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律協就會員段華律師被控詐騙、行賄一案在恭城法院開庭審理。期間有律師透露出,桂林律師協會向審理法院出具工作聯系函并附專業研判報告,明確提出該案不構成詐騙罪,引發法律行業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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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于律師風險代理執行案件,公訴機關指控律師隱瞞鑒定結論騙取當事人財物。市律協維權委、刑辯委梳理全部案卷、會議紀要等書證后給出相反判斷:當事人全程知曉案件全部風險與流程,國資部門會議記錄可證實律師已披露鑒定意見,事后企業仍持續委托律師處理后續執行事宜,足以證明不存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詐騙行為。
報告同時劃出關鍵紅線:風險代理是法定合規收費模式,即便律師存在收費比例過高、溝通疏漏等執業瑕疵,也應由行業監管規制;唯有具備非法占有目的、刻意欺詐當事人處分財產,才構成刑事詐騙。二者界限一旦模糊,會直接沖擊民事代理業務,加劇律師執業恐慌。
律協主動對接法院、提交專業法律意見,是履行維權職責的體現。司法裁判既要嚴厲打擊假借法律服務實施詐騙的犯罪行為,也應當審慎區分履職與刑事犯罪。合理劃定律師執業邊界,才能保障法律服務行業平穩發展,讓律師敢于依法履職,筑牢法治服務的堅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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