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確保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級別會議順利舉行,市政府近日發布《關于加強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級別會議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關于加強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級別會議期間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詳見↓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級別會議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了維護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級別會議期間上海地區低空空域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現就加強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級別會議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民用無人機、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類型。
二、2026年7月15日0時至2026年7月20日24時期間,在本市禁止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飛行,經依法批準用于物流運輸、應急救援、低空文旅、智慧城市、載人交通等活動的除外。
三、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應當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關規定進行實名登記,并可通過“隨申辦”進行空域信息查詢、飛行活動申請等便捷操作;其它“低慢小”航空器擁有者應當主動配合屬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關信息采集工作。
四、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施放、飛行民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必須具備與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飛行資質,遵守無線電管理有關規定,并依法預先向空軍,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或者氣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開展作業。
五、對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及本通告等規定,擅自進行民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的,由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必要時,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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