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年代起,吳小如先生開始發表劇評;20世紀80年代后,其戲曲類著述陸續結集出版,如《臺下人語》(中國戲劇出版社1982年版)、《京劇老生流派綜說》(中華書局1986年版)、《吳小如戲曲文錄》(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等;至《吳小如戲曲文集全編》(山東文藝出版社2020年版)出版,儼然集大成矣,除極少數篇章外(如《一年來聆劇綜紀》僅收上篇)[1],輯佚、標點、校勘近收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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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戲曲文集全編》
清儒阮元說:“學術盛衰,當于百年前后論升降焉。”在現有文獻積累的基礎上,進行深度整理(如注釋、評析、題解等),進一步發揮吳小如戲曲著述應有價值。
本文僅從精注出發,談其現狀、必要性及具體途徑。
一、小如戲曲著述注釋的現狀
在這方面,谷曙光編注《吳小如戲曲文集全編》做出了很好的開拓,全書五冊,共382條注釋,大致可分為四類:
(一)介紹型注釋
這類注釋的重點在于介紹文章版本、來源等基本信息,交代基本信息,引導讀者。
如《京劇老生流派綜說·自序》中提及文末有“附編”,此處下有注:
光按,《京劇老生流派綜說》1986年由中華書局出版,另附錄了五篇文章。后中華書局出精裝本,已將附錄刪除。此次的處理是,依據附錄文章的性質,另行歸類,收入相應專題。特此說明。
不但解釋了“自序”中提及“附編”,而正文無“附編”的問題,且介紹了該書的版本遞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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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劇老生流派綜說》
(二)補充型注釋
這類注釋側重對吳小如文章中的知識性或史實性內容的疏通,予以補充說明。
如《三岔口》一詩注:
《三岔口》舊本,店主劉利華(琉璃滑之諧音)本非善類,其初衷原想害死焦贊。今本粉飾潤色,人為地取消了你死我活的矛盾,劉反成救人的俠義之士矣。
原詩中,吳小如諷刺了《三岔口》改編后黑店主成為義士的“怪現象”,但若非戲迷有一定京劇史知識,對此詩易摸不到頭腦。因此,谷注補充了《三岔口》舊本內容的知識點,既提綱挈領,又引導讀者理解詩意,增廣見聞。
再如《“世”字科的文武花臉》中,吳小如指出袁世海從未演過其師郝壽臣的個人本戲《桃花村》,讀者易誤以為吳小如之錯(因袁世海確曾與杜近芳搬演《桃花村》),因此谷注連舉四條證據,指出:
故袁世海所演絕非郝之個人本戲,演法亦異。
既講清了事實,也避免了讀者對吳小如文字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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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文集》
(三)評論型注釋
《全編》成集與吳小如撰文,有一定的時間距離,文中涉及的很多人物、事件都在發展變化之中,谷注擇其要者,予以評論。
如《趙永偉后生可畏》文末注:
光按,曾幾何時,“后生可畏”的趙永偉已步入中年,新世紀后先是遠走東瀛,后又倦鳥知返,回國執教。趙脫離舞臺是京劇式微的時代大背景使然。吳先生文中最憂慮的結局還是變成了現實。悲夫!
吳小如對趙永偉寄予厚望,但趙永偉脫離舞臺,卻是吳撰文時所未及見或不忍見的。類似的注釋全書多處(如谷注評價鄧敏、劉子蔚等),既令人生不勝唏噓之感,也是有價值的當代京劇史料。
(四)糾謬型注釋
囿于資料、時代、記憶、見地,吳小如也存在少許紕漏。讀者未必能察覺,且易被誤導。因此,谷注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說明。
如《說馬派》,提及20世紀30年代末馬連良《王佐斷臂》的演出事故。谷注曰:
光按,此次嚴重事故發生在1941年5月31日。吳先生誤記。
這條注釋彌補了吳小如的疏失,知識性較強,有益于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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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紀念文集》
以上四類注釋,相互關聯,甚至彼此融合(很多注釋兼具補充、糾謬及評論之功),共同構成了《吳小如戲曲文集全編》的注釋內容,令讀者讀一書而收覽眾書之效。
但整體來看,《吳小如戲曲文集全編》的重點在于收集、編排、校勘,而非注釋,如第一冊16條,第二冊69條,第三冊196條,第四冊95條,第五冊46條,分布相對不均勻,尤其是對吳小如早期劇評的注釋不足。
