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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遇見小面 發布《致“渝見小面”的一封信》,就“商標風波”向“渝見小面”道歉。
- 據現代快報報道“遇見小面”創始人宋奇在信中稱,“這兩天,我閉門思過,想著除了道歉我到底還能做點什么。于是,我和團隊決定將我們已注冊的第35類‘渝見小面’商標無償贈予你們,你們可以不用改換招牌而放心使用。如果你們還需要繼續申請第43類商標(目前可以申請注冊)或者還有其他方面的需要,我們也很愿意提供必要的幫助。”
宋奇稱,“我們內部也一直在反思,在我們企業文化中,一直強調正直、善良,而今天發生的事情與我們的價值觀背道而馳,是我們管理上的重大失誤。對此我們承認錯誤,承擔后果,不甩鍋,今后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同時,我們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并呼吁商標保護工作科學、良性開展。”
說實話,這場面館之間的糾紛能這樣收場,挺難得的。事情的起因其實不復雜。大品牌“遇見小面”通過代理律所,對小店“渝見小面”發起了商標侵權投訴。一個是連鎖體系成熟、有專業法務團隊的品牌,一個是賣著八塊錢一碗面、養家糊口的街邊小店。當維權的壓力突然砸到小攤主頭上,那種無奈和委屈,換誰看了都覺得心疼。
大家心里不舒服的點,其實不是法律上誰對誰錯,而是一種樸素的公平感,大公司手里有資源、有律師,小本生意的人連怎么應對可能都不知道。這種情況下,純粹的“按規矩辦事”,很容易讓人覺得是店大欺客。
商標保護本身沒有錯。一個品牌做出名氣,怕別人蹭熱度、冒充招牌,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這道理站得住腳。但問題在于,維權這事不能只剩下“合法”兩個字。法條之外,還得有點溫度,有點人情味。尤其是大企業面對小商戶的時候,該不該多想一想:對方到底是惡意模仿,還是只是老老實實做碗面?維權是保護自己,還是順手碾壓了別人的生計?
這次“遇見小面”的做法,值得肯定。他們沒有硬扛,也沒有在輿論里狡辯。撤訴、道歉、送商標、主動幫扶小商戶,這一套動作做下來,不是那種“公關危機處理模板”,而是真讓人感覺到,他們想清楚了,規則是骨架,但善意才是血肉。
市場不是大玩家通吃的游戲。連鎖品牌做大了,是行業的標桿;街邊小店立住了,是生活的底色。大家體量不同、賽道不同,但共同養活了這個行業的熱氣騰騰。大企業有大企業的格局,小攤主有小攤主的活法。良性的市場,不是你死我活,而是你過你的、我過我的,各美其美。
這場風波最好的結局,不是什么誰贏誰輸,而是雙方都能安安心心做自己的面。希望以后,“遇見小面”繼續做大,“渝見小面”也踏實過日子。再遇不見類似的索賠糾紛,才是真的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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