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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日本電視臺披露一起橫跨中日兩國的稀土非法轉運重大案件,并完整復原了涉案人員實施走私的全鏈條操作路徑。
富士電機兩名在職職員運用慣常的隱蔽夾帶手法,將我國依法管制的高性能稀土永磁體拆解為微型單元,預先嵌入常規工業用電機本體之中,隨后以普通機電配件名義向海關申報出口。貨物順利抵達日本后,再由相關人員對電機進行拆解作業,從中取出隱藏的稀土磁材,從而規避我國現行的稀土出口監管體系。
該案在初期并未引發廣泛關注,直至6月下旬被日本多家主流媒體集中報道,才迅速在中日兩國社交平臺與新聞評論區持續升溫。隨著調查工作持續推進,境內存在人員協助作案的跡象不斷顯現,日媒隨即拋出“中方多名從業者參與配合走私”的相關表述。
那么,日媒所稱“多名中方人員介入協助”的說法,究竟是否確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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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企員工口岸落網,日方反應一反常態
據日媒披露,兩名隸屬日本頭部電機制造企業的職員分別于5月18日、25日在大連海關被依法控制,現場查扣物品為我國明令管控的稀土永磁體樣品。二人將受控磁材藏匿于非管制類工業設備內部,以普通商品名義申報離境,在通關環節即被中方執法人員當場截獲。
該事件直到6月下旬才由共同社、朝日新聞等機構對外發布,但報道內容極為簡略,僅說明涉事人員所屬單位及拘押事由,對走私數量規模、具體操作細節、案件偵辦進度等核心要素均未作披露。
值得關注的是,中方在完成查扣后第一時間向日本駐華大使館通報情況,而日方在此后長達三十余天內始終保持緘默,未發布任何官方聲明。直至輿情熱度持續攀升,才由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在例行記者會上作出有限回應——僅確認兩人被拘時間與涉嫌罪名,以“案件尚處偵查階段”“需保護當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更多案情信息,僅表示二人健康狀況良好、日方將持續保障其合法權益。既無外交照會施壓,亦無“深表關切”之類慣常措辭,與其國內網絡輿論場中部分右翼勢力激烈聲討形成強烈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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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低調應對主要基于三重現實考量:
第一,心知理虧。二人采用預埋式偽裝、抵日后拆解提取的成熟走私模式,屬于有組織、有預謀地逃避國家監管行為。若日方高調抗議,無異于公開背書違法活動,在國際法理與道義立場上均難立足。
第二,顧慮重重。稀土資源管控已成為中方對日戰略博弈的重要支點,一旦日方采取強硬姿態,極可能觸發我方進一步升級出口限制措施,使本就面臨原料斷供壓力的日本高端制造業雪上加霜。
第三,務實優先。日方真正關注焦點在于確保涉案人員獲得公正司法程序與基本人權保障,相較公開對抗,通過閉門外交渠道溝通更易達成實質目標。
耐人尋味的是,盡管日本網絡輿論情緒高漲,卻極少深入探討該行為在我國法律框架下的定性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稀土管理條例》,稀土屬于國家戰略性稀缺資源,擅自出口屬嚴重違法行為。結合《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走私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出口貨物,情節一般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涉案貨值超過二十萬元人民幣,或重量達二十噸以上,則構成“情節嚴重”,起點刑期即為五年以上。
換言之,兩名嫌疑人觸犯的是我國量刑幅度較高的刑事罪名,執法標準對所有國籍人員一視同仁,不存在特殊豁免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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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偷東西,是偷命根子
稀土素有“工業維生素”之稱,是支撐國防尖端裝備與前沿科技產業發展的關鍵基礎材料。從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軍用相控陣雷達、精確制導系統傳動模塊,到航空發動機高溫部件,均高度依賴特定稀土元素及其功能化合金。誰掌握稀土供應鏈主導權,誰就在全球高端制造競爭格局中占據先機。
我國已構建起覆蓋全生命周期的稀土出口管理體系:2025年10月,商務部發布新規,明確要求稀土轉口至第三方國家須提前履行審批手續;2026年1月起,對日實施兩用物項出口強化審查;此后又連續兩次擴大管控品類范圍。路透社6月24日援引海關統計數據指出,5月我國對日稀土永磁體出口額環比驟降34.6%,降幅為全球平均水平的四倍之多;其中鏑、鋱及關鍵鎢基制品對日出口已連續兩個月處于零發貨狀態。