文章中的很多人物、事件、劇目,以及觀點等,對戲迷、學者,以及戲曲從藝者來說,無異于寶庫,應注釋予以鉤沉,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對吳小如戲曲著述進行深度、全面注釋。
二、注釋吳小如戲曲著述的必要性
(一)還原史實
吳小如戲曲著述跨80余載,涉及大量戲曲史尤其是京劇史的人物、劇目,以及各類掌故、逸聞等。在彼時或屬尋常;而今日已成為珍貴、難解的戲曲史料,歲月懸隔,誠為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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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吳小如》
在這方面,谷曙光已作出表率,謹舉二例:
1934年秋余叔巖在開明戲院為湖北賑災義演《打棍出箱》。(《買票看戲》)
傳聞此片(1956年程硯秋《荒山淚》)拷貝已壞,不能上映,實太可惜。(《侯喜瑞晚年二三事》。
谷注指出,前者實為1935年10月21日事;后者并未損壞,后得以流傳。不但彌補了吳先生之不足、錯誤,還有效還原事實,可供讀者參考。
但整體來看,吳小如所學甚宏,經歷頗多,見聞又博,更多內容還屬于待開發的富礦,尤其是其新中國成立之前的劇評二百余篇,可供參考的其他資料甚少,難以注解,多為懸案。亟待有心人提要鉤玄,敲骨得髓。
(二)藝人參考
吳小如雖是票友,但其所見、所聞、所學多有專業人士不及處,更兼古典文史功底深厚,對劇本、唱念做打,乃至于舞臺審美能下考據之功,頗多獨到之見,足供今日演出參考。
如《也談〈二進宮〉的唱詞》提到,《二進宮》楊波有“臣不學那興周滅紂姜呂望,臣不學管仲相齊邦,臣不學三國中諸葛丞相,臣要學隱居山林的張子房”四句唱詞;再如《趙云耍大刀》中提及,尚和玉《長坂坡》在“大戰”一場加耍大刀。
此兩種演出模式,今日已絕跡舞臺,倘若能詳解源流,在注釋中一一指明,不但可饗讀者,更足供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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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演講錄》
另外,如《金少山<二進宮>觀后記》:
(言慧珠)身上似穿得太多,未免臃腫。
所謂“臃腫”,實為過去旦角穿帔多著胖襖之故。雖與當下舞臺演出不合,但也足從審美角度啟發演員。如加以注釋,對演員表演、戲迷審美均有幫助。
(三)判斷公案
“吳先生好批評別人”[2],其筆下不留情,涉及諸多公案,但一則吳小如先生有錯誤處;二則時人未必客觀,而后人卻可見全豹。
如《答徐城北同志》中,吳先生就承認自己“態度不夠冷靜,不夠心平氣和”,釀成筆墨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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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書法選》
但縱觀該篇及《耳食祛妄》,以及徐城北相關文章,則可知雖有意氣之爭,但起因多在于客觀事實之不清。
時過境遷,倘若有整理者加以公允判斷,不但可增長讀者的戲曲知識,還可還吳、徐二公之爭執以本來面貌。
再如《寧希元著〈元刊雜劇三十種新校〉題記》補記中提及:
不料后來另有一部徐校本,大約校者與出版社有點交情,竟棄原有承諾于不顧,退寧校本而出版了徐校本。
這里的“徐校本”指中華書局1980年出版的揚州師范學院徐沁君先生《新校元刊雜劇三十種》。此事真相是否如吳所寫,于今或尚能考證,于學術史、出版史、戲曲史均有裨益。
另外,吳小如早期戲評文章,涉及很多名家的藝術、生活等方面,也成為梨園行公案。
以上種種,倘若能加以廓清,對事實、當事人本身,甚至戲曲藝術、學術研究,都是有益的。
(四)拓展知識
吳小如素有“通人”美譽,兼及“小學(指傳統文字、訓詁之學)、文學、史學、戲曲、箋注學、詩詞創作、散文、碑帖書法等多個領域,可謂四沖八達、貫通淹博,具雅人之深致”[3]。
這種“貫通淹博”也反映在其戲曲著述中,盡管吳小如文字通達易懂,但很多知識點一筆帶過,讀者好奇而未必能解,需以注釋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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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詩文述略》
如《傳統京劇結尾質疑》中提及:
這個故事(《天雷報》)流傳已久,清代學者焦循在其著作中便曾著錄。
此處,吳小如并未說明焦循在何著作中以何種形式、內容著錄《天雷報》故事,倘若能出注:
著作:指焦循《劇說》,內有“今村中演劇,有《清風亭認子》”句。
既能解開讀者疑惑,而且從學術史層面梳理了該劇的源流變遷。
再如,《好戲不一定列“大軸”》提及:
壓軸,則指倒第二的戲碼。
