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暨南大學舉辦的專題研討會引發全網熱議,國內眾多學者聯合發聲,從多維度論證巴坦群島主權歸屬,明確該群島為中國固有領土,并亮出四大核心鐵證,法理與事實依據充足。
地理層面,巴坦群島屬于臺灣島弧的自然延伸部分,地質結構與臺灣一脈相承,是中國東海領土架構的自然組成部分,和菲律賓本土地質體系相互獨立、毫無關聯。
歷史層面,巴坦群島長期納入清朝版圖,是中國傳統管轄海域及領土范圍。甲午戰爭后,隨著馬關條約簽訂,這片海域及群島被迫割讓日本。二戰日本戰敗投降后,國內局勢尚未穩定,菲律賓借機非法侵占巴坦群島,形成長期非法占據的局面。
國際法層面,1898 年美西巴黎協議明確劃定菲律賓領土最北邊界為北緯 20 度。而巴坦群島整體全部位于北緯 20 度以北,完全不在菲律賓法定領土范圍內,其長期侵占行為本身就不符合國際法準則,屬于非法占地。
此次學界集中發聲、公開聲索巴坦群島主權,并非偶然,背后存在兩大關鍵時代背景。
第一,今年是菲律賓南海仲裁案十周年,當年這場無效仲裁曾惡意抹黑中國南海主權,一直是我國海域主權爭議的遺留痛點。
第二,近期日本與菲律賓私自簽署海域劃界協議,雙方繞開中國,擅自劃分臺海以東海域邊界,公然侵犯中國臺灣以東海域主權和海洋權益,挑釁意味十足。
過往面對菲、日兩國的海域侵權行為,我國多以口頭抗議、海上攔截等被動方式應對。如今局勢徹底改變,中國海域維權策略全面轉向主動出擊、正面亮劍。
在臺海以東海域,中國海警船隊實現常態化巡航值守,全方位守護我國專屬經濟區海域權益,杜絕外來勢力侵權挑釁。在南海及臺海周邊海域,我國不再被動應對,主動追溯歷史與法理依據,公開聲索巴坦群島主權,補齊海域維權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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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中菲、中日之間的海域領土爭議并不局限于巴坦群島,國內尚存多處島群存在主權爭議,且均有清晰的歷史法理依據。
琉球群島,歷史上長期為清朝藩屬屬地,歸屬中國藩貢體系。1879 年被日本強行吞并,二戰結束后,按照國際約定,琉球群島本應自主獨立或全民公投決定歸屬,最終卻被違規移交日本管轄,主權歸屬始終存在巨大爭議。
中業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南沙群島核心島嶼之一,早年由臺軍駐守管轄。1971 年,受超強臺風影響,駐守部隊臨時撤離避險,菲律賓借機非法登島占據,此后長期霸占該島,當時駐守部隊并未做出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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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望島,早在明代鄭和下西洋時期,鄭和船隊就在此地設立固定補給站點,曾有漢族民眾在此定居生活,是中國古代海洋經略的重要區域。后期隨著西班牙殖民擴張,該區域逐步被菲律賓掌控。
縱觀多處爭議島群的歷史與法理依據,若僅憑日菲兩國私自劃定的海域界線就能界定領土主權,顯然違背歷史事實與國際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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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我國海域主權維權模式已經全面革新,從被動防御轉為主動維權,海域主權博弈正在持續升級。隨著國家海洋權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多處爭議島群的歸屬問題或將迎來新的轉機,后續局勢發展值得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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