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罪,服刑結束不代表我認可這份判決,接下來我會繼續申訴,直到法院宣判我無罪為止”……
1994年,河北承德接連發生兩起出租車司機劫殺命案,震動全城。
四名農村青年被鎖定為嫌疑人,此后十年審判拉鋸,同案人員四次被一審判處死刑,均被河北高院以證據存疑為由駁回發回重審。
朱彥強被終審判處無期徒刑,在監獄熬過整整25個春秋,2021年刑滿釋放,重獲自由的他沒有選擇與過往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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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媒體,朱彥強態度堅定:牢獄抹不掉我的清白,我會一路申訴,直到拿到無罪判決為止……
01
1994年7月30日與8月16日,承德大石廟鎮相隔半個月連續出現兩起惡性案件,兩名出租車司機先后在城郊偏僻路段遭人搶劫、殺害。
隨身現金、BP機被搶走,現場沒有留下完整指向性物證,沒有目擊證人看清兇手全貌。
案件社會影響惡劣,當地公安迅速成立專案組限期破案。
排查過程中,民警聽聞莊頭營村青年陳國清案發后情緒反常,將陳國清、楊士亮、何國強三人先行抓捕訊問。
彼時的朱彥強因為頭部受傷在家中休養,并未在第一批抓捕名單中,直到1996年2月警方上門將他帶走,認定四人合伙制造了兩起殺人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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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二十出頭的朱彥強,有著清晰不在場證據,8月13日他和人沖突被鐵棍重擊頭部,傷口縫合多針。
案發8月16日當天,村醫務室醫生專程上門給他輸液換藥,多位鄰居、親友都能證實他臥床靜養,行動困難,根本沒有條件外出作案 。
這份關鍵處方、證人證言沒有被完整納入卷宗,后續卷宗里這份能證明清白的醫療單據離奇消失,成為案件第一個重大疑點 。
審訊階段,四名青年當庭翻供,一致表示認罪筆錄是在刑訊逼供下被迫寫下,還當庭展示身體留存的傷痕。
但在當年“命案必破”的壓力下,他們的辯解沒有被采納,一份矛盾重重的口供成了定罪的核心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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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從1994年案發至2004年終審,這場審判持續了整整十年,前后五次開庭宣判,過程充滿波折。
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四次作出死刑判決,陳國清、楊士亮、何國強輪番被判處死刑。
朱彥強作為參與者,在前三次判決中也被重判重刑,每一次上訴至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都梳理出數十處案件疑點,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案件撤銷發回承德中院重新審理,前后累計列出22項亟待核查的漏洞,其中包含朱彥強缺失的就醫憑證、多人完整的不在場證詞、作案工具下落不明、贓物無法溯源等關鍵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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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刀下留人,足以說明案件根基不穩,發回重審之后,原審法院沒有徹底核查疑點,只是小幅調整量刑。
2000年第四次一審宣判,陳國清、楊士亮死刑,何國強死緩,朱彥強無期徒刑。
2004年3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沒有直接宣告無罪,而是采用“留有余地判決”。
三名主犯改為死緩,維持朱彥強無期徒刑的判罰,理由是不能完全排除四人作案嫌疑,但現有證據達不到死刑定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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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終審文書,徹底鎖住了朱彥強往后二十多年的人生,拿到判決書的他不肯簽字,當庭表示自己沒有參與殺人搶劫,會窮盡所有渠道申訴。
同案另外三人也全部拒絕認罪,四人自此開啟漫長的獄中維權歲月。
03
入獄那年朱彥強26歲,刑滿釋放時他已經51歲,人生最寶貴的青年、中年時光,全都耗在高墻之內。
監獄里條件艱苦,當年頭部舊傷得不到妥善醫治,常年頭疼、失眠,心理上的委屈與不甘更是日夜折磨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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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之余,朱彥強唯一堅持做的事就是寫申訴材料,每次放風、午休,他都會拿著紙筆梳理案件疑點。
把當年醫生上門輸液、鄰居見證他臥床養傷的細節逐條記錄,整理成申訴信寄往各級法院、檢察院。
他和另外三名同案人員傳遞消息,交換申訴思路,只要有律師、家屬前來探視,反復囑托一定要查清消失的病歷單據、傳喚當年證人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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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獄之災毀掉的不只朱彥強一個人,整個家庭支離破碎,父母常年奔走申訴。
四處借錢往返承德、石家莊,四處托人反映情況,長期的焦慮和奔波壓垮了身體,沒能等到兒子出獄就抱憾離世。
家中田地無人打理,負債累累,鄰里的流言蜚語常年纏繞家人,親戚刻意疏遠,家族背負著“殺人犯家屬”的標簽艱難度日。
多年間,家屬無數次委托律師提交新證據,當年的主治醫生、街坊鄰居愿意出面作證,證實8月16日朱彥強重傷臥床,根本無法前往十幾公里外的作案地點。
還有一名服刑人員劉成金主動寫信檢舉,承認兩起出租車劫殺案是其他人所為,和四名青年無關,這份檢舉材料遞交給辦案機關后,卻沒有開展深入核查。
2016年,家屬與律師向河北高院提起申訴復查,法院駁回訴求,僅建議一行人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繼續申訴 。
希望一次次落空,朱彥強始終沒有放棄,他堅信疑點一日不查清,自己的罪名一日不能成立,靠著這份執念熬過25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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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1年,朱彥強刑滿釋放,走出監獄大門的他頭發花白,身形瘦弱,和當年二十多歲的青年判若兩人。
面對前來采訪的記者,朱彥強沒有感嘆歲月難熬,第一句話便是表明自己的立場。
“我沒有罪,服刑結束不代表我認可這份判決,接下來我會繼續申訴,直到法院宣判我無罪為止。
有人勸他,25年苦難已經結束,不如放下過往安穩度日,失去雙親、青春不再的朱彥強十分清醒。
他坦言“自由來自不易,背負殺人搶劫的罪名活著也抬不起頭,經濟賠償,安撫和解從來不是我追求的目標,還原事實真相,撤銷錯誤定罪,才是我此生唯一的訴求”。
出獄后,朱彥強立刻和另外三名同案人員匯合,對接代理律師,重新整理完整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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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醫務室的出診記錄、多位村民的書面證言、真兇舉報材料、高院歷次發回重審提出的22項未核實疑點,全部整理成冊,逐級遞交申訴申請,計劃下一步向最高法遞交申訴材料,申請啟動再審程序 。
律師介紹,此案的核心短板至今沒有補齊,全案沒有直接物證能將四人與命案綁定。
兇器、贓物全程不知所蹤,有罪供述存在明顯刑訊痕跡,朱彥強等人的不在場證明沒有被依法采信。
當初缺失的就醫病歷始終沒有歸入卷宗,按照疑罪從無的司法準則,原判決存在重大瑕疵,具備再審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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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鐵窗,四次死刑預警,無數次申訴落空,都沒能磨掉朱彥強尋求清白的決心。
自由只是新抗爭的起點,在他看來只有一紙無罪判決書,才能撫平二十余年刻在身上與心底的傷痕。
法律的終極目標不只是懲治犯罪,更是守住公平,絕不允許無辜之人背負莫須有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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