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大數據分析發現的線索,依法查處了網絡主播陳旭偷稅案件。
經查,2022年至2024年,陳旭在網絡平臺從事直播帶貨,通過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67.46萬元。2025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08.6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屬于稅收征管法明確的違法行為。稅務部門將在持續優化稅費服務的同時,堅決依法查處各類涉稅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助力網絡直播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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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大數據分析發現的線索,依法查處了網絡主播陳旭偷稅案件。經查,2022年至2024年,陳旭在網上從事直播帶貨,通過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67.46萬元。2025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08.6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百萬粉絲主播 個稅申報竟近乎為零
前期,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的線索進行核查,發現沈陽鴻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果傳媒”)與沈陽一修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修傳媒”)兩家傳媒公司之間存在長期、單向、頻繁的大額發票開具記錄,三年間累計開票金額達五百余萬元。
基于上述疑點,稅務部門依法對鴻果傳媒立案檢查。在對鴻果傳媒法定代表人的詢問中,其表示,一修傳媒的實際控制人陳旭是鴻果傳媒簽約主播,上述五百余萬元開票金額為支付給陳旭的“直播分成”。
檢查人員隨即查詢主播陳旭的相關信息,發現其在網絡平臺幾乎每天都在開展直播活動,粉絲量高達100多萬,直播間人氣很高,粉絲打賞意愿較強。
而陳旭的個人納稅申報記錄,顯示其2022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申報收入竟然為0元,2023年度也僅繳納個人所得稅幾百元。
一邊是關聯公司五百余萬元的“業務”發票,另一邊是個人所得稅較低的申報額。巨大的反差,引起檢查人員的高度警惕。綜合案源線索與上述調查疑點,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隨即對陳旭依法立案檢查。
“空殼”公司現形
為查明真相,檢查人員首先對一修傳媒的注冊經營場所進行核查,依法調取并審查了該公司的賬簿等有關資料,發現其登記地址為陳旭的個人住宅;除陳旭外,僅有一名員工,一臺電腦,無運營團隊;其資產幾乎全是來自鴻果傳媒的轉賬資金,根本不具備經營條件。而公司賬上列支的費用,經核實均為陳旭個人的生活消費、奢侈品及直播設備采購等個人支出,與公司宣稱的文化交流等業務無關。
面對檢查人員關于一修傳媒收入來源的詢問,陳旭表示,一修傳媒的全部“收入”均來源于其直播相關業務。而本應由其承擔的直播活動核心成本,經查均未在該公司列支,反而主要由鴻果傳媒承擔。三年間,一修傳媒共收取來自鴻果傳媒等直播平臺和MCN機構的771.84萬元款項,均屬于陳旭勞務報酬。
至此,檢查證實沈陽一修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實際為無人員、無資產、無真實業務、無實際場所的“空殼公司”,其功能就是為陳旭個人收取勞務報酬并“包裝”成經營所得。
此外,檢查人員依法查詢了陳旭所有私人賬戶流水,發現其除通過一修傳媒收款外,還直接通過私人賬戶收取其他直播平臺公司發放的勞務報酬37.91萬元,且未依法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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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收入的“魔術”穿幫 偷逃稅款終受懲
在掌握基本線索后,檢查人員依法再次對陳旭進行詢問。在大量證據面前,陳旭承認其轉換收入性質偷逃稅款的違法事實。經查實,2022年至2024年,陳旭通過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67.46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相關違法事實,2025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08.6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對沈陽鴻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涉稅違法行為已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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