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昌平東小口鎮居民吳淑艷,今天客觀講述我家因屋頂構筑物拆除引發訴訟的完整經歷,結合現場情況、社群記錄、市民熱線反饋以及相關記錄、答疑等材料,梳理出心中的諸多疑問,僅以事實為依據進行探討,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答。
本次相關糾紛在 2025 年 3 月開庭,我們一家人全程耐心等待結果,直至同年 7 月中旬才收到判決。可在尚未宣判、大家靜候結果的這段時間里,小區業主群內出現的幾條相關消息,讓我產生了不少困惑。2025年5 月19日,一位負責對接本次案件的工作人員,同時也是該案件的委托經辦人,在業主群里主動談起了我家這起仍在審理的案件,不僅預估了案件將會產生數千元的補償,還提到后續開展同類拆除工作時,會提前提醒業主自行處理建筑附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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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條消息我十分意外,彼時流程還未結束,正式判決也沒有對外公示。為了核實信息真偽,我通過市民服務平臺提交咨詢,詢問該條發言是否為本人發布。經工作人員核查后明確答復,這條消息確實由該工作人員本人發出。我不禁想問,案件仍在審理階段、判決結果尚未確定,相關工作人員就在公共社群提前預判案件賠付情況,這樣的行為是否符合日常工作流程與相關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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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不久,2025 年 6 月,小區業主群內又發布了一則通知,內容說明居民如果主動配合完成相關拆除工作,可根據建筑面積領取三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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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 7 月本案判決正式出爐后,業主群內再次轉發相關內容,將我家案件最終兩千四百元的賠付金額,和主動配合可領取的補助金額進行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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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在查閱本案相關筆錄材料時了解到,相關單位原本就計劃將我家這起案件作為參考案例,在小區業主群內進行宣傳。但實際宣傳過程中,僅僅著重提及了案件的最終補償數額,對于案件涉及的其他重要內容,都沒有對外進行說明。據我所知虛假宣傳在我們這是不被允許的。為了避免出現虛假宣傳,他們必須要和審理人員充分溝通,就賠償額達成一致。這是毋庸置疑的。
就這件事我想請教大家,也想尋求專業解答:將已審結的個案作為面向居民的宣傳案例時,只挑選部分信息進行傳播,刻意省略案件其余關鍵內容,這樣的宣傳形式是否客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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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系列社群內容不難看出,相關宣傳的導向,是引導居民優先選擇主動配合拆除,而非通過訴訟途徑處理分歧。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此前針對該構筑物的相關認定文書也已經被撤銷,本次拆除相關行為也有對應的定性結果,但這些重要信息,在后續的案例宣傳里完全沒有被提及。
我不禁繼續思考:用作宣傳的典型案例,是否有義務完整、全面地呈現案件全貌?單純以補償金額高低作對比,以此引導大家做出選擇,這樣的宣傳導向是否恰當?審理期間,相關工作人員在公共社群公開討論尚未生效的結果,這類行為是否會對客觀性造成影響?
從糾紛發生開始,我和家人始終保持理性,全程選擇通過正規渠道溝通、依法走相關流程處理問題,從未采取過激行為。經歷了漫長的等待,再結合案件審理期間的社群言論、后續的案例宣傳、最終的補償判定等一系列情況,我心中積攢了不少疑問。
作為一名普通居民,我全程理性面對糾紛,也愿意遵守各項制度。如今將整件事如實講述出來,只是想讓自己的疑問,能夠得到解答,也期待每一項流程、每一份判定,都能做到有據可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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