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爆料,沒有反轉,沒有撕扯——只有北京市維泰律師事務所一句話:四起名譽權案,全部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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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的人,輸了。
這一刻,很多人想起了韓紅當年說過的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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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時間撥回到更早。
1992年,湖南邵陽,一個山村里出生了個孩子,叫周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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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跟姐姐相依為命,小學二年級才被接到貴陽,算是有了個完整一點的家。
沒什么特別的背景,沒有什么音樂世家。
但這個孩子身上藏著一件奇怪的事——他的嗓子,跟別人不一樣。
上了初中,男同學一個個開始變聲,嗓子往下沉,周深的嗓子卻紋絲不動,還是那種孩子般的清亮。
聽起來是不是天賦?
對他來說,那段時間是實打實的噩夢。
"娘娘腔""怪胎"——這些詞從同學嘴里飛出來,一刀一刀扎著一個十幾歲孩子的心。
整整初中三年,他幾乎不敢在同學面前開口說話,更別提唱歌。
一個擁有罕見天賦的人,被自己的天賦逼得不敢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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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嗓子這種東西,壓得住一時,壓不住一世。
高中校園歌唱大賽,周深站上去,唱了。
拿了冠軍。
之后慢慢開始接觸美聲,拜師學藝,輾轉去了烏克蘭利沃夫國立音樂學院進修。
學費不夠,半工半讀,一邊打工一邊練聲。
那些年過得扎實,但也寂寞。
2014年,《中國好聲音》第三季向他拋出了橄欖枝。
他之前已經(jīng)拒絕過兩屆了,不想再面對那些關于嗓音和形象的語言暴力。
最后答應參賽,說是為了認識更多人,方便暑假回國打工——動機樸素得讓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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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上舞臺,開口,唱了一首齊豫的《歡顏》。
導師們轉身了。
全場安靜了幾秒,然后炸了。
憑借這首歌和后來的《貝加爾湖畔》,周深拿下了當年好聲音年度金曲獎。
但節(jié)目之外,爭議從沒停過——說他的嗓子"不男不女",說他是"炒作",說他"紅不了"。
他沒有懟回去,沒有發(fā)聲明,就繼續(xù)唱歌。
2016年,《大魚海棠》劇組聯(lián)系了他,想要他錄一首主題曲的小樣。
他躲在被窩里,舉著手機,就這樣錄了出來。
導演聽完小樣,當場拍板,不用另選,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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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魚》正式上線,直接火遍全網(wǎng)。
美聲哼唱的部分,被很多人形容成"從深海里漂上來的聲音",烏克蘭音樂學院的老師評價說——"這才是中國音樂該有的樣子"。
就在那個階段,有一句話從圈內(nèi)傳了出來,后來被反復提起。
2017年,韓紅在節(jié)目后臺握住他的手,直接說:你是假聲男高音,這種聲帶結構在華語樂壇太少見,你是所有男高音系統(tǒng)里的寶貝。
這句話當時沒掀起太大的浪花。
很多人覺得是前輩客套,說說而已。
沒人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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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回頭看,韓紅說這話的時候,是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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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來到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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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方發(fā)出邀請,請來的人是周深。
這不是什么民間活動,不是網(wǎng)紅打卡,不是自費去蹭熱度。
4月18日,當?shù)貢r間午后,周深站上了聯(lián)合國總部的舞臺。
他唱了三首歌。
《大魚》《和平頌》《聽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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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結束,現(xiàn)場有觀眾眼眶濕了。
活動之后,他沒有急著離開。
CCTV-1《晚間新聞》當天播出了他現(xiàn)場演唱《和平頌》的片段。
新華社記者在總部現(xiàn)場問他,唱這首歌是什么感受。
周深回答:"音樂是我的語言,和平是我的歌。"
這趟聯(lián)合國之行,他不只是唱了歌。
他還發(fā)表了主題演講,題目叫《以音樂為名》,參與了圓桌討論,走進了經(jīng)濟與社會理事廳,參觀了中國贈送給聯(lián)合國的三件國禮——萬里長城掛毯、和平尊、世紀寶鼎。
活動結束,他在時代廣場看到了歌迷為他投放的大屏廣告。
聯(lián)合國內(nèi)部的工作人員,有不少人認出了他,一路上追著要合照。
這就是那次被某些人在網(wǎng)上說成"民間蹭熱度"的聯(lián)合國之行的真實樣子。
官方邀約,官方備案,官媒報道,聯(lián)合國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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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條都有據(jù)可查,每一處都有原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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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套有完整邏輯的污名機器。
先說目標:周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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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嗓音特別、形象獨特、不炒緋聞、不制造沖突的實力派歌手——越是這樣的人,越容易被當成"軟柿子"。
踩他不需要太多本錢,因為他不會罵人,不會反咬,只會繼續(xù)唱歌。
造謠的方法,說復雜不復雜。
總結下來四條路。
第一條:拼接演唱會現(xiàn)場圖。
受眾不會去查原圖,不會去核實時間,看到圖,信了,轉發(fā),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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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否定聯(lián)合國演出。
這個操作更狠。
敢說,因為受眾大多數(shù)沒去查官方來源,而官方報道又不如娛樂八卦傳播得快。
這種謠言成本極低,但傳播的時候沒有人去核實,因為核實需要時間,造謠只需要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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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對準他的家人。
這是底線以下的操作。
普通人的父母,沒有任何公眾身份,憑什么躺槍?
