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XX是吧,新加坡那兩口子在哪里?別裝糊涂……”
2年前的一個下午,謝先生在泰國曼谷的辦公室門被推開,4名持槍壯漢突然闖入。綁匪用槍頂著他上車,一路開了兩百公里。白天綁手,晚上綁腳,第二天下午,綁匪傳話:老大要殺人,但是可以拿60萬美金買命。
人活著回來了。但真正的噩夢,是從他搞清楚綁匪主謀那天開始的。
近日,記者通過多方調查,對話當事人,了解到該案件更多內幕。
多人持槍闖入
據謝先生回憶,2024年10月19日下午16時,他與堂弟正在泰國曼谷輝煌區的辦公室內聊天。突然,辦公室門被推開,四名戴黑色口罩和帽子的持槍男子闖了進來,轉身就把大門鎖上。
“當時腦子嗡了一下——我們正常做生意的,什么時候見過這種陣仗?”謝先生還沒緩過神,一個講中文的綁匪坐到他面前,盯著他問:“謝XX吧,新加坡那兩口子在哪里?”他搖頭表示不認識。綁匪馬上回了一句,“別裝糊涂,我們找你是有道理的。”
![]()
△綁匪持槍闖入辦公室。
其間,其他綁匪開始在辦公室里翻找,抽屜被一個個拉開,物品散落一地,作為經營備用金的200萬泰銖現金被翻出來摞在桌上。謝先生瞥了一眼那摞錢,又看了一眼綁匪們手里的槍。
“這槍是真的嗎?”謝先生試探著問了一句,對方沒吭聲,當著他的面把彈匣里的子彈一顆一顆取出來擱在桌上。“金屬碰擊桌面的聲音,一下一下的。”謝先生比劃著,“我到現在都還記得。”
約十來分鐘后,綁匪說要帶兩人去“安全屋”。謝先生猛然想起下午與前妻約好了在辦公室碰面。為避免前妻和孩子過來撞上,他趕緊向綁匪開口:“讓我給前妻發個消息。”綁匪答應了,他給前妻發了一條消息:“不要來了,我處理點事,明天沒空了。”
![]()
△謝先生與前妻聊天截圖。
“發完,我們的手機就被綁匪收走了。”綁匪用槍頂著兩人上兩輛車——他被三名綁匪押在自己的本田車行駛在前,堂弟則被兩名綁匪押上豐田車跟隨后方。目的地是距曼谷約200公里的國家森林公園。途中綁匪的豐田車連續追尾他的車兩次,隨后帶隊的兩個綁匪下車,留下三個綁匪繼續押送兩人。
謝先生回憶,到了森林公園后,“白天只是綁著手,到了晚上,雙腳也被塑料扎帶捆上了。他們輪著守,一整夜我都沒合眼。”次日上午,綁匪駕車在森林公園周邊反復繞圈,多次與頭目通話。到了下午,綁匪過來傳話:老大要殺人滅口。但緊接著又開出條件——60萬美金,買兩人的命。
“當時我們拿不出那么多錢,提出把兩人手機里的幾萬美金全轉給對方,但綁匪說不夠。”無奈之下,他只能打電話向朋友借錢。“轉賬后,綁匪這才情愿把手機還給我們。”謝先生說。
![]()
△交完贖金后,謝先生拍到的綁匪持槍畫面。
據謝先生事后統計,此次被勒索的總額約1200萬泰銖——辦公室抽屜被翻出的200萬泰銖、車上存放的120萬泰銖,以及脅迫轉賬的約27萬泰達幣(按當時匯率約900萬泰銖)。此外,綁匪還開走了他的本田轎車,事發約半個月后被泰國警方追回。
2024年10月20日傍晚,綁匪駕車返回曼谷。行至半途,綁匪停了一次車,將塑料扎帶、鐵鍬、假車牌等物品扔進路邊山溝。進入市區后,綁匪在一處別墅接了人,隨后取走兩人手機里的SIM卡,將他們丟在路邊。兩人隨即購買新電話卡,聯系上朋友后前往警局報案。
![]()
△綁匪的作案工具。
監控鎖定主謀
報案當晚,警方做完筆錄后判斷:綁匪對辦公室位置、作息規律及在場人員的信息了如指掌,可能系熟人作案。“警方問我案發前都聯系過誰,我說只約了前妻當天下午來辦公室碰面。”謝先生告訴記者,警方當時懷疑,這個案子可能跟前妻有關。
2024年10月21日上午,泰國警方正式介入案件。由于前妻當天沒有出現,警方對其行蹤產生懷疑,要求謝先生陪同前往其住處核查。“我們去到公寓的時候,前妻當時不在家,只有保姆和兩個小孩。”謝先生回憶,警方便將保姆和孩子帶回警局,調出辦公室監控視頻給保姆辨認。“保姆看后指認,畫面里其中一個綁匪,就是前妻的男友。”
當晚,前妻男友在曼谷素萬那普國際機場被警方抓獲——他正試圖乘飛機逃往柬埔寨。據泰國警方發布的信息,警方從前妻男友行李上還查獲了用贓款兌換的人民幣現金、作案時佩戴的帽子、塑料扎帶等。而在前妻男友落網后,前妻也在當晚被警方逮捕。
![]()
△警方從謝先生前妻男友行李上查收的多項物品。
“晚上10點的時候,泰國警方說已經抓到我前妻。”謝先生介紹,警方調取了前妻的車輛行駛記錄,發現其行車軌跡與綁匪之間存在多項重合——案發后,她曾開車去接男友,也曾出現在其他綁匪居住的別墅。
更關鍵的是,警方通過前妻保姆查到了一個線索:前妻在曼谷除了謝先生離婚時給她的那套房子,還有第二處登記住址。泰國移民局將該地址提供給當地警方,警方調取了公寓周邊案發前后幾個小時的監控——畫面里,前妻開著車來到公寓,接上男友后離開。
