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15日訊,近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上海麗人麗妝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決定書顯示,上海麗人麗妝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審議、未披露對外擔保,未識別關聯方且未審議、未披露關聯交易,未審議、未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以上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黃韜,時任董事長黃梅,時任財務總監李愛麗,時任副總經理葉茂,時任財務總監徐鼎,時任董事會秘書杜紅譜對上述情形負有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對上海麗人麗妝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黃韜、黃梅、李愛麗、葉茂、徐鼎、杜紅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