其實,吳小如此說未必全面,如二人轉等藝術形式中,壓軸也可指最后一出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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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史工具資料書舉要》
因此,可依《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出注:
壓軸:除此以外,也可指一場演出排在最后的較精彩的節目。
再如,1989年《瀕于失傳的兩套锏法》中提到,葉盛長《秦瓊賣馬》有一套罕見锏法,傳于王立軍,但未公演;劉曾復《打登州》也有一套不同尋常的锏法,傳于歐陽中石,后歐陽中石中風。
吳小如稱這兩套锏法“瀕于失傳”。如今近四十年,這兩套锏法是否仍處于“瀕臨失傳”的狀態?若能出注說明,則錦上添花甚多。
(五)提煉思想
吳小如戲曲著述尤其晚年著述中,頗多論點不僅有戲曲、美學層面的價值,更貫穿著痛心疾首、恨鐵不成鋼的濃厚情感,如:
用看似笨拙丑陋的外觀來表現嫵媚動人的心靈美和可愛的藝術形象。(《侯益隆·侯玉山·侯永奎》)
一切化妝、唱法均按老路,就算是保守倒退嗎。(《回憶陶顯庭》)
盡量不要使先人的藝術失傳,能學會多少就學多少。(《宋德珠在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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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戲曲文錄》
以上三種,涉及戲曲美學、理論等層面的探討,對照今日京劇的發展,可稱振聾發聵。如能以舞臺之事實及曲學理論注出,當有益于時下。
再有,吳小如對一些演員、劇目的評價,從早年到晚年,呈現出變化發展的狀態,也需通過注釋予以勾勒。
如1939—1941年,吳小如評價袁世海的霸王“將成廢物”(《關于〈霸王別姬〉》)、“可惜學得郝壽臣不少毛病”(《京菊國今日瑣聞》);在創作于20世紀末的《鳥瞰富連成》中,一面認為富連成世字科僅袁世海可成“一家之言”,一面認為袁派“即使有人認同,意義也不大”;而至2005年,吳小如態度進一步變化,雖然指出袁世海得郝壽臣真傳“不過百分之二三”,但“老海已成古人,郝派殆成絕響”。
在這一段描述中,吳小如對袁世海的藝術都是不大滿意的,但從早年完全不滿意,到晚年雖不滿但認為袁堪稱一時翹楚,甚至認為袁世海的故去標志著郝派藝術“絕響”。
吳小如這種跨越數十年對同一演員、劇目的評價以及藝術觀點的發展變化,是走近吳小如個人思想、京劇藝術發展變化的絕佳材料。但過于零碎、分散,需以注釋提綱挈領,引導讀者,避免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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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戲曲隨筆系列
三、注釋吳小如戲曲著述的途徑
(一)注釋為重點,題解、評析搭配
注釋的特征是“隨文釋義”,但有時并不能夠全面覆蓋需釋之義,因此又有題解、批注、評析等多種整理模式,與注釋相互補充,共同完成對原文的闡釋工作。
具體到吳小如戲曲著述中,應以各種零散的戲曲史、傳統文史知識以及各類掌故為主。因此,更適合注釋的模式;但是,在不同篇章中,應合理應用題解、評析等模式。
尤其在其早期著述中,很多文章通篇觀點和當下之理解相距較遠,知識性為主的注釋并不能滿足需要,需要以題解、評析等篇幅相對較長的內容引領讀者,如:
《吊李鳴舉》,譏諷李萬春為“鶴群之雞”;
《毛世來與奚嘯伯》,云奚嘯伯“早晚累死為止”;
《馬年談“馬”》,指責馬連良“自廿三年以后又特別的不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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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小說漫稿》
以上種種,和各位藝術家身后的地位、藝術評價相去甚遠,倘若不了解吳小如文字的創作背景、個人態度,難免斷章取義。
因此,以有短篇題解和評析予以疏通為宜,對具體文章的創作背景、吳小如觀點的一生流變,以及藝術家的畢生成就進行宏觀把握,引導讀者。
(二)一人主筆,多專家把關
注釋前人著述,最忌成于眾手,因個人水平、觀點有差異,而且注釋原則往往也會矛盾,況且各負責一部分文字,對他人注釋不夠了解,難免有“后注前不注”“前后同注”“觀點不一”等情況。
吳小如戲曲著述有以下幾個特點:
1.貫通案頭、場上。如可在談戲曲藝術及其劇目、聲腔之流變,也可談舞臺唱念做打、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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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下人語》
