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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破解共享電動車安全隱患與管理亂象,佛山于近日發布《佛山市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明確自2026年6月1日起實施多項硬約束新規。未來對于全國的共享電動車或將形成示范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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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規最引人關注的核心舉措,便是“不戴頭盔,車輛無法啟動”的強制約束功能。
新規要求共享電動車必須配備與車身綁定的智能頭盔,通過藍牙與紅外傳感器聯動檢測,只有正確佩戴頭盔,電機才能通電啟動,從源頭杜絕騎行不戴頭盔的危險行為,切實保障騎行者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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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頭盔強制佩戴這一核心要求,新規還同步推出四項嚴格管理措施
其一,實名制注冊+年齡限制,嚴控用車門檻。
運營企業必須實行用戶實名制注冊,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權責,嚴禁向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提供用車服務,有效規避未成年人騎行引發的安全事故,契合未成年人保護與交通安全管理雙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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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北斗高精度定點停放,杜絕亂停亂放。
車輛配備單北斗定位模塊,設定指定停放區域,未在規定區域內無法鎖車還車,從技術上解決以往車輛扎堆人行道、地鐵站口,侵占公共空間、影響市容交通的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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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規范停放角度,維護市容整齊有序。
車輛加裝停放角度監測設備,車輛歪斜或未按規定角度停放,無法上鎖結算,倒逼用戶規范停車姿態,讓共享電動車停放整齊劃一,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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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限載1人,嚴查多人騎行。
車輛配備載重傳感器,具備多人騎行監測功能,雙人騎行時會自動斷電并發出語音警告,嚴厲整治違規載人行為,避免因超載導致車輛失控,保障騎行穩定性與道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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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共享電動車憑借便捷靈活的優勢,成為市民解決“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重要選擇,但也滋生了不戴頭盔、亂停亂放、未成年人騎行、違規載人等亂象,既威脅交通安全,又影響城市形象。
佛山此次新規,以技術賦能管理,將安全與秩序要求嵌入用車全流程,變“事后處罰”為“事前預防”,既為運營企業劃定經營紅線,也為市民明確用車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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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落地見效,離不開多方協同發力。運營企業需加快車輛智能化升級,做好運維調度與頭盔維護;監管部門要依托市級一體化監管平臺,強化日常巡查與違規查處;市民更需自覺遵守新規,養成安全、文明、規范的騎行習慣。
佛山以“技術硬約束+管理全覆蓋”的組合拳,為共享電動車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期待新規順利落地,既能保留共享電動車的出行便利,又能有效破解行業亂象,讓綠色出行更安全、城市環境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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