就因為他們是周深的家人。
這四條路,加在一起,形成的是一套系統(tǒng)性的信譽損毀鏈條——從職業(yè)數(shù)據(jù)到國際履歷,從創(chuàng)作能力到家庭成員,四面包抄,一個不漏。
工作室發(fā)聲明,對方繼續(xù)發(fā)帖。
發(fā)律師函,對方繼續(xù)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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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5年5月,工作室完成了關鍵動作:對27個侵權賬號完成公證取證。
這些賬號背后,指向同一個運營者——盧某。
侵權行為白紙黑字,白紙黑字遞進了法院。
這一次,不發(fā)聲明了,直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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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法院的開庭公告掛上了網(wǎng)。
周深起訴盧某名譽權糾紛案,定于3月25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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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消息傳出去,反應分成了兩邊。
一邊是:終于來了,法律該說話了。
另一邊是:至于嗎,一個明星用得著為這種事打官司?
這種邏輯本身,就是問題所在——好像公眾人物受了委屈就該忍著,好像走法律程序是"不大氣"的表現(xiàn)。
但事實說明,走法律程序,是唯一有效的反擊方式。
庭審推進,證據(jù)呈堂。
法院對每一份公證材料逐一核實,對每一條被告發(fā)布的言論逐一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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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的結論很清楚:被告發(fā)布的言論缺乏事實依據(jù),超出合理評論的邊界,對周深先生的名譽權構成侵害。
判決落下:
被告須向周深公開賠禮道歉——道歉聲明置頂發(fā)布于被告微博賬號主頁,持續(xù)時間十日,不得刪除。
同時,賠償原告周深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維權合理支出。
這還不是終點。
在這起案件推進的同時,新的案子也在立案。
2026年6月,法院向另一名被告陳某公告送達起訴材料,涉周深名譽權糾紛一案,定于2026年8月11日開庭。
2026年7月8日,北京市維泰律師事務所正式對外發(fā)布進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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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被告侵權,判令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
周深工作室同步轉發(fā),發(fā)了聲明:"網(wǎng)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廣大網(wǎng)友共同維護清朗網(wǎng)絡環(huán)境。"
然后還有一句話,讓不少人沉默了一下——
本次系列案件獲得的賠償款項,將全額捐贈公益機構,一分不留。
代理律師跟進執(zhí)行,捐贈事宜持續(xù)推進。
這個細節(jié)值得單獨拎出來說。
他不是為了錢打這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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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維權支出,一分不進口袋,全部流向公益。
他要的就兩件事:事實回到原位,底線守住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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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打完,很多人都想起了一件事。
韓紅,2017年,節(jié)目后臺,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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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假聲男高音,這種聲帶結構在華語樂壇太少見,你是所有男高音系統(tǒng)里的寶貝。"
當時這句話沒什么人認真對待。
不就是前輩鼓勵后輩嘛,綜藝效果嘛,說好聽一點嘛。
可韓紅說這話的時候,是有專業(yè)判斷在里面的。
她自己也是一位在聲樂上極有功底的歌手,知道假聲男高音在華語樂壇意味著什么——音域稀缺,能力全面,民族、美聲、流行三種唱法自由切換,清亮高音和醇厚低音之間游刃有余。
