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喜的日子,20歲的女孩好心去給朋友當伴娘,結果被一群人扔進被子里往上拋。第二次拋上去,沒人接住。
她重重摔在地上,腰椎爆裂骨折,九級傷殘。
事后她把新郎新娘和9名婚鬧者一起告上法庭。近日,汝陽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新婚夫婦及9名婚鬧者共計賠償23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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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到門后,被拽出來扔到床上
2023年10月4日,河南汝陽,王某和李某舉行婚禮。20歲的張某受新娘李某邀請,作為伴娘參加婚禮。
新郎王某的朋友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人來到王某家慶祝。新郎把新娘接到婚房后,兩人有事暫時離開。婚房里只剩下張某和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人。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這場婚禮徹底變了味。
據張某指認,王某丙先是把她從柜子里拽了出來。她嚇得藏到門后,王某丙又把她拽到床上。隨后,張某被人塞進被子里,參與婚鬧的人抓住被子角,把她往上拋。
第一次拋了,接住了。第二次往上拋的時候,沒人接住。
張某重重墜落在地,當場無法動彈。伴郎胡某把她背下了樓。
據胡某后來作證,當時拉被子的一共有10個人參與。他在房間里親眼目睹了全過程。
婚鬧期間,新郎的姑姑曾經到門口提醒“不要鬧”。但這句話,顯然沒能攔住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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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椎體爆裂骨折,九級傷殘
張某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次日轉至另一家醫院,確診為L1椎體爆裂骨折,椎管內骨性占位,住院整整18天。
2024年8月7日,司法鑒定所出具鑒定意見:張某構成九級傷殘。
20歲,腰椎爆裂骨折,九級傷殘。這幾個詞放在一起,足以改變一個人的一生。
事發后,新郎王某在微信上建了一個群,把當天在婚房內的人都拉了進來,商量湊錢給張某付醫療費。群里大致達成了一個意見:先按4萬到5萬元湊,王某承擔40%,其他人共同承擔60%。兩次共湊了17416元,剩余6728.54元由王某支付。
但這些錢,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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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伴娘無過錯,新婚夫婦沒盡到制止義務
張某將新婚夫婦王某、李某,以及9名婚鬧參與者一并告上法庭,索賠27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定:張某作為伴娘參加婚禮,對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關鍵點在于新婚夫婦的責任。法院認為,王某、李某作為婚禮的組織者,在明知當地有婚鬧風俗的情況下,未及時對婚鬧行為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至于那9名婚鬧者,雖然王某甲、王某乙等人都不承認參與了對張某的婚鬧行為,但他們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參與。根據法律規定,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還特別指出,張某一直指認是王某丙把她從柜子里拽出來、拽到床上——王某丙的過錯明顯,應當承擔比其他婚鬧參與人更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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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多少?怎么分?
法院算了一筆賬:
張某的各項損失共計224436.06元。此外,張某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也得到支持。
責任劃分是這樣的:
- 新婚夫婦王某、李某承擔40%
- 王某丙承擔20%
- 王某甲、王某乙等8人共同連帶承擔40%
扣除王某和李某已經墊付的9321.54元醫療費,兩人實際還應賠償80452.88元,外加4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扣除王某丙已經付的2250元,他實際還應賠償42637.2元,外加精神損害撫慰金。
9名婚鬧者中,有人從頭到尾不承認參與,但法院沒采信。因為他們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沒動手——在法律上,“我沒干”不能靠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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