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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律師經驗談,就是老律師要把自己執業當中的經驗教訓公開出來,讓更多的人能作為參考,進一步了解法律規定,選擇最佳的維權路經,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或幫助需要的人維護其合法權益,進而維系社會的公平正義。
循序漸進(拼音:xún xù jiàn jìn)是一個成語,最早出自于南宋·朱熹《論語集注》:“此但自言其反己自修,循序漸進耳。”后人據此典故引申出成語“循序漸進”。
我在30多年的律師職業生涯中深深體會到 律師幫助委托人維權 做案件要因案施策,需要快的時候就要快,需要按節奏的時候就要按節奏來,一定要遵從客觀規律。無論快慢,也無論標的額大小,代理工作一定要按照一定的步驟或程序循序漸進。不按規律來,就可能欲速而不達。
這個問題可以用我本周收到的兩份勝訴行政判決書為例。
第一份判決書中的這個委托人是一家木業加工企業。10多年前當地啟動拆遷的時候他找了我,我們去和當地的拆遷辦進行了交流,希望拆遷方依法拆遷與補償,這個項目就停下來了。若干年后,委托人又來告訴我們,拆遷突然又啟動了,而且還下了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的執行通知,而這個過程中上萬平方米的廠房被強拆了。
對此,我們也想盡快幫他維權盡快解決問題,但分析案件情況時發現存在贏了官司贏不了錢即得不到經濟賠(補)償的風險,于是就按節奏來,在保留勝訴權的基礎上先排除可能的風險。
第一步先通過復議、訴訟撤銷了政府部門下的違法建筑認定以及強制拆除的通知,排除了被強拆的房屋定為“違法建筑不予補償”的風險。在這個訴訟過程當中關于如何認定違法建設和是否應當無償拆除的問題上,當地兩級法院支持了我們的觀點。我在2022年6月5日的微博上向朋友們推薦了這份經典的裁判文書:微博正文
第二步先起訴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強拆行為違法。區政府認為不是他拆的,于是具體實施強拆的城管和街道辦成了被告,這兩家想推也沒有推掉,一審法院依法確認了他們的賠償責任,這就為委托人排除了找不到被告而無法獲得賠償的風險。
第三步,在收到了判決書后,應該肯定已有的訴訟成果即確立了賠償義務人并明確了范圍與標準,排除了可能定為違法建筑而不賠之風險。那就坐看60天內被告作出的賠償決定再做決策。
第二份判決書是一個拆遷引起的宅基地糾紛。當事人的親屬中因拆遷補償引起了爭論,最后導致對陣公堂,其實爭論的問題很簡單,若是基層政府敢于主持公道是不用這么麻煩的。
該案的基本案情是:委托人崔×居住于北京市通州區鎮XXX號院,自2010年起,同族崔XX因128號院的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系列問題不斷與崔×產生訴訟,人民法院都沒有支持崔XX的訴請。
2017年該地塊列了拆遷范圍,崔某雖然取得了永順鎮政府作出的《宅基地使用狀況核定表》,也因此與開發商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但是后續都因為崔XX的起訴被人民法院撤銷和確認無效。后續永順鎮政府就不再對128號院作出權屬認定。崔某的房子此前被拆了,補償卻被架空了。
我們也是在這個情況復雜的時候接受崔某的委托。為了打破僵局,我們指導崔某提起了土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在永順鎮政府不履職的情況下,崔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案件經過審理后,我們的意見得到法院的支持,為下一步維權奠定了一個較好的基礎。
像這類快不起來的案件辦理過程中,我們律師要做好委托人的工作,當好委托人的參謀,提醒他們事已至此,著急不解決問題,反而影響身體。這一類循序漸進的案子的辦理過程當中,律師因此增加的工作量是很大的,這需要當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寫到這里,我一直很贊成律師業內的那一句話:案例為王;律師工作要以為委托人挽回損失,避免風險至上。按老百姓的話叫“不看廣告看療效”。
王才亮
學者型律師,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委員會顧問。出版專著三十余本,發表論文百余篇。2010年獲《時代周報》時代人物,《中國律師》雜志年度新聞人物。2011年獲《中國新聞周刊》“影響中國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國年度魅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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