這種綜合條件,在國內(nèi)確實沒幾個人具備。
韓紅看出來了,說出來了。
只是當時,聽的人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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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信了。
周深演唱的《燈火里的中國》,全網(wǎng)播放量破百億,被正式編入義務教育階段中學音樂教材——這是近十年來,第一次有流行歌手的作品進入國家基礎教育課程資源庫。
共青團百年主題曲《有我》,由共青團中央官方賬號首發(fā),累計播放量突破3.2億次。
《我的答案》拿下了中共中央宣傳部"五個一工程"優(yōu)秀作品獎,系極少數(shù)以純流行唱法獲此殊榮的音樂作品。
五登央視春晚,六登中秋晚會。
每一次邀約,都不是靠流量算出來的,是靠作品選進去的。
這就是一個人扎實唱了十年歌之后,得到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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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正是這十年里,謠言沒有一天停過。
說他演唱會空座,票實際開票即售罄。
說他聯(lián)合國演出是"民間活動",實際有三方官方機構聯(lián)合主辦、多家央媒同步報道。
說他——每一條都沒有實錘,但每一條都在傳。
這套機制運轉的核心邏輯很簡單:造謠成本幾乎為零,辟謠成本極高。
一張拼接的假圖,發(fā)出去五秒。
要把它辟干凈,得找原圖、找時間戳、找現(xiàn)場記錄、做對比、發(fā)聲明、等平臺處理……等一切都做完,謠言已經(jīng)傳了十萬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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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平臺算法偏愛沖突內(nèi)容。
一條"演唱會空座超高"的帖子,自帶情緒張力,帶著流量天然往前跑。
一條"經(jīng)法院核實均屬謠言"的聲明,沒人點,沒人轉,沉在評論區(qū)第三頁。
這不是周深一個人面對的困境。
它是所有被網(wǎng)絡謠言盯上過的人,都要經(jīng)歷的處境。
他的選擇是:不罵人,不對撕,拿起法律。
從公證取證,到立案,到開庭,到判決——這條路走下來,用了將近兩年。
代理律師每一步都跟進,工作室每一次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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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但穩(wěn)。
最終法院給出的結論,是任何一方都無法反駁的——不是"我說我沒問題",是"法院認定你侵權"。
這中間,也有一些插曲值得記。
2026年8月,又有一起案子在上海開庭。
被告是陳某,時間排在了勝訴公告之后。
也就是說,四起贏了,還有在排隊的——維權沒停,取證沒停,相關案件依法有序推進。
工作室的聲明里說:"對于任何侵權行為,我們將堅持依法維權,追究相關主體法律責任。"
這句話不是表態(tài),是程序。
回到那個一開始被很多人忽略的細節(jié):賠償款,全額捐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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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動作說明了什么?說明他從一開始就知道,錢不是目的。
他要的是一個說法,是被捏造的事實得到糾正,是那些被攻擊的人——包括他的父母——能夠不再無端躺槍。
法院給了這個說法。
四起案子,四次認定侵權,四次要求道歉,判決書落地,白紙黑字,不可篡改。
所以當北京市維泰律師事務所7月8日那份聲明出來的時候,很多人第一時間想起了韓紅當年那句話——不是因為它和這場官司有什么直接關聯(lián),而是因為它象征著同一件事:有些人,從一開始就看得清楚,只是世界繞了一大圈,才回來承認他們說得對。
韓紅說他是寶貝,沒說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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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說侵權,更沒說錯。
這個故事說到這里,有一件事值得單獨說清楚:周深打這場官司,打的不只是自己的名譽權,打的是一個公眾人物能不能受到法律保護的邊界問題。
如果每一次被造謠都選擇沉默,造謠的成本就永遠為零。
如果走了法律程序、贏了官司,卻被輿論解讀成"小題大做"——那輿論場就永遠欠著一課。
網(wǎng)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這句話已經(jīng)被說了很多年了。
但說是一回事,落地是另一回事。
周深這場官司,是讓它從一句話變成一份判決書的過程。
四起案件,全部勝訴,三份判決已生效。
就這一句,已經(jīng)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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