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車位糾紛《情況通報》發出,博主呦呦鹿鳴稱它為“刀筆巔峰之作”。
何為刀筆?
秦漢時期,那時還沒有紙,公文寫于竹簡和木牘。寫錯了挺麻煩的,需要用小刀把寫錯那層刮掉,再用筆重新寫。
所以,古時公文書寫稱為“刀筆”,掌管公文的,稱為“刀筆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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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筆吏是干什么的。
刀筆吏,嚴格說并非指個人,而是一個群體。
古代地方行政,官員是流官,吏員是土著。縣太爺從外省派來,干三年就走,縣衙具體辦事的吏員,本鄉本土,一代代干下去。官員管決策,吏員管執行,官員不熟悉當地方言、人情、地頭,靠吏員落地。
刀筆吏,就是這些吏員最特別的一群,他們主要做三件事:
一是寫公文。
上呈的奏章、下發的告示、移送的案卷、判決的文書,全是刀筆吏手筆。官員考慮“寫什么”,刀筆吏考慮“怎么寫”,措辭、用字、格式、出處。
二是管檔案。
古代檔案管理全憑手工,案卷在哪、律令怎么用、哪個舊案可以援引,刀筆吏掌握全部信息。
三是操作程序。
案子從受理到判決,中間經過多少環節、每個環節要填什么文書、怎么措辭才能讓上級挑不出毛病,刀筆吏清清楚楚。
二、筆吏,還是刀吏?
竹簡寫字極不容易,所以上面的字,每個都是刀筆吏字斟句酌過的。一字之差,可能改寫案子結果,可能決定一個人生死。
自然,刀和筆,成了權力的工具。
《史記》有個故事:一代名將李廣,打了大半輩子仗,最后因迷路誤期,要被送到官府問責,他說:“廣年六十余矣,終不能復對刀筆之吏”。就是,我六十多歲了,不能再面對那些刀筆吏了,說完,拔劍自刎。
一個身經百戰的將軍,不怕匈奴鐵騎,不怕死,但他怕刀筆吏。
李廣深知,一旦進了文書程序,生死就在那些刀筆吏筆尖,他們可以用一支筆,把一個將軍一生功勛寫得干干凈凈。
所以,刀筆吏不是筆吏,是刀吏。
刀筆吏,有種本事,叫“筆下超生”和“筆下殺人”,同樣一份判決書,同樣的事實,寫法不同,結果完全不同。
《老殘游記》有一個案子,寫成“故殺”,兇手死刑;刀筆吏把它寫成“誤殺”,就成了流刑,就保住了命,事實沒變,變的只是“用什么詞來描述事實”。
這就是刀筆吏的權力,不做決策,即能用一支筆,改變結局。
古代還專門有群人,幫人寫狀子,稱為“訟師”,他們是刀筆吏民間的分支。訟師,能把重罪輕描成小錯,也能把沒理編織成有理。
這也是刀筆吏的權力,能精確控制語言和事實之間的距離。
三、刀筆吏在現代。
事件處理中,寫情況通報的人,就是現代的刀筆吏,同樣的時間線、同樣的事實,用什么詞來寫,決定了讀者對事件的判斷。
長沙車位糾紛《情況通報》為什么被稱為“刀筆巔峰之作”?
一是文采斐然。
二是它用“停”代替“堵”,用“稱”代替“聲稱”,用“未到現場”代替“拒絕到場”,每一個詞的替換,都在不動聲色地重構事實的傾向性。
這就是刀筆吏的手藝。
四、什么是好的刀筆吏。
刀筆沒有好壞之別,但用筆的人有善惡之分。
差的刀筆吏,筆下只有“事”,把事寫圓,把責任推干凈,把領導伺候舒服,就算交差。他們把文字變成一堵墻,讓老百姓看不透、說不清、告不贏。
所以,好的刀筆吏是怎么樣呢?
好的刀筆吏,古代有“循吏”,大致兩種:
一種是慎型。
宋朝,有位刀筆吏叫歐陽觀,給兒子寫信“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意思是,“我寫判決的時候,常想放過他們一條生路,卻找不到理由,那么死者和我也都沒有遺憾了”。他的兒子叫歐陽修。
另一種是平實。
海瑞寫判詞,不引經據典,不堆砌辭藻,一個案子,三五句話說清楚,誰對誰錯,為什么這么判,老百姓都聽得懂。包拯的判詞也以平實著稱,誰是誰非,一眼便知。
所以,好的刀筆吏,是筆下有人,筆下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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