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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親戚,當初沒好意思讓他寫協議,現在他反悔了,我還能要回房子嗎?”
很多借名買房的當事人,最初都是基于對親戚朋友的信任,沒有簽訂書面協議。等到矛盾爆發時,才發現自己陷入了“口說無憑”的被動局面。但靳雙權律師的辦案經驗表明:沒有書面協議,不等于沒有勝訴機會。
在靳雙權律師代理的一起父女借名買房糾紛中,父親因無購房資格,以女兒名義購買房屋。父親全額出資,實際占有使用多年。女兒辯稱房屋系父親贈與,但未能提供任何證據。法院經審理認為:父親無購房資格、女兒未出資未參與購房環節、無贈與意思表示證據,“借名買房”更符合常理。父親的本人轉賬記錄、委托他人代付的款項憑證、費用票據形成閉環證據鏈,房屋自交付后一直由父親居住。最終法院支持了父親的訴訟請求。
在另一起姐弟借名買房案中,姐姐出資以弟弟名義購買房改房,雙方僅有口頭約定。靳雙權律師通過錄音證據——弟弟在錄音中承認“房子是你買的、我沒出過一分錢”——成功證明了口頭借名買房協議的存在。法院判決出名人協助過戶。
口頭協議的風險雖然高,但并非無解。 出資憑證、占有記錄、溝通錄音——每一份證據都可能成為勝訴的關鍵。靳雙權律師建議:無論關系多親密,借名買房前務必保留完整的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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