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網站7月9日消息,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零售業轉型升級,充分發揮對擴大內需、提振消費、保障民生、穩定就業及建設強大國內市場的作用,近日,商務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零售業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系統部署零售業發展工作。
《意見》提出工作新目標。圍繞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商品服務質量提升、存量增量協同優化、線上線下公平競爭,力爭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給優質、業態多元、智慧便捷、競爭有序的現代零售體系,打造一批帶動性強的零售場景,推出一批融合創新的業態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零售企業,推廣零售好經驗好做法,使線下零售成為購物休閑、沉浸體驗、娛樂社交的承載之地,線上零售成為商品豐富、品質優良、規范經營的購物之所。
《意見》明確重點新任務。包括系統規劃新布局,引領零售新供給,創造消費新需求,激發零售新動能,支持做強做優做大零售企業,為零售業創新轉型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方向指導,助力提升行業綜合競爭力、民生服務能力、消費拉動能力。
《意見》優化競爭新環境。針對線上線下零售市場競爭存在的問題,從促進公平競爭、加強價格治理、推進監管統一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包括強化反壟斷審查、規范價格行為、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整治虛假宣傳和轉嫁促銷成本等剛性約束,優化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意見》強化保障新政策。從用地保障、融資支持、減稅降負、優化審批、法治市場等方面,強化政策集成,解決影響零售業發展的急難愁盼問題,推動資源要素向實體零售集聚、政策措施向實體零售傾斜、工作力量向實體零售加強,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指導各地加強政策創新、管理創新,推動行業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動零售業創新提升和高質量發展。
商務部等9部門關于加快零售業創新發展的意見
商流通函〔2026〕306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體育總局、國家網信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商務、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國資委、市場監管部門、金融監管局、體育行政部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能源局、消防救援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零售業對擴大內需、提振消費、保障民生、穩定就業及做強國內大循環的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擴大內需為基點,以供給與需求良性互動為導向,圍繞規劃合理布局、商品服務質量提升、存量增量協同優化、線上線下公平競爭,加快零售業創新發展。
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給優質、業態多元、智慧便捷、競爭有序的現代零售體系。打造一批帶動性強的零售場景,推出一批融合創新的業態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零售企業,推廣零售好經驗好做法,使線下零售成為購物休閑、沉浸體驗、娛樂社交的承載之地,線上零售成為商品豐富、品質優良、規范經營的購物之所。
二、系統規劃新布局
(一)堅持規劃引領。制定商業網點規劃等相關國家標準。將城鄉商業網點建設與各地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更新相關規劃等相銜接,因地制宜構建梯次分明、布局均衡、功能互補的商業新格局。(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各地商務、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合理優化結構。實施城市商業提質行動,推動步行街(商圈)科學布局、優化業態、突出特色。推動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擴圍升級,補齊超市、便利店、菜市場等民生業態。激發下沉市場消費活力,推動縣域商業提質增效,開展“千集萬店”改造提升。 (商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動態管理。加強零售商業設施運行監測,鼓勵相關協會、機構探索建立商業設施飽和度評估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城市開展飽和度評估,推動商業設施布局均衡。(商務主管部門負責)
三、引領零售新供給
(四)提高商品品質。推動零售經營主體加強采購質量管控和溯源,嚴選供應商,鼓勵發展自有品牌,推廣質量自我承諾制。開展侵權假冒偽劣商品銷毀行動,打擊線上線下制假售假行為。推動平臺經營者、柜臺出租者將入駐經營者抽檢合格率、退貨率納入考核。(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服務品質。鼓勵零售經營主體提供商品定制、配送到家等增值服務,推廣去“皮”稱重、送裝同步等便利服務,提倡長者導購、母嬰室等適老適幼關懷服務。持續深化異地異店退換貨促進工作。依法推行線上7天無理由退貨(特殊商品除外),鼓勵實體零售經營主體承諾無理由退貨。整治售后安裝、維修服務亂收費。(各地商務、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及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標準升級。加快制定滿足高品質生活、新消費需求的零售領域標準。推動《零售企業服務質量評價準則》《綠色商場》等標準落實。開展零售領域標準實施情況監測與評估。研究非標準化商業等新業態標準。指導商協會依法開展零售業信用評價,加強行業自律。(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造消費新需求
(七)改造創新場景。實施零售業創新提升工程,“一店一策”打造新場景。推進老舊街區更新改造,提升步行街和商業街區品質。利用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試點等政策推動商業設施空間重構、業態更新、數智化改造,發展非標準化商業,提升社區商業,完善適老商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綜合體、購物中心、百貨店、大型超市等線下消費商業設施設備更新。支持商業設施與交通樞紐、周邊景區等采用空中連廊、地下通道銜接。(商務、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業態融合。結合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國際化消費環境建設等試點工作,推動零售與餐飲、文化、娛樂、體育、旅游等融合發展,打造“零售+”新生態。鼓勵發展融合型、時尚型、策展型、主題型、社區型零售。支持免稅店開發特色主題購物場景,增加離境退稅店,設立外貿優品專區、展銷中心。支持開設首店,舉辦首發、首秀。 (商務、財政、文化和旅游、體育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探索模式轉型。鼓勵零售經營主體從商品經營轉向多業態綜合運營,強化消費者服務體驗,改變收通道費等傳統經營方式,發展深度聯營、自采自營、批零兼營、制造型零售,創新全渠道零售、即時零售、“線上引流+線下成交”等模式。鼓勵中小零售經營主體聯盟合作、自愿連鎖,聯合研發、采購。支持大型零售經營主體以自建渠道、合作、并購等方式“走出去”。(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負責)
