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周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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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工作薪資高、干活輕松”,這樣的招工話術千萬別信!近日,經湖北省隨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判處被告人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35000元,上繳國庫。
7月19日,承辦檢察官介紹,2024年3月,嚴某某經朋友李某、汪某介紹,得知云南昆明有高薪工作,便動身前往當地。
抵達昆明后,嚴某某發現實際工作信息與介紹內容嚴重不符,因擔心被騙至境外從事非法活動,他果斷放棄,獨自乘車返回湖北。本以為此事就此落幕,可時隔兩個月,李某再次聯系嚴某某,以索要此前機票、住宿等費用為由百般施壓,要求其出境工作。迫于壓力,嚴某某再次跟隨李某、汪某等人前往昆明,隨后非法偷越國境,抵達境外某詐騙園區。
據嚴某某供述,進入園區后,會接受為期三天的詐騙專項培訓,隨后入職當地的詐騙公司。嚴某某則專門負責發送詐騙短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
“長期身陷境外詐騙園區,我很清楚自己做的都是違法的事,但園區的管控和壓迫讓我無法反抗、苦不堪言。”最終,嚴某某由其親屬繳納贖金后得以離開詐騙園區。到案后,嚴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誠懇。
2025年12月26日,該案被公安機關移送隨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2024年5月至12月,嚴某某在境外詐騙窩點持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七個月,累計發送詐騙短信1萬余條,非法獲利人民幣共計3.5萬元,淪為跨境電信詐騙的幫兇。
2026年4月22日,結合嚴某某具有自首、從犯、認罪認罰等法定從寬情節,檢察機關在提起公訴的同時依法提出從輕、減輕量刑建議。5月22日,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檢察官提醒,境外“高薪招工”大多是精心編織的騙局,背后往往暗藏電信詐騙、非法拘禁等重重陷阱。求職時務必要擦亮雙眼,摒棄“輕松賺大錢”的僥幸心理,通過正規渠道獲取就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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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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