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法國奢侈品巨頭LV把中國奶茶品牌“茉莉奶白”告上法庭,索賠千萬并勝訴的消息,直接炸了鍋。法律上LV大獲全勝,可打開評論區,畫風卻完全反轉——網友們幾乎一邊倒地支持奶茶店,甚至有人曬出博物館文物圖,怒懟LV:“這花紋唐代就有了,你憑什么獨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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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立剛怒評LV訴茉莉奶白案!法官怎么判的,她是哪里學的法律?
1030萬,對一個新消費品牌不是小數目。但比起賠償金額,更刺痛國人神經的,是那個被LV視作“傳家寶”的四葉花卉圖形,怎么越看越像咱們老祖宗留下的寶相花和柿蒂紋?
法官到底依據什么判的?蘇州中院的判決邏輯很清晰:LV的四葉花卉圖形經過幾十年使用和宣傳,已構成馳名商標,依法享受“跨類保護”。即便LV賣皮具、茉莉奶白賣奶茶,二者風馬牛不相及,但只要使用近似標識可能削弱LV商標的顯著性,就算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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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立剛怒評LV訴茉莉奶白案!法官怎么判的,她是哪里學的法律?
法院還注意到一個重要細節:茉莉奶白從2024年3月起,多次試圖注冊類似圖形商標,均被駁回。明知有風險,還大范圍用在近2500家門店的杯身、紙袋和裝修上,主觀上難辭其咎。最終,1000萬賠償加30萬維權費,外加停用圖案、登報聲明,這一刀切得又狠又準。
從純粹的法律技術層面,這個判決站得住腳。我國《商標法》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確實很大,目的是防止品牌價值被稀釋。但問題在于,法律是冰冷的條文,而品牌背后的文化情感,卻是滾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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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立剛怒評LV訴茉莉奶白案!法官怎么判的,她是哪里學的法律?
項立剛的怒評,為什么能引起那么多人共鳴?知名評論人項立剛連發動態,直言不諱地質疑:“LV的老花和我國傳統寶相花、柿蒂紋高度雷同,它怎么就成了你的專屬?”他這話直接點中了大眾情緒的導火索。
網友們更是化身“考古學家”,紛紛曬出證據:唐代白釉綠彩執壺上的四瓣紋、敦煌壁畫里的花卉圖案、明代織錦上的柿蒂紋……幾乎和LV的圖形如出一轍。有網友調侃:“我家窗簾上的花紋都和LV撞了,是不是也得交錢?”更有人翻出古籍,證明這種四葉對稱紋樣在中國已經沿用了上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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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立剛怒評LV訴茉莉奶白案!法官怎么判的,她是哪里學的法律?
這就引出一個靈魂拷問:一個法國品牌,把源于中國傳統文化的公共紋樣注冊成商標,然后回過頭來起訴中國品牌,法律上贏了,道義上站得住腳嗎?
法律保護了誰?又刺痛了誰?從法律上說,LV的商標注冊程序合規,經過長期使用獲得了顯著性,理應受保護。但問題在于,當“公共資源”被私有化后,后來者如何在法律框架內正當使用?目前我國商標法對“傳統文化基礎花紋”缺乏專門的排除性規定,只要沒人提出無效宣告,這些紋樣就可能被商業主體逐個“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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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立剛怒評LV訴茉莉奶白案!法官怎么判的,她是哪里學的法律?
茉莉奶白的代理律師在庭上抗辯稱,其圖形源自中國傳統紋樣,屬于公共領域。但法院并未采納,因為法律不認“源頭”,只認“注冊”和“使用”。這恰恰是讓普通民眾感到憋屈的地方——我們用了幾千年的東西,怎么一眨眼就成了別人的“私有財產”?
更耐人尋味的是輿論場的反差。判決公布后,多地茉莉奶白門店排起長龍,不少消費者直言“就是來支持國貨的”。而LV的社交媒體下,卻涌入了大量“你身后空無一人”的評論。甚至有法律博主分析,如果茉莉奶白能拿出足夠證據證明該紋樣在中國早有使用,完全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宣告LV該圖形商標無效。但這需要漫長的法律程序和巨額成本。
這場官司,沒有真正的贏家,LV贏了賠償,卻可能輸掉中國消費者的好感;茉莉奶白輸了官司,卻贏得了同情與流量;而法律本身,則再次陷入“保護私權”與“尊重文化”的爭議漩渦。
創始人已明確表示將上訴,這場鏖戰遠未結束。但無論終審結果如何,它都給所有中國品牌敲響了警鐘:在商標布局上,既要防范“撞車”風險,更要主動對傳統文化元素進行系統性確權和保護,別讓老祖宗的遺產,成了別人手中的武器。
法律可以判決金錢賠償,但判決不了人心向背。當千年紋樣遇上現代商標,這場爭論的真正判決,恐怕不在法庭,而在我們每個人的文化自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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