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一年能領三十萬錢俸祿,宋朝官員的收入真的有這么高嗎?從史料看工資水平如何!
1044年十二月的一個夜半,開封府庫房里傳來急促的算盤聲,值庫吏一邊記錄一邊嘟囔:“又是十萬貫,哪里來的那么多支出?”幾名小吏對視片刻,沒有人敢回答。
這種“哪里來”的疑問,在仁宗朝已浮出水面。宋代為了讓文官“衣食無憂”,確立了九品十八級的俸給體系:正一品年領絹480匹、米3600石;走到從九品,折算已不足百石。數字看似規整,卻并非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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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俸之外,朝廷還慷慨發放實物。以中書省記檔為例,一位三品給事中每年可得大米600石、凈麥60石、上等絹60匹,外加“冬夏衣料”各十余匹。算到家用,足夠養活三十口人,還能在府城買兩座宅子。
職田制度更是隱形“大紅包”。真宗景德年間恢復后,兩京高官可支配百余頃良田,照章收租。戶部折算后列入“邊費”科目,但租子卻直接進官員腰包。表面看是撫恤,實質是中央用土地鎖住文臣的心。
說到最讓百姓看不懂的收入,非公使錢莫屬。條例寫得曖昧:“供公私所需,自為經度。”簡單點說,花不完歸自己。難怪有御史揶揄:“俸祿是明火,公使錢是暗流。”話糙理不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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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子京就被這股“暗流”沖翻。慶歷四年春,他在洞庭湖邊設宴犒賞岳州守軍,滿桌酒肉算下來不過三百貫,卻被言官一紙彈章指成“揮霍軍資”。“是我出公使錢!”滕子京辯解。對方冷笑:“法度之外,何來私袋?”于是他被貶,留下膾炙人口的《岳陽樓記》作為自嘲。
包拯的待遇則展示了這套體系的極端豐厚。嘉祐元年,權知開封府的他除每月俸粟外,還按例收公使錢三千貫、職田租八百石,尚書省年終又補給絹帛二百匹。粗略一算,合銀兩超過兩萬,不折不扣的“高薪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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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包公清廉,怎肯要這些?”傳說中,他常敞開府衙大門,任士民觀看簿冊;錢貨雖入私囊,卻分作賑貸、接濟同僚之用。真假已難考證,但數字說明,即便最剛直的官,也得面對滿柜的俸祿與補貼。
“官若不富,難免伸手;官若太富,國庫受寒。”這句出自翰林學士的感慨,在仁宗聽來刺耳又真實。財政虧空、邊防軍費和京城繁華,三股巨流把國庫推向赤字。一場指向鹽鐵、冗官、科舉的“新政”由此醞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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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等人奉詔入京,草擬章程時,他對同僚輕聲道:“若不減冗費,何談強國?”對方苦笑:“冗費多在官俸,如何下刀?”短短兩句,點破了困局。新政雖以失敗收場,卻讓后世看清:高薪與高負擔是一對剪不斷的孿生兄弟。
回望北宋賬本,那一串串貫、石、匹的數字昭示著一個道理——要養一支龐大的文官隊伍,只有兩條路:要么讓國庫撐得住,要么讓制度改得動。宋人嘗試了后者,留給后來的,是一張值得繼續演算的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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