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周欠債權人劉某200萬,法院判決生效后,老周拒不履行。劉某申請執行時發現,老周名下什么財產都沒有了。原來,老周在判決生效前兩個月,把自己名下唯一一套價值300萬的房子無償過戶給了70歲的老母親。劉某氣得不行:“這不就是轉移財產嗎?”
【結論先行】無償轉讓財產,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不需要證明惡意。只要是無償且影響還債,法院就會撤銷過戶,把房子追回來。行使期限:知道之日起1年內。
【一】什么是債權人撤銷權?
民法典第538條規定: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無償轉讓就是不要錢白送。比如老周把房子過戶給母親,沒有收一分錢;或者以極低的價格(300萬的房子賣1萬)轉讓,實際上也是變相的無償轉讓。
【二】老周的案子能否撤銷?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①老周無償轉讓了房產。本案市場價300萬,過戶給母親沒有收錢,屬于無償轉讓。
②這個行為影響了劉某債權的實現。老周名下沒有其他財產了,導致劉某執行不到錢。
兩個條件都滿足,劉某就可以起訴撤銷。不需要證明老周的母親知道欠債的事。這是無償轉讓和低價轉讓的區別——低價轉讓需要證明買方知情,無償轉讓不需要。
![]()
【三】撤銷權怎么行使?三步】
①起訴老周和他的母親,請求法院撤銷房屋贈與合同,判令母親配合將房子過戶回老周名下。
②注意時效: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的,撤銷權消滅。劉某發現后還有時間,但必須抓緊。
③法院判決撤銷后,房子回到老周名下。劉某再申請法院查封拍賣這套房子,用拍賣款還債。
【四】如果老周的母親已經把房子賣給了別人怎么辦?】
如果老周的母親又把房子賣給了善意的第三人(不知道內情、支付了合理對價、已經過戶),那劉某就不能再撤銷了。只能向老周和他母親索賠。所以發現后第一時間申請財產保全,查封這套房子,防止再次被轉賣。
【五】如果老周的母親年邁無收入,法院會不會留給她?】
不會。法律保護的是合法財產,不是所有老年人都能豁免執行。但如果這套房是老周母親唯一的住房,法院拍賣后會從拍賣款中預留5-8年的租金(約10-15萬)給她租房,剩下的錢還債。
【律師最后說一句】
債務人把房子白送給父母?別慌,債權人撤銷權不用證明惡意,只要是無償轉讓就能撤銷。1年內起訴,房子追回來。記住要先申請財產保全,防止二次轉讓。
#上海房產律師 #債權人撤銷權 #無償轉讓 #轉移財產 #執行難 #民法典第538條 #訴前財產保全 #唯一住房拍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