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從軍報國,退伍轉業扎根地方。2016年信陽市相關政府正式發文,啟動民權路某號院棚戶區改造項目,退役軍人王某紅主動響應政府號召,率先簽約、帶頭搬遷,全力配合城市棚改工作。十年光陰流轉,昔日老舊院早已夷為平地,項目停滯爛尾,當初承諾的安置房、征收補償款遲遲無法兌現,本該保障居民臨時居住的過渡費用,更是從2021年起無故停發。
為棚改大局無私讓步的老兵王某紅,只能遠赴外地寄居子女家中。蓋有政府公章的征收決定,明確載明 “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與承諾。如今14 戶居民深陷棚改爛尾困局,老兵多次奔走反映訴求,始終未收到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畢生期盼的晚年安居,至今遙遙無期。
一紙征收令 老兵率先交出住房
2016 年 1 月,信陽市相關政府印發征收決定,正式啟動民權路某號院區域棚戶區改造項目,由信陽市農業機械管理部門為征收實施單位,征收實施時間為2016年1月8日至 2017年1月7日,文件明確 “先補償、后搬遷” 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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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棚改戶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當事人提供)
彼時,服役多年轉業分配至信陽市農機部門的王某紅,棚改政策出臺后,秉持服從大局、積極配合城市建設的初心,他成為片區首批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完成搬遷的住戶。依照產權調換約定,以自家 64.86㎡房屋置換97.29㎡安置房,滿心期待如期回遷。可未曾想到,這一次搬遷,讓他在外漂泊長達十年。
十年流離漂泊居無定所 多重權益長期懸置
2016年搬遷至今,王某紅一家已歷經十年安置過渡期。項目前期因合作開發企業資金斷裂,原址只剩一片閑置空地。原定安置期限早已屆滿,承諾的原地安置房始終未動工建設,相關補償也一直未能落實。
自2021年起,原本按月發放的臨時過渡費停止發放,多年來均未補發。王某紅夫婦名下無自有房產,無奈只能遠赴外地跟隨兒子居住。現有居住條件有限,老人返鄉安居、葉落歸根的心愿始終未能達成。
“當年是政府蓋章的正式文件,我們相信政策、主動配合,沒想到一等就是十年。”老人最大的心愿,便是有生之年重返信陽,擁有一處安穩住房安度晚年。
多年來,一家人始終沒有放棄維權,家屬先后通過多級信訪部門、多渠道反映訴求,但問題始終懸而未決,沒有實質性進展。
多部門聯動推進歷史遺留 老兵住房安置訴求無政策支撐
2026年 4 月7日,家屬向信陽市農業農村部門提交信訪材料,4 月 13 日單位出具受理告知書,承諾60日內辦結答復。期限將至,家屬等來的不是安置方案,而是一紙《延期辦理告知書》,以 “情況復雜” 為由延期辦理30日 ,安置訴求的實質性問題卻始終擱置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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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信訪告知書,當事人提供)
2026年7月,信陽市農業農村部門出具信訪處理意見書,表明經多部門對接協作,階段性房票現已過期失效,暫未出臺新的安置政策;關于房屋征收貨幣補償相關訴求,現階段暫無配套政策予以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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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門信訪處理意見書,當事人提供)
對于老兵而言,目前面臨的依舊是十年漂泊、居無定所的現實困境。家屬坦言,從信訪受理到多方協調的各項程序均已走完,相關部門雖開展大量對接工作,但始終未出臺安置解決方案,老人的安置訴求至今難以推進。
響應政府號召卻流離失所 盼安居實質落地
“十七歲參軍保家衛國,轉業后一輩子服從組織安排,當年政府號召棚改,我第一個帶頭搬遷,以為相信政府就有歸宿,沒想到等了十年,連個落腳的地方都等不來,卻落得晚年流離失所的境地” 王某紅老人每每提起此事,滿心委屈。
棚改項目本是惠及民眾的民生工程,2016年政府下發正式征收文件、征收補償協議具備法定效力,明確 “先補償后搬遷”。為何配合拆遷的民眾卻要承擔項目風險、忍受十年漂泊代價?為何項目擱淺十年,合法安置權益遲遲無法兌現,成了一個難解的民生難題?
十年等待耗盡老人期許,王某紅老人已近古稀之年,多次信訪只換來協調溝通、延期答復,讓主動響應民生工程號召、積極配合政府工作的老兵困在歷史遺留難題中,陷入窘迫境地。
王某紅的訴求簡單且樸素:懇請相關部門按照當年征收協議落實對應安置房源,或依據房屋市場價足額發放貨幣補償,同步補齊多年拖欠的全部過渡費,讓老兵早日返鄉安居。
家屬表示,希望相關部門履行法定承諾,正視歷史遺留問題;出臺針對性、可落地的實質性解決方案;落實住房安置,妥善補齊拖欠過渡費;妥善化解棚改歷史遺留民生難題,給漂泊十年的退役老兵一個遲到的答復,不讓積極配合城市建設的老兵寒心,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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