無辜的,我想說的是一個人在選擇用違法手段追求自己想要的"完整人生"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種方式產出的"完整",從根子上就是殘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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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這件事的本質是"兩個人為愛腦子發熱",我不同意。表面上是"熱",核心是"冷"。
他們的計劃太周密了:知道本地不行去外省,知道審核要結婚證就造假證,做完手術就銷毀證據。
長達三年的操作,每一步都經過了冷靜的計算,不是"一時沖動",是"長期籌謀"。
他們唯一沒算到的,是衛健部門會專項整治和線索倒查,而這個沒算到恰好證明了法律也許會遲到,但不會一直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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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還有一句話想說,這事兒判了,倆人獲刑了,看起來有了一個結果,但我更想說不要以為自己是教育工作者、是"體面人",法律就會對你網開一面。
法院駁回了"情節輕微"的辯護意見,態度非常清楚—。你的身份、你的地位,不是減分的理由,反而因為你是校長、是教師,知法犯法更應嚴懲。
其次,也不要以為銷毀了證據就沒事。他們把假結婚證原件扔了,但醫院保留的復印件、銀行流水、門診病歷、證人證言一樣不少。在現代法律體系面前,"毀證等于清白"的時代早就過去了。
最后也是表姐想對所有人說的話,你要孩子的愿望再強烈,也不是你可以違法操作的理由。
借假證換來的孩子,你一出生就給不了他們一個干凈的身份、一個安穩的成長環境。
到頭來,最受傷的,永遠是那兩個什么都沒做錯的小生命。
網友評價:
TU-160:寧可做有資源者的小三,也不做無資源者的配偶,社會和自然從來都只會踐行叢林法則,14年,那的確不是普通的權色交易了
花海一片:我都納了悶了,兩個人既然這么愛,為啥不和原配離婚?而且還試了兩個孩子,這是多愛啊,和原配我估計都沒有這么認真上心
云吃吃:所以被抓是用假證件,不是重婚是嗎?買賣證件罪獲刑?這時候又不提重婚了?男老登找小三不重婚,16歲嫁人女逃跑自由戀愛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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