五、激發零售新動能
(十)提升數智化能力。支持零售經營主體數字化改造,實現進銷存、物流配送等全鏈條數字化,打通線上線下渠道、商品、服務和數據。鼓勵平臺對中小零售經營主體技術賦能,資源共享。支持第三方科技企業開發面向中小零售經營主體的數字化管理系統,提供綜合解決方案。推廣“人工智能+”,拓展智能導購、低空配送、無人售貨等場景。推動消費券發放、結算等環節使用數字人民幣,依托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實現補貼資金高效周轉、精準直達。(中國人民銀行,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優化供應鏈管理。鼓勵零售經營主體整合供應鏈資源,完善供應鏈體系,發展統倉統配、集采集配、共同配送等新模式。支持金融機構提升存貨、倉單、應收賬款等融資服務質效。推廣全球統一編碼標識系統(GS1)商品條碼、二維碼及標準托盤(周轉箱),推動“一碼到底”“一托(箱)到底”。 (各地商務、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及市場監管、金融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人力支撐。鼓勵零售經營主體穩定員工隊伍,更多采用勞動合同制用工,改善員工福利,吸納困難群體就業。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對零售經營主體符合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加快審批流程。完善零售人才培養體系,支持零售經營主體與院校、商協會合作,培養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并納入各地急需、緊缺人才目錄。支持將符合條件的零售從業人員納入各地人才引進政策范圍。(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營造競爭新環境
(十三)促進公平競爭。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線上線下零售一視同仁。推動平臺經營者遵循合法、公平、誠信原則合理收費,降低平臺內經營者成本。強化平臺領域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推動平臺經營者依法向監管部門開放算法必要數據,促進算法推薦、流量分配公平透明。推動平臺經營者建立多元化算法推薦指標體系,不得僅以商品價格作為算法推薦核心參數。鼓勵同品同款商品線上線下“同標同質”。(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價格治理。支持品牌商構建合理價格體系,通過完善定價策略縮小線上線下價差。落實《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引導平臺經營者自覺規范價格和補貼行為。重點整治虛假宣傳、虛假促銷、虛假打折和不公平定價行為。推動落實明碼標價,公示促銷活動規則、期限、適用范圍,禁止平臺經營者強制或變相強制商戶承擔補貼、參與促銷活動,向商戶轉嫁促銷成本,以及“0元購”等行為。(商務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各地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進監管統一。健全一體化監管機制,統一線上線下促銷等行政檢查和處罰標準。推動平臺經營者對入駐商戶嚴格履行資質審核等法定義務。依法從嚴執行《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推動線上線下零售經營主體稅負公平。督促平臺經營者加大動態監測和合規審核力度,對應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而未辦理的入駐商戶及時處置。 (市場監管總局,各地商務、稅務主管部門及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保障新政策
(十六)加強用地保障。在合規、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商業設施改造項目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加強零售平急兩用基礎設施用地保障。優先改造權屬清晰的閑置商業設施,對產權分散、構成復雜的,可依法依規進行產權歸集后再整體改造。鼓勵國有企業按市場化方式盤活商業設施,延長租賃期限。(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減輕企業負擔。落實統一大市場建設要求,禁止對連鎖零售企業跨區域經營設置注冊獨立法人、最低投資規模等準入壁壘。支持零售企業參與綠證綠電交易。對符合條件的零售企業,按規定落實穩崗促就業相關政策。(各地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能源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提供融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優質零售企業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零售經營主體發行資產支持型證券和商業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支持金融機構出臺適合零售業特點的行業授信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零售經營主體享受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百貨商場、購物中心、社區商業、農貿市場等消費基礎設施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設施設備節能降碳和數字化改造的金融支持。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優化審批流程。鼓勵商圈(商場)運營單位依法依規申辦群眾性活動,規范開展促銷、廣告投放,優化審批或備案流程。充分考慮老舊商業設施改擴建的歷史現狀,以不低于現狀條件為底線,靈活處理老設施與新標準適配、兼容問題。 (各地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消防救援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完善法治市場。健全規范涉企執法長效機制,糾治零售領域涉企“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及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等問題。規制惡意索賠,依法嚴厲打擊騙取賠償、敲詐勒索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依法依規整治零售領域網絡虛假信息。加強零售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落實《商務領域經營者使用、報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辦法》,推廣綠色替代產品,促進使用減量。(司法部、公安部,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公安、司法、市場監管、網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商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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