“順著男友這條線,警方追查到他還有另一棟別墅,調取周邊監控時,再一次發現了前妻的車和她本人。”行車軌跡、公寓監控、別墅監控——幾條線索交叉印證,警方據此確認前妻涉案。
2024年10月22日,泰國警方就該起案件召開新聞發布會。據泰國國家電視臺報道,曼谷大都會警察局副局長在會上介紹,經訊問,嫌犯供述對受害者實施搶劫勒索,作案動機為私人恩怨。
![]()
△泰國國家電視臺關于綁架案的報道。
據泰國發行量最大的報紙《泰叻報》報道,該案共計6名涉案嫌疑人,警方已抓獲2名(即謝先生前妻及男友),其余四名涉案人員中,一名中國籍嫌犯逃往柬埔寨,另外三名緬甸籍同伙,泰國警方正沿邊境地帶追捕。
法院簽發逮捕令
2024年10月22日,泰國法院正式批準逮捕謝先生前妻及男友。其中,前妻男友被指控的罪名包括,合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私人場所、非法持有槍支、公然攜帶槍支、無正當必要理由在城鎮、居民區等公共區域攜帶槍支。
謝先生向記者透露,前妻男友曾通過律師申請保釋,法院直接予以拒絕。“主要原因是前妻男友作案時所持的沖鋒槍和手槍在抓捕時均未找到,若將其保釋,擔心其可能對我們實施報復。”謝先生坦言,他本人連同代理律師也向法院多次表達了反對保釋的意見。
記者通過多方求證核實,2026年1月,謝先生前妻男友被泰國刑事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與男友已判刑不同,前妻則被指控合伙敲詐勒索財物、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兩項罪名。謝先生介紹,前妻在曼谷中央監獄被羈押大約48天后獲釋,被限制出境,須定期向警方報到。他從代理律師處獲悉,泰國法院原定2025年1月15日傳喚前妻到庭報到,檢察院經整理案件資料后認為,前妻在該案中負主要責任。
2025年1月15日,謝先生前妻并未到庭報到。同年2月,泰國法院對其正式簽發逮捕令。謝先生直到4月才從泰國警方處拿到逮捕令文件,確認前妻已被通緝。
據謝先生透露,前妻在最初接到到庭通知時,曾多次通過微信向他表示擔憂:“15號會上庭,后面會發生什么,她也不是很清楚。”謝先生推測,她當時可能是擔心一旦去了法院報道,就回不來了。
連日來,記者通過多方求證核實,確認泰國法院已對謝先生前妻簽發逮捕令。逮捕令載明三項指控:共同實施入室搶劫,參與人數兩人及以上;共同勒索財物,攜帶武器威脅;共同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
△謝先生提供的關于前妻的逮捕令(含中文翻譯)。
否認參與綁架
2026年6月28日,記者與謝先生前妻取得聯系。針對謝先生的指控,她予以否認,稱其說法“完全是不實指控,屬于惡意誹謗”。她強調,2024年10月19日案發當天,她“全程不在現場,擁有完整的行程記錄與證人可以佐證”。
![]()
△謝先生前妻回應記者
她還表示,一切事實應當以警方偵查結果、司法機關的調查結論為準,并表示已保留全部證據,必要時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對方誹謗責任,同時稱會配合中泰兩國司法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
此前,在前妻被羈押期間,孩子由謝先生照顧。2025年3月,前妻將孩子帶走后便拒絕謝先生探視。探視受阻后,加之前妻已被泰國法院簽發逮捕令,謝先生認為前妻繼續撫養孩子存在隱患。
2026年1月,謝先生向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5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判決書載明,法院另查明:2024年10月19日,前妻與他人共同到謝先生處實施綁架、搶劫等行為,被泰國警方通緝。該事實經雙方大使館認證的泰國傳媒網2024年10月21日、22日的新聞報道、泰國警方的逮捕令的中文翻譯等在卷佐證。
7月1日,記者就案件進展向彭州市人民法院發函核實,該院研究室工作人員回復稱,該案正在審理中,不便透露具體細節。
來源:瀟湘晨報·晨視頻(鄭信鴻 吳琳紅)
原標題:《中國商人泰國遭持槍綁架勒索1200萬泰銖,前妻是主謀?當事人講述案件始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