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
不可炸雞門店深夜突然爆單,店內僅有一名店員在崗,高強度持續勞作之后,店員疑似誘發呼吸性堿中毒倒地送醫,事件沖上熱搜。爆單帶來巨大訂單流量,但風險與壓力全部壓在一線員工身上,引發網友激烈討論。今天從法律角度聊聊餐飲用工的責任邊界。
一、法律拆解
第一,用人單位負有保障勞動者勞動安全的法定義務。依據《勞動法》,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合理安排勞動任務,不得強迫勞動者超負荷加班。店鋪明知訂單暴增,卻只有單人值守,沒有及時增派人手,讓員工長期處于高壓超負荷工作狀態,屬于用工管理層面的疏漏。員工因此身體受損,門店需要承擔對應的工傷相關責任。
第二,超時加班本身存在法律風險。訂單激增不等于可以無限壓榨員工。就算是外賣爆單的特殊情況,加班也需要符合法律上限,同時應當足額支付加班報酬。只追求訂單收益,忽視員工身體承受能力,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第三,員工工作期間突發身體不適,企業負有及時救助義務。員工在崗身體出現急癥,門店應當第一時間送醫救治。如果怠于救助,放任危險擴大,企業還要承擔相應過錯賠償責任。
流量爆單是商家的機遇,但風險不該轉嫁給普通打工人。營銷帶來的巨大訂單,門店要做好人員預案,不能把經營風險全部轉嫁到一線勞動者身上。勞動者的身體健康,遠比短期訂單營收更加重要。
也提醒廣大勞動者,面對超負荷工作,有權拒絕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身體出現不適要及時停止作業,保留證據,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周兆成提醒:法律是道德的底線。生意要賺錢,但勞動者的健康權益,更不能被流量所裹挾。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專業有溫度的律師,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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