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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最欠的一句話,是把衣食父母叫成“狗”。
2026年3月,羅技授權分銷商上海百事得電子有限公司在抖音發布了一條GPW三代鼠標促銷視頻,配文寫著——“當我一降價,你還不是像狗一樣跑過來。”視頻發出后,全網炸鍋。三個月后,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之規定,對該公司處以20萬元罰款。
一句文案,20萬。
有人拍手稱快,有人說不過是玩梗。實情也許是:某些人對待消費者的真實心態,比文案更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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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條文案的“創意”出自該公司短視頻運營人員吳某之手,借鑒了平臺某熱門主播的視頻框架,用模板剪輯完成。
說白了,吳某覺得這是“網感”。
在許多新媒體運營者的認知里,“毒舌”“冒犯”"自嘲"皆為流量密碼。調侃幾句不要緊,黑紅也是紅。互聯網記憶只有七天,罵完就忘。
但“像狗一樣跑過來”根本不是自嘲。自嘲是拿自己開涮,把消費者比作狗,是拿別人開刀。一個是幽默,一個是侮辱——這道界限,中學語文課早就講過。
事件曝光當晚,羅技中國的回應堪稱標準公關模板:涉案店鋪由授權方獨立運營,違規內容系員工繞過審核流程擅自發布,已嚴肅處理相關團隊。
翻譯過來:不是我干的,是臨時工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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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話術是不是很熟悉?每次品牌翻車,“臨時工”“實習生”"外包團隊"總是第一時間被推出來頂罪。但稍有常識的人都明白:一名員工能繞過審核流程、直接在品牌官方賬號上發布內容,暴露的不是這個員工膽子大,而是這家公司根本沒有像樣的審核機制。
更何況,這家公司的前科記錄經不起細看。2016年因虛假宣傳被上海嘉定區市場監管局處罰,2018年因網店“霸王條款”被責令整改。十年之內,三次摔倒。這還能叫“個人疏忽”?
不是疏忽,是慣性。
《廣告法》第五十七條寫得明白:發布含有第九條禁止情形的廣告,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20萬,是法定最低線。監管部門選擇了從輕處罰,已然考量了企業的整改態度。
法律能罰的只是結果,罰不了心態。真正的病根,是把消費者當“流量”,而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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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一降價,你還不是像狗一樣跑過來。”這句話最讓人不舒服的地方,不在于那個“狗”字,在于那個“還”字。
“還”,意思是“我以為你不會來,結果你果然還是來了”。潛臺詞是:你沒有別的選擇,你只能回來,你所謂的消費自由,不過是價格的奴隸。這不是在描述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這是在蔑視消費者的基本尊嚴。
20萬夠不夠?
對一家同時運營羅技官方旗艦店和官方賬號的公司而言,20萬或許只是一筆“學費”。但對整個行業來說,它應該是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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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類似的翻車事件層出不窮:有的借災難營銷,有的搞性別歧視,有的以低俗段子博眼球。套路不同,病根卻如出一轍——在流量焦慮的驅動下,把“肉麻”當“有趣”,把“出格”當“出彩”,把“冒犯”當“創意”。
《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劃出的紅線很清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這不是一句空話。它說的是:你可以做生意,但得有個底線。
尊重消費者,從來不是道德標桿,而是商業底線。
一個把衣食父母叫成“狗”的品牌,終有一天會被消費者用腳投票。到那時,別說是20萬,就是200萬,也買不回失去的信任。
20萬,罰的是嘴。
真正該罰的,是心。
來源 | 大象新聞 評論員 邱延波
編輯 | 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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