2.既有易考之史實,也有難考之逸聞、掌故,如各名角兒之演出,大多有舊戲單或報紙、筆記記錄可考,而關于名人之品德、私事、言談等,則難以考證真偽;
3.打通藝術與文史界限。既有就京劇而談京劇居多,但也有大量內容涉及元明清戲曲發展流變,甚至引用《左傳》《孟子》等各部文獻;
4.多有個人親身經歷。如多篇談及王金璐,這是建立在吳小如觀看王金璐畢生演出,且臺下與王金璐交往甚密的基礎上,頗多他人不知之事,及濃厚的個人情感。
以上四點,對注釋者有著較高的要求,既要博通經史,熟知戲曲史,而且對近代以來戲曲尤其是京劇的演員、逸聞、掌故有著全面而深入的了解,甚至有登臺表演之能,若與吳小如有舊交最佳。
唯如此,才能夠打通各學科之間的壁壘,以通才注“通人”之著。
但以一人主筆,難免有所錯訛、疏漏,因此,最好能有定稿后,能夠一二名專家從戲曲、文史等專業出發,對內容予以審讀,而在出版前能另有專家從出版編校角度予以審讀,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三)傳信訂訛為主,藝術評價為輔
述而不作,歷來被視為注釋古籍的基本原則。[4]這一點同樣應體現在吳小如戲曲著述的注釋工作中。
首先,重訂訛傳信。
在吳小如戲曲著述中,有大量史實性和知識性內容亟待疏通,尤其是隨著時間流逝,吳小如筆下涉及的當事人逐漸離世,很多內容已漸漸不可考,因此傳信訂訛這一工作,要尤其以其早年著述為突破口(晚年著述所涉及內容,當事人多健在,或為當下讀者所熟知,或谷曙光已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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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讀書叢札》
如:
《黑角題名錄(下)》提及的“俞步蘭弄得不知下落”其事;
《金少山〈二進宮〉觀后記》提及的“周一腿”其人;
《亦談〈乾坤斗法〉》提及的《乾坤斗法》其劇……
以上三者,或足以引讀者興味,或可豐富知識儲備,或有益于戲曲史研究,但今日多數讀者并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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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講杜詩》
再比如,《在京劇大師馬連良藝術百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吳小如提到馬連良二次坐科,主要是學“邊邊沿沿”的戲。
對此類評價,倘若能引用相關文獻予以說明最好,不惟能增廣戲迷見聞,還足夠演員參考。此類案例,貫穿吳小如畢生戲曲著述,因此,應將注釋重點放在“訂訛傳信”之上。
其次,輕藝術評價。
每人之喜好、閱歷、見地、性格不同,對藝術評價往往大相徑庭。甚至吳小如本人對一些藝人的褒貶,也往往與今人迥異。況且吳小如筆下所涉一些人、事,有為他人諱的必要,不必一一注出評價。而應對其發生背景、前因后果予以說明即可。
如《少若漫筆(古愚談〈淤泥河〉)》一篇,本為吳小如、古愚筆墨官司,注者不必對二人之爭予以主觀評判,而應側重于對古愚文章介紹,這樣與吳文兩相對照,讀者才能對實事了然于心。
結語
曲終人逝,歲月懸隔,吳小如的戲曲著述,于當時多為隨筆,于今則為珍貴的戲曲文獻。
2000年,吳小如讀《富連成三十年史》,曾呼吁“而難得的文獻資料就更應該‘善待’”。以注釋(含旁批、題解、評析等模式)疏通吳小如戲曲著述,讓讀者更好地了解其中史實、觀點、態度,更好地走近吳小如,走近戲曲史,走近舞臺演出,便是“善待”戲曲文獻的途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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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如紀念文集續編》
另外,限于個人水平,本文只是泛泛而談,頗多不足之處,如精注吳小如戲曲著述涉及的校勘、出版、傳播等問題,擬后續繼續深入文獻、觀摩演出,再度探討。
注釋:
[1] 吳小如著,谷曙光編注《吳小如戲曲文集全編》(第一冊),山東文藝出版社2020年版,第326頁。(本文所引吳小如原文均出自該書,不再另行出注)
[2] 柴俊為《吳小如先生的正派》,“絕版賞析”公眾號,2024年08月24日。
[3] 谷曙光《永夜月同孤——吳小如先生百年誕辰的“通人”之思》,《澎湃新聞·上海書評》,2022年11月25日。
[4] 孟繁之、曹泳蘭《古籍注釋中的幾個問題》,《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7年第1期,第19—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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