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然氣公司上門檢查,發現我家的壁掛鍋爐使用超過了8年,要求我必須更換。”陜西寶雞市眉縣太白印象小區的王師傅近日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不換,燃氣公司就不給我售氣。”
業主:
壁掛爐、集成灶各近萬元,使用極少,憑什么“一刀切”報廢?
王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的房子位于太白山國家森林公園周邊的太白印象小區,2014年交房,屬于普通多層單元住宅。由于小區沒有集中市政供暖,當年開發商交房時讓業主自行安裝壁掛鍋爐、鋪設地暖。
![]()
圖為太白印象小區
“我購置了德國品牌威能壁掛爐,當初花了八千多塊,廠家介紹可以正常使用15年。”王先生說,小區房屋大多是度假用房,并不常住。“十年下來,壁掛爐幾乎沒怎么啟動,設備工況完全正常,也從來沒壞過。”
![]()
王先生家中的壁掛鍋爐
據王先生稱,不久前當地天然氣公司的工作人員上門安全巡檢,發現他家的壁掛鍋爐和燃氣灶使用年限已經超過8年,要求更換。“必須換,不換的話,天然氣公司不給售氣。”王先生說,“對方推薦我們使用他們指定的品牌,但如果你網購的話,還牽扯到安裝資質的問題。”
王先生不解,自己家的設備還好好的,沒有任何故障,為什么就必須要換呢,他聯系了當時購置設備的經銷商并出具了一份情況說明。上面寫到“穩定運行至今,目前工作狀況正常,無故障”。但這份說明并沒有幫他免除燃氣公司必須更換的要求。
更讓業主們難以接受的是,不少家庭不僅安裝了壁掛鍋爐,還配備了集成灶。“一套集成灶近萬元,壁掛鍋爐也近萬元,兩樣加起來就是兩萬塊左右。”王先生說,如果僅僅因為“滿8年”就一刀切強制更換,不管實際使用情況、不管設備當前狀態、沒有任何專業鑒定,“這筆損失對誰來說都難以承受”。
![]()
業主家中的壁掛鍋爐
“我跟工作人員解釋、我家的設備極少使用,但對方不認可,僅強調超過8年必須更換。”王先生說,
燃氣公司:
到期不換就停氣,如果發生燃氣泄漏、爆炸業主擔責
針對業主反映的情況,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以小區業主身份致電華通天然氣太白山公司進行咨詢。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壁掛爐、民用灶具使用年限統一規定8年。”記者問:“到期不換就不給充天然氣嗎?”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這個你需要咨詢片區上門巡檢的維修師傅,我這邊營業廳答復不了。”
記者隨后致電片區燃氣維修師傅。對方確認:“民用燃氣燃燒設備8年使用期限,是國家統一規定。”對于拒絕更換的后果,師傅直言:“到期設備不予供氣。”
當記者提出“如果設備實際使用極少、損耗極低,能否繼續使用”時,師傅回應:“政策沒有按使用時長折算的條款,統一按8年出售年限執行。”
關于設備選購問題,師傅表示業主可以自行在網購平臺購買合規品牌壁掛爐,但“后期辦理燃氣安全檢測合格證,需要具備本地燃氣施工資質的單位出具資料,廠家外地安裝人員沒有本地資質,手續辦不下來”,建議找眉縣本地有資質的安裝人員施工。
師傅最后強調:“設備超期使用存在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燃氣泄漏、爆炸等事故,責任由業主自行承擔,燃氣公司不會承擔相關風險,所以到期設備一律停止供氣。”
律師觀點:
“判廢”不等于“報廢”,一刀切要不得
針對此事,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國家標準寫的是“判廢年限”,燃氣公司卻用“不換就不賣氣”的實際操作,硬生生把它變成了“強制報廢”——“判”是判斷、裁量,留有回旋余地;“廢”是終結、作廢。燃氣公司跳過專業檢測、限期整改、行政認定等所有中間環節,屬于程序、方式雙重違規。
趙良善分析稱,依據國標GB 17905-2008,8年是器具判廢參考年限,立法本意是排查安全隱患,并非機械強制換新。該標準預留了第三方專業檢測、檢修合格后繼續使用的合規路徑。燃氣公司直接否定復檢渠道、剝奪用戶合法整改選擇權,屬于曲解國標規定。
趙良善進一步指出,燃氣公司的行為還違反法定處置流程。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燃氣公司發現隱患需出具書面整改通知、給予整改期限,用戶拒不整改的,必須上報住建主管部門,經行政介入后才可依規限氣。涉事企業跳過全部法定流程、私自設定強制更換和停氣規則,屬于越權執法。
趙良善同時強調,燃氣公司的做法違背行政比例原則。燃氣公司僅有安全提醒義務,無單方強制處置權,在可通過檢測消除隱患的情況下直接停氣,過度苛刻。同時,利用獨家供氣的壟斷地位強制用戶換新設備,涉嫌變相強制消費,加重居民不合理負擔。
記者手記:
安全管理不是非黑即白的選擇題
“到點就換”之外應該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一邊是燃氣安全,一邊是業主錢包——這大概是此事最讓雙方僵持不下的地方。超期使用的燃氣器具確實存在部件老化、密封性能下降等隱患。但一臺壁掛爐近萬、一套集成灶近萬,尤其像太白印象小區這樣的度假型住房,設備買來十幾年實際運行時間可能還不到一年,工況依然良好,僅憑“滿8年”就要求更換,換作誰心里都不好受。
安全不能打折扣,但管理方式或許可以更有彈性。事實上,有些思路值得探討:比如引入定期檢測制度。壁掛爐每兩年進行一次強制安全檢測,使用超過8年的設備檢測頻率提升至每年一次。經有資質機構檢測合格的設備,憑報告可繼續使用。這樣既排查了安全隱患,也避免了“一刀切”帶來的浪費。
比如關鍵部件更換而非整機報廢。設備到了8年,真正存在風險的可能只是部分易損件——燃氣閥、密封圈、溫度傳感器等。與其整臺換掉,不如要求業主定期更換老化部件、做好維護保養,成本要低得多。
再比如正視技術的進步。現在的燃氣壁掛爐和熱水器,在材質和工藝上已經有了不小提升。標準是2008年制定的,但技術在進步,廠家能否有更好的技術延長使用壽命?
說到底,安全管理不是非黑即白的選擇題。在守住安全底線的前提下,建立一套基于實際狀況的分級管理體系——定期檢測、部件更換、安全評估,或許比簡單的“到點就換”更能兼顧安全與民生,也更容易被老百姓接受。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謝濤 編輯 劉夢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