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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中木白
不知道為啥這篇文章就違法了。
修改一下,看看:
下面這個新聞:LV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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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網絡炸了:
有網友說,LV你真是在這兒玩火,國家機關都敢起訴,你是打算騎在我們頭上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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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網友表達了一種共識:
那就是居然敢起訴國家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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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說幾點:
一是,
知識產權這一塊,被起訴其實是正常的,翻看一下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訴訟每年都會有很多。
為何會震驚?
其實我想說的是,當一個人的意識中認為有不可起訴的啥的時候,這個人的骨子里都是卑怯的。
但也沒辦法,因為在一些人的意識里,民告官就是個笑話,甚至在一些民的眼里,告官的民是屬于大不敬。
像上面截圖的那個網友,LV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就是騎在他的頭上拉屎。但我想問的一句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知道你是個毛線,你有啥資格代表人家去接這個屎?
二是,
在國外,民告官很正常,而且還能告贏。
像2019年英國普通市民米勒起訴時任英國首相約翰遜,因為約翰遜建議女王暫停議會5周,強行推進脫歐,剝奪議員立法監督的權力。
這場訴訟最后的判決是11位大法官全體一致判首相約翰遜的行為是違法的,暫停議會的命令只能直接作廢。
還是英國,2023年一位英國女子的丈夫去世,因為生前重度殘疾無法繳納社保,結果死后英國的就業與養老金部門以“無社保記錄”為由,拒絕發放遺孀撫恤金,然后這個女子就把相當于我們的“社保局”給起訴了,然后判決也是女子贏了。
最高法裁定的結果是,養老金部門差別對待殘障家庭,違反平等權,責令補發所有拖欠補貼,并修改全國養老金申領規則。
三是,
法律的本質就是不存在盲區的。
四是,
我寫文章這么多年,遇見很多形形色色反駁的人,罵我的,有組織有記錄的等等,這些其實都是一笑而過。
真正讓我感到害怕的其實是那種,就是,在他的意識中,你寫幾句批評的話語,你寫某個地方的官場,稍微批評幾句,他就會覺得自己遭受冒犯的那一類。
但他又只是普通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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