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國腳申思被曝3天內對一名未成年小球員扇了20余記耳光。涉事家長已報警,并公開控訴申思無證執教、長期暴力體罰,引起熱議。按照法律規定,申思很可能遭到嚴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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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思曾是國足“黃金左腳”,卻因假球案被判入獄6年、終身禁足,2017年出獄,如今以青訓從業者身份復出,再次因暴力行為引發公憤。青訓是中國足球的根基,本該是澆灌夢想的土壤,卻淪為暴力宣泄的場所。未成年球員正處于身心成長的關鍵期,頻繁的耳光不僅會造成身體傷害,更會摧毀他們對足球的熱愛與自信。
申思作為俱樂部老板、前職業球員,本應是孩子的引路人,卻將個人情緒凌駕于教育倫理之上,這種行為不僅違背體育精神,更涉嫌違法!根據《民法典》規定,申思的毆打行為直接侵害未成年人的身體權、健康權,需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若造成嚴重精神損害,還需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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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教職員工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申思作為俱樂部教練,屬于教職員工范疇,多次掌摑的行為直接違反本條,將面臨教育行政部門的行政處分,俱樂部也可能被責令整改、吊銷辦學資質。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毆打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屬于從重處罰情節。即便未造成輕傷以上后果,申思也可能被處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若經傷情鑒定,小球員構成輕傷及以上,申思的行為將觸犯《刑法》的故意傷害罪,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便僅為輕微傷,多次毆打未成年人的行為也可能被認定為“情節惡劣”,涉嫌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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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反思的是,申思被終身禁足,為何還能參與青訓教練工作?中國足協雖多次強調青訓規范,但對從業者資質審核、教學行為監管仍存在明顯漏洞。暴力體罰的背后,是部分青訓從業者“成績至上”的扭曲理念,認為只有打罵才能出成績,卻忽略了足球教育的本質是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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