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時五年,深圳的魏先生終于還清了所有債務,法院對其未還部分出具了免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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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寫個人破產知識開始,收到了很多負債朋友的咨詢,雖然想申請個人破產,但不知道具體怎么申請,更不知道要經歷哪些過程。
今天,我給大家分享一個完整的個人破產和解案例。這個案例從2021年7月法院受理,到2026年7月法院裁定免債,歷時整整五年,是《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以來首例個人破產和解案例,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他為什么負債?
魏先生的債務困境源于一次創業失敗。
2017年至2018年間,魏先生投資實體店面經營女裝,后來妻子懷孕后,店面無人管理,加上電商沖擊,實體店經營不佳,最終虧損倒閉。在妻子懷孕和生孩子期間,由于魏先生的工作不穩定,只能頻繁刷信用卡、降低維持生活開銷。
到2021年,魏賢往向深圳中院申請個人破產和解,當時申報的債務約73萬元,但申報的財產僅約4萬元,屬于嚴重資不抵債狀態。
破產和解的詳細過程
第一步:法院受理并委托和解
2021年3月,就在深圳個人破產制度正式實施當月,魏先生就向法院申請了個人破產,并選擇的是個人破產和解方式。
2021年7月22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魏賢往的破產和解申請,案號為(2021)粵03破365號(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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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是破產和解,法院沒有直接進入破產程序,而是委托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組織和解。這種“委托和解”是《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的一大制度創新,打開了社會力量參與破產事務處理的通道。
第二步:債權申報
2021年8月3日,破產管理署在深圳市個人破產信息公開平臺發布公告,債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3日。
最終,有10名債權人申報債權,債權金額總計709136.74元,其中借款本金662226.31元,利息和違約金等費用46910.43元,且全部為普通債權。
第三步:調查與制定和解協議
案件審理過程中,破產管理署對魏先生的資產、負債和家庭經濟狀況進行了走訪核實。調查發現,魏先生每月收入約15000余元、且年底有獎金,妻子每月也有穩定收入。
基于這些情況,破產管理署協助魏賢往制訂了和解協議草案,建議魏先生除保留部分家庭生活開支外,其他收入全部用于還債,并在54個月內還清全部欠款本金,免除4萬多的利息(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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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還款計劃可以看出,魏先生除了年終獎均用來還款外,每月收入扣除還款金額后仍能剩余4000-5000元用于家庭開支。
第四步:債權人會議表決
2021年9月16日,破產管理署組織召開債權人會議。
和解協議草案獲得債權人會議一致通過——10名債權人全部同意,這在破產實踐中并不多見,核心原因還是因為魏先生還款意愿較強,還款能力也不錯,相當于本金100%分期,債權人損失也 不大。
第五步:和解協議執行
2021年10月9日,魏賢往向深圳中院申請認可和解協議。法院于2021年11月16日裁定認可和解協議,終結個人破產和解程序。
2026年5月,魏先生按照還款計劃還清了最后一筆欠款,并在次月向破產管理署提交了《和解協議執行情況報告》,自述已按照法院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清償了全部債務,并向法院申請免除剩余未清償債務。
2026年7月8日,深圳中院發布了(2021)粵03破365號(個7)之一號公告,裁定免除魏先生依照和解協議未清償債務,為深圳首例個人破產和解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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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魏先生終于擺脫債務泥潭,徹底上了岸!
結語
從2021年7月破產申請獲受理到2026年7月獲得免債裁定,魏先生用了整整五年時間走出債務泥潭。這五年里,他和妻子每月扣除基本生活費后全部收入用于還債,正是這份堅持和誠信,讓他最終獲得了法律上的“新生”。
對于深陷債務困境的人來說,個人破產不是逃避,而是一條依法依規、誠實守信的出路。魏先生的案例再次證明,即便負債累累,只要你誠實、努力、守信,法律會給你一次重來的機會。
免責聲明:本文根據公開司法文書整理,僅供學習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如有個人破產相關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或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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