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朱丹崢
沃野鋪青,蔥香遍野,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瀘西縣迎來小香蔥產銷旺季。小香蔥是當地標志性特色農產品,年產香蔥超百萬噸,遠銷全國各大市場。
近年來,云南省瀘西縣人民法院金馬人民法庭以司法護航轄區發展為己任,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涉農糾紛,全力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法庭通過巧解涉農借貸難題、搭建專業調解平臺、積極開展法治宣傳等方式,切實提升群眾法治意識,為特色富民產業高質量發展筑牢堅實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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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當事人李某和陳某在金馬法庭“和+親”調解室特邀調解員的主持下達成和解 供圖 云南省瀘西縣人民法院
精準施策
巧解涉農借貸難題
“作為基層法庭,我們每月審理涉農民間借貸案件占案件總數的40%。民間借貸案件審理如何做到‘判得下、還得起’,是我們一直思考的問題。”金馬法庭庭長牛桂英說。
金馬鎮太平村種蔥大戶王某為擴大種植規模向同村張某借款10萬元,雙方簽訂協議,約定半年后一次性還清。不料,市場行情驟變,香蔥收益不及預期,王某資金周轉不開,未能按時還款。張某幾番上門催討無果,一紙訴狀將王某告上法庭。承辦法官牛桂英接收案件后,直奔蔥田實地走訪,摸清王某種植規模、日常收支、全年收入等情況,分頭勸解雙方:一邊向張某釋明法律規定,勸導其體諒農戶經營不易;一邊安撫王某情緒,給出貼合其實際收入的分期還款方案。幾番疏導,陷入僵持的二人冰釋前嫌,當庭簽下調解協議。王某激動地拉著法官的手感慨:“您懂我們種蔥的難處,真心實意替我們農戶著想!”
“我們針對涉農借貸糾紛,建立起‘三結合’工作機制:一是走訪與調解結合,常態化下沉一線,傾聽農戶難處,溫情化解矛盾;二是靈活調處與彈性履約結合,摒棄‘一刀切’還款模式,結合農戶收入制定分期方案;三是案件辦結與跟蹤回訪結合,調解結案不甩手,緊盯還款進度,保障農戶正常生產。該機制降低了當事人申請執行率,以有溫度的司法服務為香蔥產業的發展送上法治‘及時雨’。”牛桂英介紹。
搭建平臺
提升司法服務效能
清晨,金馬鎮新壩村的李某蹲在自家蔥田邊,望著大片發黃的小香蔥直發愁。原來,鄰居陳某蔬菜大棚的排污管正對著自家蔥田,污水已經滲入土壤。兩人協商時話不投機,矛盾很快升級。金馬法庭收到案件后,立即啟動“綠色通道”,依托“和+親”調解室進行先行調解。特邀調解員孟海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蹲在田埂邊檢查蔥葉,丈量排污管距離,并用手機記錄下證據。
在調解室里,孟海明用“六尺巷”的故事耐心開導雙方。三天后,暖心的一幕出現了:兩家人一起在田埂上挖排水溝,陳某主動賠償李某8000元。孟海明說:“小香蔥是我們金馬鎮的致富產業,我們就是要用最快的速度、最接地氣的方式,守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
“‘和+親’調解室邀請當地鄉賢作為特邀調解員,針對轄區家事、鄰里、土地等常見糾紛建立‘快立快調’機制,為民生案件打開‘綠色通道’;運用鄉賢長期扎根基層,熟悉風土人情的特點,既講法律條文、也講鄉規民俗,建立起‘法官指導+鄉賢調解+司法確認’的全鏈條解紛機制,以鄉音鄉情化解矛盾糾紛。”法官助理魏倚天介紹。
此外,法庭還聯動綜治中心、村委會構建多元聯動解紛機制。轄區內有兩戶蔥農因土地邊界問題常年爭執,積怨較深,多次自行協商無果。調解室收到案件后迅速聯合綜治中心共同開展糾紛化解工作。情理與法理雙向發力,僅兩日便高效化解了糾紛。
以案釋法
拓寬基層普法路徑
“現在開庭!”日前,隨著法槌的敲響,一場別開生面的庭審在巡回審判點正式開始。幾張方桌、幾條長凳,法官、原告、被告和村民圍坐在一起——這是法庭將庭審“搬”到村寨的生動一幕。該案原告劉某與被告段某系同村村民,因半畝香蔥地的承包經營權歸屬問題爭執多年,經村委會、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多次調解未果,訴至法院。
考慮到此類土地承包糾紛在當地較為常見,該案頗具典型性,承辦法官楊向友決定將庭審“搬”到村寨,并邀請鄉鎮一線工作人員、村委會干部、人民調解員以及種植大戶旁聽。最終,經過法官釋法明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段某同意歸還土地,劉某則適當補償段某前期投入。張大姐激動地說:“太及時了!我正愁看不懂流轉合同呢!”
楊向友說:“開展巡回審判只是我們構建多元化普法體系的一環,我們還依托法治副校長宣講課堂等活動,將晦澀的法條轉化為通俗易懂的語言送到群眾身邊,努力滿足群眾多元司法需求。眼下正值香蔥產銷旺季,我們下沉村鎮集市開展專項普法,結合本土典型案例講解交易維權知識,普法惠民成效顯著。”
“在家門口就能把糾紛理順、把難題解決,金馬法庭真是咱老百姓的貼心法庭!”這句發自群眾心底的評價,既是對法庭專業能力的認可,更飽含著大家對“家門口法律服務”的信任。
瀘西法院院長王堃表示:“金馬法庭將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基層審判主責主業,深度融入縣域基層治理體系,激活鄉村司法服務‘神經末梢’,持續護航小香蔥特色富民產業蓬勃發展,以優質司法服務賦能鄉村全面振興。”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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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12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94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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