日本由此陷入嚴峻的原料告急局面,本土戰略儲備幾近見底,多家關聯企業產線被迫暫停運轉。兩名日籍人員鋌而走險實施走私,恰恰印證了當前管控政策已精準擊中其產業鏈薄弱環節。胡錫進對此案評價稱,此次執法行動釋放出清晰信號——我國稀土出口法規不是擺設,而是具備強大執行力與威懾力的剛性制度安排。
由此引出一個關鍵追問:涉案稀土是如何突破層層監管流出境外的?稀土資源實行開采—冶煉—分離—加工—出口全流程閉環管理,各環節均有嚴格登記與溯源機制,絕不可能隨意脫離監管體系。倘若沒有境內關鍵崗位人員暗中策應、流程漏洞被刻意利用、重點關口出現選擇性放行,外籍人員幾乎無法完成從生產線提取、偽裝嵌入、瞞報通關等一系列高風險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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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有中國人幫忙
共同社報道中一段細節尤為關鍵:“至少一名涉案人員系日本電機巨頭在華子公司聘用的日籍雇員”。這一身份賦予其合法居留資質、工廠出入權限及日常物料接觸便利,但即便如此,若無中方內部人員主動配合、管理制度存在人為疏漏、核心工序環節被繞開,管制稀土永磁體根本不可能被完整帶出生產區域。
目前,中方執法機關已根據既有證據鏈依法控制多名境內涉案人員,接受問詢與調查的相關人員總數預計將突破十人。如后續調查結果證實,這并非孤立個案,而是一起分工嚴密、角色清晰的跨境團伙作案:涵蓋貨物偽裝設計、虛假單證制作、報關資料篡改、口岸通關掩護等多個環節,境內參與者在其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樞紐角色。
對于這起具有典型意義的涉外執法案件,中國外交部作出正式表態:全部執法過程嚴格遵循我國憲法與法律規定,具體辦案進展可向主管部門了解。該回應既彰顯執法行為的合法性與正當性,也體現了對尚未審結涉外案件處理的審慎態度,避免因過度披露影響司法程序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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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覬覦并不可怕,內部失守才是致命隱患。回溯近年來多起重大資源流失、核心技術外泄、商業情報竊取案件,最終查明的共性特征均為內外勾結、里應外合。稀土作為關乎國家安全的核心戰略物資,其管理體系面臨的最大威脅從來不是境外勢力試圖滲透竊取,而是內部人員因私利驅動主動打開監管閘門。
那些為蠅頭小利而協助走私的中方從業者,領取著國內企業發放的薪酬,卻從事著損害國家資源安全根基的勾當,性質遠比兩名日籍涉案者更為惡劣。日方人員走私稀土,歸根結底是為了緩解本國產業資源缺口、服務其國家經濟利益;而個別中國公民幫助外國勢力套取本國戰略資源,則屬于徹頭徹尾的背叛行徑,必須依法從嚴懲處,絕不容情。
抓捕兩名外籍涉案人員只是整起案件查處工作的起點,真正目標在于徹底斬斷走私利益鏈條,將所有充當“內應”“掮客”“保護傘”的幕后推手悉數挖出、繩之以法,這才是本案立規樹威、正本清源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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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產業陷入資源困局,日本富士電機員工被抓后,三菱電機啟動拆空調
日本本土缺乏規模化稀土礦產資源,且冶煉提純能力長期薄弱,進口依存度常年維持高位。此前,其全國約63%的稀土原料依賴自我國采購。出口管制政策落地后,日企采購成本飆升,相關終端產品售價接近翻倍;疊加進口配額持續收緊,眾多制造型企業庫存快速見底。替代性本土產業鏈建設周期漫長,短期內難以擺脫對外依存,多家龍頭企業不得不縮減產能,整體運營節奏受到顯著沖擊。
中重稀土是支撐高端制造不可替代的功能材料,廣泛應用于新能源車驅動系統、風力發電機組、軍工精密儀器以及工業自動化核心部件等領域。
據全日本新聞網7月4日報道,日本政府聯合產業界推出史上規模最大的民用級稀土回收計劃,面向全社會征集廢舊空調開展集中拆解作業,不少民眾戲稱“現在連空調都成了國家戰略儲備物資”。
該項目由三菱電機牽頭實施,企業已建成專用拆解產線并組建專項技術研發團隊,擬從報廢空調外機中提取內置稀土永磁體。但業內普遍認為,依賴廢品回收填補稀土缺口存在兩大結構性瓶頸,難以從根本上緩解供應危機。
其一,回收總量嚴重不足:單臺空調壓縮機平均僅含數十克稀土永磁材料,全年理論最大回收量僅為數百噸級別,而日本汽車、電子、風電等行業年均稀土需求量高達萬噸級,回收所得僅能滿足極少數細分產線的小批量試制需求。
其二,再生技術門檻極高:廢棄設備中稀土成分與其他金屬深度交織,同時伴隨氧化層增厚、雜質混入等復雜問題,要將其分離提純至工業應用標準,技術難度不亞于從原礦中冶煉提取。
我國在稀土再生利用領域技術積累深厚,濕法冶金工藝、廢舊磁體梯次再生、高效萃取分離等全鏈條技術均已實現產業化落地,綜合性能與經濟效益穩居世界前列。早在政策設計之初,我方便已預判他國可能轉向回收路徑,遂將稀土再生核心工藝包、專用成套設備、高選擇性萃取試劑等關鍵技術要素全部納入出口管制清單。日本企圖通過引進海外技術或設備快速構建回收能力的路徑已被全面封堵;自主研發則需耗費大量時間與資金投入;借助第三方中轉采購又面臨隨時斷供風險——這條所謂“捷徑”,實則早已被我方前瞻性布局徹底阻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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